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的補子

概述

官員的補子官員的補子
中國官員補子 明代文武官服補子,洪武二十六年(1393)以後,朝延官吏,不論文武,不論級別,都必須按規定在袍服的胸前和背後綴一方補子,文官用禽,武官用獸,以示差別,這是明代官服中最有特色的裝束。 明代發明的補子,清代沿用,但形制上有些區別。明代補子織在大襟袍上,所以補子前後都是整塊。清代補子是縫在對襟褂上的,因此補子前片都在中間剖開,成兩個半塊。明代補子以素色為多,底子大多為紅色,上用金線盤成各種圖案;五彩繡補較少見。清代補子大多用彩色,底子顏色很深,有紺色、黑色和深紅等。明代補子四周,一般不用邊飾。清代補子都裝飾有花邊。明代有些文官(如四、五、七、八、九品)的補子,常織繡一對禽鳥。而清代的補子都繡織單只禽鳥。清代命婦禮服也綴有補子,所繡紋飾,視其夫或子的品級而定。武官之母、妻則不用獸紋,只用鳥紋,且尺寸略小,長寬約24厘米左右。 明代文官服補子:文官一品用仙鶴,二品用錦雞,三品用孔雀,四品用雲雁,五品用白鷳 (一種產於我國南部的觀賞鳥),六品用鷺鷥,七品用鸂鶒 (古時指像鴛鴦似的一種水鳥),八品用黃鵬,九品用鵪鶉,雜職用練鵲。法官 (風憲官)用獬豸(古代傳說中的異獸,能辨別曲直,用角爭鬥)。定職官常服用補子為:公候、駙馬、伯,用麒麟、白澤。 明代武官服補子: 武官一品、二品用獅子,三品用虎,四品用豹,五品用熊,六品、七品用彪,八品用犀牛,九品用海馬。 雜職用練鵲。法官(風憲官)用獬豸(古丁代傳說中的異獸,能辨別曲直,用角爭鬥)。定職官常服用補子為:公候、駙馬、伯,用麒麟、白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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