宮本英修

宮本英修(1882~1944),明治15年生於茨城縣。昭和19年春,因戰爭年代的不良狀況,宮本先生身患腦溢血不治身亡,享年61歲。

基本信息

簡介

宮本英修(1882~1944)
宮本英修(みやもとひでなが),明治15年生於茨城縣。他家庭出身一般,明治38年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法科大學,兩年後成為東京地方法院助理法官,後來改任東京地方法院檢察官。大正三年四月,他擔任東京地方法院部長,同年八月調任大阪地方法院部長。大正五年,宮本在恩師東京帝國大學中川孝太郎教授的推薦下,就任京都帝國大學法科大學副教授。大正八年,瀧川幸辰轉職調入京都帝國大學任副教授,宮本則於大正十年留學歸來後升任教授。他與瀧川幸辰儘管在總論問題上有很多分歧,卻保持著良好的關係。昭和19年春,因戰爭年代的不良狀況,宮本先生身患腦溢血不治身亡,享年61歲。

詳細介紹

日本,宮本被譽為與牧野英一並重的主觀主義刑法學泰斗,但是他的理論更加徹底。貫穿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刑事政策上的主觀主義,把犯罪行為看作犯罪人的主觀危險性和反社會性的征表;二是在法律規範的理解上,他堅持主觀的違法論。把對規範的徹底的主觀主義的見解與刑事政策上的犯罪征表說相結合,建立獨特的刑法學體系,正是宮本刑法理論的一個重要特色。另一個特色,就是將規範的評價與可罰的評價嚴格區別。這種二段式結構不但在責任能力問題上得以反映,在故意/過失問題上也完全反映出來。
他主要研究未遂犯理論。著重行為人的“著手”,認為:著手——這是“犯意的飛躍的表動”,是從預備向未遂的變動標誌,是人身危險性的具備化。(未遂犯論中將詳盡闡述)
宮本從理想主義出發,其刑法理論中蘊含著豐富的人性關懷。這促使他排斥“社會責任論”而採納“規範性責任主義”,主張主觀的違法論,以上反映在刑罰的目的方面就是教育刑論。他認為刑罰的目的主要是特別預防,刑罰不是鬥爭的手段而是社會調和的手段。他認為,刑法學上的基本原則之爭,歸根結底是人生觀乃至世界觀之爭,而突出的表現就是刑罰觀。刑法,除了社會保全的自我目的還有具體目的,即刑罰的作用。刑罰的作用,包括實際效果與感情效果,感情效果包括一般預防與特別預防的作用。
宮本認為,刑罰本身對實行反社會行為的行為者具有感化作用,這與報應觀念無關。報應觀念是人們內心深處隱藏的復仇觀念。刑罰不是幫助每一個受害者復仇,而是保護社會本身。報應主義刑法觀滿足了人們的復仇觀念,但不能維持社會的穩定。特別是發展到文明時代,報應主義刑罰觀已經過時。因此,對於犯罪人應當進行改造。所謂改造包括感化和教化,感化是通過心理學的感情投入來進行的,刑法的感化里來源於感情的投入。這就是宮本的“愛的刑罰觀”。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