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縣森林公安局

5、抓好全縣森林公安隊伍建設,負責民警政治、業務培訓。 4、宣恩縣森林公安局珠山派出所:負責珠山鎮、椒園鎮、曉關鄉、萬寨鄉、長潭河鄉、椿木營鄉以及七姊妹山自然保護區境內林政秩序管理,查處境內的一般涉林案件,做好森林消防工作。 5、宣恩縣森林公安局沙道溝派出所:負責沙道溝鎮、高羅鄉、李家河鄉境內以及雪落寨林場的林政秩序管理,查處境內一般涉林案件,做好森林消防工作。

機構簡介

宣恩縣森林公安機構始建於上世紀八十年代。1984年,縣人民政府批准設立“宣恩縣公安局森林派出所”,1990設立“宣恩縣公安局林業公安科”,1992年,經省公安廳批准設立了“宣恩縣公安局雪落寨林場派出所”,至1992年,宣恩縣森林公安機構為一科兩所,實有幹警8人。2004年,在此基礎上成立了“宣恩縣森林公安分局”。2009年4月,經縣委、縣政府批准成立“宣恩縣森林公安局”,同時加掛“宣恩縣公安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隊”的牌子,核政法專項編制20人,核定局長、政委職數各1名,核定派出所所長、指導員職數各2名,均為副科級領導職務(共6名),核定內設機構負責人職數3名。

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縣有關林業、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
2、負責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資源的刑事案件;組織協調處置林區治安災害事故;依法查處林業行政案件和林區治安案件。
3、負責對全縣林木採伐、加工、運輸、經營活動和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4、指導監督全縣森林消防工作,指揮撲救森林火災,查處森林火災案件。
5、抓好全縣森林公安隊伍建設,負責民警政治、業務培訓。
6、承辦上級森林公安部門和縣公安局、林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宣恩縣森林公安局內設綜合科、刑偵隊、法制科三個科室,下設珠山派出所和沙道溝派出所:
1、綜合科:負責接待、文秘、財務、機要、紀檢、監察、督察等工作;接報警、警務指揮、協調及後勤保障。
2、法制科:負責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落實;檢查、指導、監督森林公安執法工作;對涉林行政、治安、刑事案件進行審核;辦理來信來訪受理、登記及結果反饋。
3、刑警隊:負責較大涉林案件的查處;組織、協調、處置群體性或突發性事件;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和專項治理;負責單位內保工作。
4、宣恩縣森林公安局珠山派出所:負責珠山鎮、椒園鎮、曉關鄉、萬寨鄉、長潭河鄉、椿木營鄉以及七姊妹山自然保護區境內林政秩序管理,查處境內的一般涉林案件,做好森林消防工作。
5、宣恩縣森林公安局沙道溝派出所:負責沙道溝鎮、高羅鄉、李家河鄉境內以及雪落寨林場的林政秩序管理,查處境內一般涉林案件,做好森林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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