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農業機械管理局

安慶市農業機械管理局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副縣級事業單位,履行全市農機行業行政職能,隸屬市農業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機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市農機行業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

安慶市農業機械管理局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副縣級事業單位,履行全市農機行業行政職能,隸屬市農業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機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市農機行業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引導農機、植保機械產品結構調整,編制發展全市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和農用航空項目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農機使用管理、農機行政執法。組織開展對拖拉機(含拖拉機變型運輸機)、聯合收割機、農副產品加工機械、農業工程機械、等農業機械的入戶、駕駛(操作)人員的培訓及考核、牌證發放、年度檢審、農機事故處理、安全教育等安全監理工作。負責農機產品和零配件質量認證和監督,負責拖拉機(變型運輸機)的目錄管理;負責農機修造、供應、服務組織的行業管理;指導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指導農機服務體系建設。
(三)指導農機新技術、新機具的研製、普及、推廣;負責農機行業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負責農機人員培訓。
(四)組織落實農機補貼政策,負責指導、督促、檢查農機補貼資金的兌付。
(五)負責組織指導農機行業信息網路建設;負責農機行業統計、發布農機行業信息。
(六)指導農機抗災救災。負責農機節能技術的推廣套用;指導農業工程及農田機械化生產。
(七)負責農機行業利用外資項目和農機重大項目的立項申報和組織實施;負責國外農機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和市農業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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