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夜故事

宜章夜故事

城關夜故事是宜章縣歷史悠久的地方傳統民眾性民俗文化活動,每逢春節,從初一到十五元宵期間,或單家獨戶,或多戶聯合,或以群團、單位組織裝演夜故事。“故事”游展時,火把通明,爆竹轟鳴,鑼鼓喧天,觀看民眾人山人海,萬人擠街。1995年,省文化廳授予宜章縣城關鎮為“夜故事藝術之鄉”,其後,多次,由縣委、縣政府“兩辦”行文組織夜故事大會演,更是火透楚粵,省、市、縣各媒體競相報導。

基本信息

裝演形式

作為一種古老的傳統民俗文化,“夜故事”活動時間,多在每年春節初一至元宵節期間的晚上進行。其形式是:將傳統民間傳統、神話故事,著名文學、戲劇故事和各時期新人新事等,用戲劇手法將真人化妝、著裝、造型,配之以道具和場景,利用馬、板車、轎子、彩棚等,或馱,或推,或抬,將“故事”高高托起遊行展示,使觀眾見其型而悟其意,聯想其故事情節。其中用架、轎抬的,稱抬故事;用馬、騾、驢馱的,稱馬故事;故事人物自行走動的,稱走故事。其中馬故事在舊時很盛,現今已稀有了。

由於“故事”活動時間在夜間進行,“夜故事”也就由此得名。

傳承下來的夜故事,主題鮮明,內容健康,保持著原汁原味的傳統民俗、民風。取材於神話故事的有:二十八宿、八仙飄海、嫦娥奔月、三星高照、牛郎織女、七仙姑下凡、劈山救母、龍宮借寶、哪吒鬧海、觀音坐蓮、唐僧取經等;取材於戲劇故事的有:姜太公釣魚、昭君出塞、桃園結義、孔明借箭、穆桂英掛師、薛仁貴征東、五虎平南、白蛇傳、空城計、平貴回窯、打漁殺家、三請梨花等;取材於民間故事的有:漁翁戲蚌精、張古董磨豆腐、毛國尖打鐵、撬兀、西巴爛抖碓等,現代故事有:劉胡蘭、江姐、董存瑞、阿慶嫂、楊子榮、紅燈記、紅色娘子軍、雷鋒、焦裕祿、山村女教師、我們愛科學等。此外,還有時新故事,多是把十二生肖擬人化,隨年而變,如雞年則《金雞報春》,豬年則《金豬賀歲》等。

夜故事的製作簡單易行。選好題材後,用戲劇手法化妝、著裝,然後造型,用抬架抬著“故事”遊街走巷。所需物品:一是戲劇行頭、服裝、抬架(多為四方板桌、馬、板車、轎子或臨時扎彩棚)等,加上簡單場景布景;二是火把。舊時無電用於照明。現發展用直流電瓶作故事燈飾;三是鑼鼓鈸、嗩吶。現今有的用錄音機作故事音響效果。

故事、火把、鑼鼓鈸,稱為夜故事“三大件”。這些器具、製品,除服裝要根據故事人物專制外,其他都是取之於家庭之現有,量財而行。“抬故事”的演員因需要勞力抬著走,一般選用聰明、靈活的童男、童女或少年。“走故事”或“馬故事”,演員長幼不論。舊時,能自家裝演故事的人家,表示其人財兩盛,子孫發達。因而裝、演故事成為當地一種榮耀。

起源演變

宜章雄居湘南邊陲,人口密集,物產豐富,地形、地貌構造奇特,成為中原與嶺南往來、交流的要衝,古稱“楚粵孔道”。除了南北官道通衢外,北有到郴州的“騾子街”,南有舴艋從玉溪通廣東北江。據舊縣誌記載:“縣處湘粵衝要,南北商貨轉輸關鍵,清鹹年間,水運僦舟,陸運顧夫,縣城東門外設有轉撥大棧數十家,萬商輻楱,冠蓋如雲。”“粵鹽運銷湘境,縣內多鹽埠,以此致富者亦多。”

“萬商輻楱,冠蓋如雲。”足可見古時宜章的繁華。

然而,十三世紀中葉,即元末時期,朱元璋反元建明,中原戰亂,南來北往的商隊,惶惶不安,憂心忡忡。為祈路途平安,也為避晦驅邪,以求生意興隆,人財兩安。於是,隨行帶著彭祖、媽祖、如來佛祖、觀音、關公、財神等神、佛、天罡、星宿塑像。每到驛站便安好神像,擺上供品,點香秉燭、燒紙錢虔誠供奉、祈禱。臨行,又把神像收藏好。而有的,把神像馱在騾馬背上,有的請專人用背箱背著,大闊佬則把神像用小轎子抬著。久而久之,這種背、抬、馱神像行走的習俗被精明的宜章人耳濡目染,沉移默化而承襲下來。加上許多外地客商看中了宜章這塊風水寶地,在這裡落戶居住,繁衍子孫。於是日久成俗。每逢春節,人們抬著各式神像遊街穿巷,走家串戶,送財神、送好運、送好彩頭。各家各戶秉燭燒香、燒紙錢、放鞭炮迎財神、迎吉祥紅運,有錢人還打發利市。清乾隆後,湘中祁劇傳入宜章,觀者趨之若鶩,風行一時。於是,人們把一些喜聞樂見的戲劇人物,用童男童女裝扮起來,抬著遊走。原來單一的祭祀文化逐漸演變成喜聞樂見的民俗文化。而東關、南關兩街,每年從正月初一到十五,此起彼伏的“斗”故事,更是佳話不絕,妙趣無窮。

舊時,縣城東關街和南關街每年要“斗”故事。這個“斗”不是“鬥爭”、“打鬥”。方言的“斗”是“斗把”、比賽和奏數等多重意思。比什麼?比質量、比數量、比幽默、比風趣、比人氣、比人才、比才智。兩街輪番出演,如:第一天,南關街出《姜太公釣魚》,意即引誘東關街出場;第二天東關街亮出《打漁殺家》,意即“出就出,哪個怕哪個?你要釣我家魚,我就放乾你的塘,撈完你的魚,摸完你的螃蟹、螺絲和蚌殼……”。然後,南關街出一台《薛仁貴征“東”》,接著,東關街出的是《五虎平“南”》。如此“斗”演,妙趣環生。到正月十五元宵晚上,兩街的故事“斗”(湊合)在一起聯合大游展,炮銃連天,熱鬧非凡。而城中的中夏街,既不從南關街也不從東關街。但是,東、南兩街要“斗”贏對方,雙方都要請中夏街的人幫忙。中夏街也就樂此不彼。

文化特徵

夜故事的衍生、演變、發展、傳承,經朝歷代,歷史悠久,從元末明初算起,約有700年歷史。是什麼基因能使它跨躍 700年長河,承襲至今呢?它與其他萬事萬物一樣,與人們的思想、意識,與時代,與民俗、民風,與生產、生活諸條件和環境,息息相關,不可分割。

1、夜故事是民族宗教、信仰、思想意識的產物:千百年來,中華民族有個共同信仰,就是神、佛能保平安、能驅邪惡。這種思想意識在人們遭災受難,時運不濟時更加強烈。元末明初,北番南侵,朱元璋抗敵反元,中原烽火四起,民不聊生,人們出自生存本能,於是借神、佛保佑來自安自慰、自想自解、自勵自奮。特別是長途商販,以神、佛隨行作護身符,於是為後來的“夜故事”構建了皺形。

2、夜故事是時代的產物:明、清時期,處於君主統治時代,貧民百姓生產、生活、生老病死,無所依靠,唯一的寄託就是求神保佑;唯一的信念就是神佛能為自己賜福懲惡。這種意願,成為廣大人們特別是唯心論者的共識。也就使這種抬著神像游村走巷,挨家挨戶迎春接福行為,被廣大人接受,成為一種久傳不衰的民眾活動。其後,隨著時代的變遷,各時期的時代特徵、軼聞趣事融入故事,給它注入新鮮血液,推動、促進夜故事向前發展。使其由初時的單一神佛、祭祀內容,演變成帶著各時代政治、經濟和文化烙印的綜合文化藝術。內容不斷豐富,形式更加多樣,整體效果日臻豐滿。

3、夜故事是民風、民俗的產物:在湘南,自古流傳著“玩正月,游二月”和“正月玩,二月游(走親戚),三月再出牛(生產)”的俗語。玩什麼?古代最盛行廟會。自周朝以後,建廟宇成為祭神、祭祖的第一孝行。求神拜佛、許願還願也就不約成俗。自清以後,耍龍燈、獅子、社戲等成為百姓年節最好“玩”的課目。受中原文化和南國文化浸染,而不斷演變的夜故事,也就順理成俗,成為城關人們每年初一到十五的重頭“玩”樂。如果不是民俗的支撐,夜故事也就難能沿襲至今。

4、夜故事是生產、生活的產物:勞動創造藝術,藝術演繹勞動,這是人所共知的。原始的夜故事抬神像,是因為人們為保生產、勞動、商貿、生活平安而萌生的意識行為。隨著發展,人們把自己生產、勞動、生活中的“故事”裝演出來供人欣賞。《張古董磨豆腐》、《西巴爛抖碓》、《毛國尖打鐵》等故事,都是人們生產、生活的寫照,它們為夜故事新生增添了樂趣,豐富了內容,不斷促進夜故事向前發展。

5、夜故事是文化藝術的再創作:1941年版《宜章縣誌》記載:“城市裝演夜故事,清光緒初年最盛。”據考,清乾隆年間,湘中祁劇傳入宜章,為人民喜聞樂見,觀者如潮,學唱、學演者成風。許多膾炙人口如《打漁殺家》、《薛平貴回窯》、《薛仁貴征東》、《孔明借箭》等,一時成為故事的主要題材,到清光緒初年便成鼎盛。

6、夜故事是集體智慧的結晶:夜故事是形象思維與邏輯思維的有機結合。每年東關街和南關街“斗”故事,是整個夜故事活動最精闢、最經典的精髓。民眾智慧就出在這個“斗”字上。為了“斗”贏對方,雙方都要絞盡腦汁,集思廣益,出主意,獻計謀。一是故事題材和內容,怎樣壓倒對方,這就需要文學創意,搜經掘典,出奇制勝;二是人才(演員)怎樣才能比對方的漂亮、裝演逼真,這就需要用戲劇手法化妝、著裝,巧奪天工;三是怎樣在形式上賽過對方,這就需要才智。你用腳走,他用桌抬;你用板車推,他用騾馬馱;你乘轎子,他坐“撬兀”……。可謂花樣百出,絕招無窮。“斗”故事是夜故事的最大亮點,不僅趣味無窮,也懸念迭起,“明晚他會出什麼呢?”正是這無窮的民眾智慧的大匯聚,使夜故事不斷推陳出新,長興不敗,引人入勝。

多層價值

由於夜故事是從諸多基因中提煉、打磨出來的,所以它是中華民族文化的一部份,是宜章縣域文化的瑰寶之一,是本土民眾文化的龍頭文化;它是宜章人民用夜故事形式把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集中展示,以求得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和諧升華的文化藝術形式。是勞動人民把自己的勞動結晶和思想、道德、情操、精神風貌,以及民俗、民風、民情、民意,用夜故事形式傳承後代子孫,寓教於樂的特殊方式。因此,夜故事在社會教育、社會文化、文學藝術諸方面有著獨特的價值。

1、社會教育價值:其一,夜故事的裝演需要家庭或家族、團體、單位眾人合作才能完成,無形中,使人們形成一種團結協作、同勞共樂的凝聚力,這種凝聚力一年年、一代代,通過夜故事製作、裝演承傳下去。其二,夜故事的內容,大部份都體現了人們真誠團結、勤勞奮發、好學上進、尊長愛幼、友好和睦、愛家愛國、積德行善、造福於民、樂於助人等高尚情操和優良品德,通過“演”和“看”,寓教於樂,群娛眾歡,沉移默化地教育了大眾,對建設和諧家庭、和諧鄰里、和諧社會有著獨到的、其他形式不可替代的意義。

2、社會文化價值:夜故事與其他文化活動的區別,在於“故事”本體。這個“故事”不像電影、電視、小說、戲劇等藝術那樣,全篇展示於目,而在於“見其形悟其意”,構築了廣袤的想像空間,讓觀眾再度創作。它雖然雅俗共賞,但隨著觀眾閱歷、知識、見聞厚薄,文化修養不同,審美素質差異,同一故事,各人領悟的、聯想的、理解的不盡相同,其意境也就不同。也許是一個故事人物,也許是一個故事細節,也許是一個故事段落,也許是這個故事的全部,乃至與這個故事相關鏈的其他背景。這是吸引觀眾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夜故事與平常的文化娛樂活動的區別也在這裡。夜故事必須具備特定的意境就是“故事”性。形形色色的文化活動都有典故,比如耍龍,就有二龍戲珠、龍鳳呈祥、龍騰虎躍、龍度天門等故事。但是,你耍的牌門如果沒有剪裁、提煉、集中到某個故事意境上,也就難能牽強附會說它就是某故事。不少人不明白這一特點,也就把獨具宜章特色的夜故事混同如一般文化活動。因此,夜故事是宜章縣域的傳統民俗、民間文化、社會文化的奇葩。

3、文化藝術價值:夜故事裝演的全過程,需要選題創意、化妝、著裝、戲劇造型或表演,需要美工裝飾、道具組合,需要音樂、器樂烘托等。嚴格地說,故事主題寓意要新穎,裝演手法要獨特,工藝製作要精巧,人物造型要形神兼具,整體畫面要協調、美觀。同一題材的故事,道具組合不同、場景裝飾不一、人物神情各異,其整體效果懸殊很大。因此,夜故事是集文學、戲劇、舞蹈、美術、音樂、燈光、布景等於一體的綜合藝術。夜故事演出與觀眾零距離接觸,面妝的濃淡、裝束是否得體、景飾是否恰當、道具是否精巧,整體畫面是否和諧美觀,觀眾一覽無餘。所以,每一個環節都很講究,幾近專業。這些藝術通過言傳身教,植根於民眾,使夜故事分布地區湧現出大批的民眾文化活動隊伍,為建設新時期和諧文化、打造先進文化奠定了基礎。其藝術價值已超出了其藝術本身。

綜上所述,夜故事是健康、有益、祥和、向上的傳統民俗文化。從它的孕育、衍生到發展,都立足於民俗、民風的土壤,它表達了各個時代的民眾,嚮往美好、安寧,祈盼興旺、發達的人本心愿。古人如此,今亦如此。這就奠定了夜故事這一文化活動形式順應民心的基礎。它與黨的安定團結、和諧社會的主旋律相吻合。如:《天地人和》、《金雀送福》、《金豬賜福》、《歲歲平安》、《財神到》等故事,主題鮮明,寓意深刻,無不洋溢著歌頌黨、歌頌祖國、歌頌社會主義的深情厚意。

夜故事是群娛眾歡的民眾性龍頭文化活動。它簡單易作,形式特別。每年一出場就是幾十、上百台。夜故事是建設和諧宜章的重要載體,是推介宜章、宣傳宜章、展示宜章的重要視窗。為了挖掘、整理、搶救、傳承、保護夜故事,1996年、2004年、2007年、2010年,由宜章縣委、縣政府“兩辦”行文,舉行的夜故事會演,每次參演者數千人,觀看者上十萬人,可謂演者樂陶陶,觀者喜盈盈。一幅國泰民安的巨幅畫卷,隨著每年夜故事的演出,展示在世人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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