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實際

客觀實際

客觀實際就是實際存在。在不同的領域,“客觀存在”這一命題有著不同的規定性。在本體論和認識論的不同範圍,“客觀存在”的含義和內容就有很大的差別。因此,只有辯證地理解“客觀存在”這一命題,才能真正科學地把握它的全部含義,合理地解釋和說明與此相關的各種問題。

(一)

在本體論領域,按照馬克思主義哲學的觀點,“客觀存在”是指在人的意識之外、不依賴於人的意識而獨立存在著的客觀事物。對本體論範圍內的“客觀存在”,馬克思主義哲學是用物質範疇加以概括的。列寧指出:“物質是標誌客觀實在的哲學範疇,這種客觀實在是人通過感覺感知的,它不依賴於我們的感覺而存在,為我們的感覺所複寫、攝影、反映。”(《列寧選集》,第2卷,128頁)與之相對立的意識範疇則是人腦對客觀存在的反映。馬克思指出:“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並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1995年版,第112頁)可見,在本體論領域,作為客觀存在的只能是物質現象。高二《思想政治》教材中“自然界是客觀存在的”、“社會存在與發展是客觀的”、“人們周圍的世界是客觀存在的”這樣一些觀點,就是在本體論意義上使用“客觀存在”這一命題的。作為對客觀存在的反映的主觀意識現象,無論是人類意識的整體,還是單個人的思想、觀念,都不是“客觀存在”本身。

意識和物質、思維和存在的關係問題,是哲學的基本問題。對哲學基本問題第一方面的不同回答,是劃分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的唯一標準。唯物主義認為,世界的本原是物質,物質是第一性的,意識是人腦對物質的反映,是第二性的,物質決定意識。就是說,只有物質才是客觀存在的,才是世界的本原。如果把意識也當做“客觀存在”,就會背離唯物主義的根本觀點,導致唯心主義。我國古代思想家朱熹認為,“理在事先”,在宇宙形成之前有一個絕對的、獨立存在的“理”,這個“理”演化出形形色色的事物和現象。德國哲學家黑格爾認為,世界的本質是“絕對精神”,自然界和人類社會是“絕對精神”自我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和表現。唯心主義顛倒了物質和意識的關係,在理論上是根本錯誤的,在實踐上是極其有害的。

在實際工作中,物質與意識的關係表現為客觀與主觀的關係。要在實踐中有效地改造客觀世界,使實踐獲得成功,就必須處理好主觀與客觀的關係,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使主觀符合客觀、思想符合實際。所謂實際,就是客觀存在的事實。要根據客觀存在的事實,決定我們的方針、政策、計畫、工作方法等主觀的東西。與此相反,如果在工作中不是力求主觀與客觀相符合,而是從主觀出發,用主觀去剪裁客觀,必然會違背客觀規律,導致實踐的失敗。

顯然,在本體論領域,在涉及世界的本原是什麼的問題上,客觀存在的物質現象同主觀的意識現象之間存在著明確的界限,是不能混淆的。在這個範圍內,別人的思想當然不是客觀存在的,而是客觀存在的反映,是主觀的東西。

(二)

在認識論領域,“客觀存在”除了泛指作為總體認識對象的物質世界外,還具有特殊的規定性。

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首先認為,認識是對客觀物質世界的反映。這是唯物論的反映論的一般原則,它回答了唯物主義認識論的基本路線和出發點問題。同時,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特彆強調實踐對認識的決定作用,把認識奠定在實踐的基礎上。這是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同舊唯物主義認識論的根本區別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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