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廉方正科

孝廉方正科是清特設的制科之一。依漢代“孝廉”、“賢良方正”合為一科。

制科名稱

孝廉方正科

制科說明

雍正元年(1723),詔直省每府州縣衛各舉孝廉方正,賜六品服備用,並規定以後每逢皇帝即位即薦舉一次。乾隆五年(1740),定薦舉後赴禮部驗看考試,授以知縣等官。道光間改於保和殿考試。此科歷朝薦舉頗多冒濫,晚清尤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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