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在市委、市政府、市委保密委員會的領導和上級保密部門的指導下,貫徹、實施黨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職能。
二、制訂全市保密工作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保密部門報告全市保密工作情況;提出改進和加強保密工作的建議和措施。
三、檢查、監督保密法律、法規在本市的貫徹實施;指導、協調全市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的保密工作。
四、參與制定本市重大活動、重要項目的保密工作預案,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專項保密工作。
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組織保密幹部的業務培訓及保密理論、政策的調查研究。
六、管理、指導全市各部門、單位的規範定密工作。
七、組織開展全市保密檢查工作,督促各項保密防範措施的落實。
八、負責對國家秘密載體複製、出境及對外提供資料等事項依法進行審查監督;協同外事、公安、安全部門依法對涉外賓館和其他涉外場所進行保密檢查。
九、按照有關規定,協同有關部門,對市內發生的失泄密案件及時上報、查處並採取補救措施。
十、負責對領導辦公場地、重要會議場所、重點涉密部位及重要保密設施、設備的技術指導、檢查工作。
十一、負責涉密通信、辦公自動化及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技術防範及保密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研製、推廣套用保密技術,負責保密技術檢查和業務指導。
十三、負責市委保密委員會日常工作,承辦上級保密部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機構職能
湖南省國家保密局下設法規宣傳處和技術監管處,主要職能如下:
1、 負責全省保密法規、規章的起草、修訂和報審工作;
2、 負責制訂全省保密技術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3、 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各地區、各部門的保密檢查,監督《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規的貫 徹實施;
4、 指導、監督和檢查全省依法確定國家秘密密級和保密期限的工作;
5、 制訂全省保密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
6、 負責保密工作調研、培訓和保密法規諮詢、服務工作;
7、 負責對涉密單位、涉密網路及涉密事項進行審批、技術檢查和監督;
8、 負責對涉外交往中涉密事項進行保密審查;
9、 負責對省直機關銷毀秘密檔案資料工作的監督、管理;
10、組織、督促或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失泄密案件;
11、負責組織保密技術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