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學管理規範

關於印發安徽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學管理規範的通知
教高[2009]11號
各高等學校:
為了加強我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學管理,不斷提高教學管理水平和教學質量,促進成人高等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省教育廳在調查研究、總結經驗的基礎上,修訂了《安徽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學管理規範》,現印發執行。請各高校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意見,認真組織實施。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
安徽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學管理規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學管理,不斷提高教學管理水平和教學質量,促進成人高等教育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學管理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科學發展觀,體現教育改革的思想,突出成人教育的特點,遵循成人教育的規律,保證良好的教學秩序,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第三條 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學管理是對教學工作全過程進行統籌規劃、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及質量評價,保證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教學管理包括教學組織管理、教學計畫管理、教學質量管理、教師隊伍管理、教學設施和教學檔案管理。
第四條 本規範適用於我省普通高校、各類成人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

第二章教學組織管理

第五條 高校應堅持成人高等教育以教學為中心,以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為根本任務。學校要有領導分管成人高等教育教學工作,定期召開會議,及時研究解決教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學校其他各項管理工作應確立為教學服務的指導思想。
第六條 高校應健全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學管理機構,崗位職責明確,其機構設定、人員編制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
第七條 高校應當建立健全成人高等教育教學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教學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學管理部門及其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教學計畫、教學大綱、教材及管理辦法;教師培訓、考核制度;學生學業成績考核規定;教學檢查、評估制度;教學設施、圖書資料、教學檔案管理制度等。
第八條 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學工作要在教學工作計畫的統一安排、指導下有序運轉。高校應根據全年教學任務及目標,制定學期教學工作計畫,作為組織、檢查和總結教學工作的依據。對教學工作計畫的落實情況,成人(繼續)教育管理部門要經常檢查、督促,年終要進行總結。
第九條 教學管理評估是檢查學校教學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學校應每年進行一次成人高等教育教學管理評估。通過評估,肯定成績,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改進工作,不斷提高教學管理水平。
第十條 高校設立校外成人高等教育教學輔導機構應按照省教育廳制定的《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學點)設定與管理辦法》辦理審核、備案手續。未經市教育局審核、省教育廳備案,高校不得擅自設立校外教學輔導機構。

第三章教學計畫管理

第十一條 高校應根據其辦學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在批准開設的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專業範圍內設定成人高等教育專業。
第十二條 教學計畫是高校保證教學質量的基本教學檔案,是實現人才培養規格和安排教學任務、組織教學活動的重要依據。高校應制定和認真組織實施成人高等教育專業教學計畫。
第十三條 教學計畫的內容包括:培養目標及規格要求;修業年限(學分);課程設定、課程結構、教學環節及學時分配(學分分配);教學進程表;必要的說明。
第十四條 制定或修訂成人高等教育教學計畫,必須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堅持學以致用、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基礎理論教學以必需、夠用為度,加強實踐性教學環節,重視對學生能力的培養,體現成人教育的特色。
第十五條 高校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的辦學層次分為高中起點本科、高中起點專科、專科起點本科三種。在校學習形式分為脫產、業餘(包括半脫產、夜大學)和函授三種,脫產最短學習時間為:高中起點本科4年、高中起點專科和專科起點本科2年;業餘和函授最短學習時間為:高中起點本科5年、高中起點專科和專科起點本科2.5年。
(一)學時安排
1、脫產
(1)高中起點本科(學制4年)   2400—2800學時
(2)高中起點專科、專科起點本科(學制2年) 1200—1400學時
2、業餘和函授
(1)高中起點本科(學制5年) 2400—2800學時
其中函授面授  1000—1200學時
(2)高中起點專科、專科起點本科(學制2.5年) 1200—1400學時
其中函授面授   500—600學時
(3)高中起點專科、專科起點本科(學制3年)  1400—1600學時
其中函授面授  600—700學時
(二)課程比例
公共基礎課   占總學時20%
專業基礎課  占總學時25%
專業課  占總學時40%
選修課  占總學時10%
畢業設計(論文)  占總學時5%左右
以上各專業教學計畫中實踐性教學環節(實驗、上機、課程設計)的教學時數應不少於總學時的10%。
第十六條 高校舉辦的非學歷教育學習形式可以是脫產,也可以是業餘。脫產時間不得超過1年,業餘時間不得超過1.5年。非學歷教育不得與學歷教育混淆、銜接。
第十七條 高校負責制定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各層次、各學習形式專業教學計畫,經省教育廳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後執行。
第十八條 教學計畫必須在新生入學前完備。教學計畫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並保持相對穩定。對教學計畫確需變動的,必須經充分論證並按照規定的程式報批。
第十九條 教學大綱是根據教學計畫編訂的教學指導性檔案,是選編教材、實施教學、考核命題的依據。各專業教學計畫規定開設的課程,應有規範的教學大綱。
第二十條 教學大綱應當明確規定課程的性質、任務、結構體系、知識範圍、教學進度以及教學方法上的具體要求。
第二十一條 教學大綱由學校相關教學機構組織編寫,經成人(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審核,報學校分管教學工作的校領導批准後執行。

第四章 教學過程管理

第二十二條 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授課教師應在熟悉教學計畫、教學大綱和教材的基礎上,以校歷、課表、成人(繼續)教育管理部門下達的教學任務書為依據,制定課程教學進度表,認真撰寫教案。
第二十三條 課堂教學是教學活動的中心環節。課堂授課內容要提綱挈領,著重講授大綱規定的重點和學生學習的難點、疑點。講授方法要因材施教,注意啟發性教學,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培養和提高學生的自學能力。
第二十四條 函授教育主幹課程面授時數不得低於全日制同層次同專業相同課程授課時數的40%,每學期面授次數由高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安排。函授教育的主幹課程應由本校具有相應資格的教師承擔教學任務。
第二十五條 高校要重視優質教學資源和網路信息資源的利用,把現代信息技術作為提高成人高等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不斷推進教學資源的共建共享,提高優質教學資源的使用效率,擴大受益面。
第二十六條 自學是學生在教師引導下進行的有計畫有目的的個人學習活動,是函授、業餘(夜大、半脫產)教育主要的教學環節。學校要切實加強學生自學環節的管理,教師對學生的自學情況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指導。
第二十七條 作業是幫助學生理解、鞏固教學內容的重要手段。授課教師應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布置作業,學生應認真完成作業並按照規定上交。對作業中出現的共性問題,授課教師要通過適當的方式進行答疑輔導或者集中進行講解。
第二十八條 課程考核是檢驗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效果的必要手段。凡是教學計畫中規定開設的課程都要進行考核。考核分考試、考查。命題範圍要以教學大綱、教材為依據,試題應當使學生的考核成績有合理的區分度。
第二十九條 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畢業生應完成畢業設計(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畢業論文)選題要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和生產建設實際。畢業設計(畢業論文)應當通過由學校組成的答辯委員會(小組)組織的答辯,根據其質量和答辯情況綜合評定成績。
第三十條 凡是教學計畫中列有實驗的課程都應當安排實驗教學。實驗前,教師要講清實驗的目的、要求、儀器使用方法、實驗進行的步驟和安全注意事項。實驗過程中,教師和實驗室人員要隨堂檢查,精心指導。實驗後,學生要按時完成實驗報告(或實驗作業)。
第三十一條 實習是實踐教學的重要環節,高校實習活動應根據專業教學需要和學生的實際情況安排實習活動。學校應加強實習活動的組織和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實習方案。實習內容應緊密結合理論課教學內容和學生的工作實際。實習結束應及時總結,要求學生按時完成實習報告,教師根據學生的實習報告和在實習中的表現綜合評定成績。
第三十二條 課程設計是培養工科學生的綜合性訓練。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授課教師在課程設計前應根據教學大綱確定的課程設計的任務書和指導書,對設計課題、內容、原始資料、設計步驟及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授課教師要認真批閱學生所做的課程設計,並指導學生修改。

第五章 教師隊伍管理

第三十三條 高校應建設一支與成人高等教育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專兼職教師隊伍。普通高校舉辦業餘(夜大、半脫產)、函授教育,其專兼職教師隊伍應按照教育部規定的比例確定。獨立設定成人高校要有一支以專職教師為骨幹,專兼職相結合的師資隊伍,專職教師與學生的比數在1:15—20之間。
第三十四條 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師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實驗(實習)技術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兼職教師隊伍應由熱愛成人教育、具有較強教學能力和豐富實踐經驗,並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和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組成,兼職教師應相對穩定。
第三十五條 高校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師要忠誠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要認真完成教學任務,積極鑽研業務,不斷總結教學經驗,改進教學方法。學校對成人高等教育教師在教學工作量、評定職稱、晉級、進修、科研和學術交流活動等方面,應與普通高校教師同等對待。
第三十六條 高校要重視成人高等教育師資培訓工作,尤其要加強中青年骨幹教師的培養。要有計畫地安排教師在職培訓和業務進修,使其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業務水平,適應教學需要。
第三十七條 高校應組織教師圍繞成人高等教育開展教學研究工作,積極申報教研課題,推動教研成果轉化,充分發揮相關教學機構在教學研究和組織教學中的作用。
第三十八條 高校應建立健全成人高等教育教師(含實驗實習教師)的考核制度。以對教師的基本要求和職責為標準,主要考核其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業績。考核內容列入教師業務檔案,作為“選優評先”、職稱評聘、工資晉升、獎懲的依據。
第三十九條 高校應切實加強成人高等教育兼職教師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兼職教師的聘任制度。

第六章 教學質量管理

第四十條 教學質量管理是教學管理的核心。高校要牢固樹立質量觀念,通過對成人高等教育教學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分析評價、調整控制,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普通高校應將成人高等教育和非學歷教育的教學質量納入學校教學水平評估的內容之中。
第四十一條 教學檢查是教學質量管理的重要手段。高校要建立經常性的教學檢查制度,並認真實施。教學檢查可以與教學評估、教師考評等工作相結合。
第四十二條 高校的日常教學檢查制度包括對教學秩序的維護與檢查、各教學環節的管理與監控、教學管理部門的聽課等制度。日常教學檢查要堅持經常化,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意見,應及時反饋有關部門和教師本人。
第四十三條 高校應組織相關教學部門對每學年(期)教學準備工作進行定期檢查。檢查的重點是:所設專業的教學計畫、教學大綱、教學進度表、教學任務書、授課教師的落實情況;實踐教學環節的安排;教師的備課情況等。
第四十四條 學校相關教學部門應組織期中、期末階段性教學檢查。教學檢查內容為:教學計畫的實施及教學效果、教學管理運轉情況、教學質量,包括考核的組織實施,成績的評定與統計分析,教師教學總結,教案檢查以及教學成果檢查與評定等內容。檢查結果應形成文字總結材料存檔。
第四十五條 高校應定期對所屬函授站(教學點)工作進行檢查或者評估,表彰工作成績優異的函授站(教學點)和工作人員。對辦學條件不能保證、管理混亂的函授站(教學點),應會同設站單位進行整頓;對不能保證函授輔導教學質量的函授站(教學點)應予撤銷,並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六條 高校應建立健全成人高等教育考試制度,嚴肅考試紀律,樹立良好的考風和學風。要積極創造條件建立試題庫,逐步做到教、考分離,採取學校統考(公共課)、抽考(專業課)的方法,全面檢查和提高教學質量。省教育廳將不定期地對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學質量進行檢查。
第四十七條 學生學業成績是衡量學校教學質量的重要指標。學校相關教學部門應對課程學業成績進行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綜合分析,作為對教學質量分析與監控的依據。學業成績分析要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客觀評價實施的教改項目。
第四十八條 高校應加強與社會的聯繫,堅持成人高等教育畢業生跟蹤調查。通過社會、用人單位及畢業生的反饋信息,加強和改進學校的教學工作。學校對畢業生的跟蹤調查,可以根據自身情況結合其它工作進行。

第七章 教學設施管理

第四十九條 教學設施是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學的物質基礎和必要條件。學校應具有與辦學規模和任務相適應的教學、校舍、圖書館、實習場所及其它相關設施。普通高校應統籌安排舉辦業餘、函授教育所需的教學條件,滿足業餘和函授學生到校集中學習的教學需要。
第五十條 高校應加強教學設施的管理,根據需要配備管理人員,明確崗位職責。對各種儀器設備要有專人保管,並建立技術檔案。
第五十一條 高校應重視教學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和更新。各實習場所要建立健全實驗、實習操作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保持實習場所環境整潔,提高設備的使用率和完好率。
第五十二條 電化教學是教師加強教學指導的一種重要手段。學校應積極創造條件,充分利用網路、計算機以及多媒體設備進行教學,提高教學效果。
第五十三條 圖書館是高校教師和學生獲取知識的重要場所。學校應當配備一定數量的圖書,按照圖書工作流程進行科學管理。要建立完備的圖書借閱和開放制度,積極採用現代化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做好服務工作。
第五十四條 體育場地和器材是高校保證體育教學和開展體育活動的基本條件。學校體育場地和器材設備應與學校規模相適應,體育場地和器材設備應有專人管理,保證教學需要。

第八章 教學檔案管理

第五十五條 教學檔案管理是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重視檔案管理工作,加強教學檔案管理,明確專人負責,建立健全教學檔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條 教學檔案是指在教學、教研、教改等活動中形成的教學檔案材料。內容包括:國家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檔案;本校制定的教學計畫、教學大綱及各種教學總結等文字材料;學生學籍管理資料等。
第五十七條 高校應完整地保存教學檔案,並為教學工作服務。對教學檔案要進行分類編目、登記、統計和必要的整理,重要的教學檔案應當複製副本,分別保存。
第五十八條 教學檔案室應有防盜、防火、防霉等安全措施。學校要定期檢查教學檔案的保管情況,對破損或變質的檔案要及時修補或複製。
第五十九條 借閱和複印教學檔案要有審批手續。銷毀重要的教學檔案,應登記造冊,報學校分管領導批准。

第九章 附 則

第六十條 本規範自2009年12月1日起實行。原安徽省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安徽省成人高等學校教學管理規程(試行)〉的通知》(教成〔1997〕16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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