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跳遠

女子跳遠

女子跳遠,田徑運動跳躍項目。由助跑、起跳、騰空和落地等動作組合而成。運動員沿直線助跑,在起跳板前沿線後用單足起跳,經騰空階段,然後用雙足在沙坑落,比賽時以跳的遠度決定名次。

基本信息

發展歷史

女子跳遠女子跳遠
跳遠是最古老的競技項目之一,在古希臘奧林匹克的“五項運動”中就有跳遠。據史料記載,首次正式的跳遠比賽是在公元前708年舉行的,距今已有2700多年的歷史。當時跳遠的設施非常簡單,只是把地面的土質刨松,然後在前面放一條門檻代替起跳板。為避免落地時產生傷害事故,以後用沙坑代替了鬆土。
18世紀末,法國教育家古特木斯和雅安把跳遠列為鍛鍊身體的重要項目之一,並在他們的著作里詳細介紹了跳遠運動的設備和訓練方法,高度肯定了跳遠在人體運動中的重要作用。
隨著時間的推進,跳遠運動的記錄不斷被打破。在近代田徑比賽中,有記載的第一個男子跳遠世界紀錄是英國運動員麥切爾在1864年創造的,成績為5.48米。比蒙在第19屆奧米的新紀錄打破。
跳遠人類獵取或逃避野獸時跨越河溝等活動,後成為軍事訓練的手段。為公元前708年古代奧運會五項全能項目之一。現代跳遠運動始於英國,1827年9月26日在英國聖羅蘭.博德爾俱樂部舉行運會獲的跳遠冠軍,其8.90米世界紀錄一直保持了20多年,才被美國選手鮑威爾以8.95的遠度超越。
跳遠的騰空動作有蹲距式、挺身式和走步式。20世紀70年代出現前空翻跳遠,因危險性大,被國際田聯禁用。最初運動員是在地面起跳,1886年開始採用起跳板。起跳板白色,埋入地下,與地面齊平,長1.22米,寬20厘米,距沙坑近端不少於1米。起跳板前有起跳線,起跳線前有用於判斷運動員起跳是否犯規的橡皮泥顯示板或沙台。運動員必須在起跳線後起跳。比賽時,如運動員不足8人,每人可試跳6次,超過8人,則先試跳3次,8名成績最好的運動員再試跳3次。以運動員6次試跳的最好成績排列名次。男、女跳遠分別於1896年和1948年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田徑運動跳躍項目。又稱急行跳遠。由助跑、起跳、騰空和落地等動作組成。運動員沿直線助跑,在起跳板前沿線後用單足起跳,經騰空階段,然後用雙足在沙坑落地。比賽時以跳的遠度決定名次。現代跳遠始於19世紀末。1896年第一屆奧運會上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1948年第十四屆奧運會上又增加女子比賽項目。助跑是有一定距離和步數的加速跑,它能使人體獲得最大水平速度,為起跳做好準備。起跳是助跑後身體按適宜的角度向空中快速騰起的過程。
起跳腿在踏板上要經歷放腳、緩衝、蹬伸3個階段。在起跳腿蹬離地面的同時,擺動臂和擺動腿要協調配合做擺動動作,其要領是抬頭、挺胸、提肩、拔腰。空中姿勢一般分為蹲踞式、挺身式、走步式3種。無論採用哪種空中姿勢,雙腿在起跳離地的瞬間都有一個跨步姿勢的“騰空步”動作。蹲踞式要求在落地前,儘量將雙腿提至胸前並高舉落地。
挺身式要求騰空後下放擺動腿和雙臂,將髖、胸充分展開,然後收腹舉腿落地。走步式在騰空時採用2步半和3步半兩種技術。要求在空中做大幅度的前後邁步換腿動作,並與兩臂協調配合。落地動作一般有“前倒緩衝法”、“側倒緩衝法”、“坐臀緩衝法”。其目的是維持好身體重心平衡,避免發生傷害事故。
公元前708年,在相當於中國春秋時代早期,跳遠成為古代希臘奧運會五項全能運動之一。然而,相對於鐵餅、標槍、賽跑、摔跤等其他四項來說,跳遠卻被認為是五項全能中難度最高的一項。如果拿今天奧運會上的跳遠比賽來看,這一點好像讓人不太明白。在我們的概念中,跳遠不過是助跑、起跳、騰空、落地等幾個連貫的動作而已,其難度並不太高。那么為何這么說呢?原因在於古代的跳遠與現代有著很大的不同。
請看《古代奧林匹克運動與藝術》展覽中展出的這件公元前6世紀雅典製作的黑像式安法拉罐。罐身主題紋飾描繪著四位邊走邊舞的五項全能運動員,展示了三個體育項目,包括標槍、鐵餅以及跳遠,其中最左側的那位所反映的正是跳遠。運動員雙手高舉,各持一白色物事。實際上,這就是古代奧運會上跳遠所用的“啞鈴”,而這正是古今跳遠的最大差異。
啞鈴是古代奧運會跳遠運動的必備器械。其形狀大致有兩類,早期的外形類似老式的電話聽筒,用石頭或金屬製成,金屬的往往做成扁平狀,一般採用鉛或鐵;之後發展出一種圓柱體形狀的啞鈴,以石為之,兩頭略粗,中段稍細,其上刻出溝槽以便手指抓握,本次展覽中正有這樣一隻重2。23公斤的左手用跳遠啞鈴。
在古代跳遠中,運動員雙手各握一隻啞鈴,起跳時盡力向前擺,以產生一種帶動身體朝前跳躍的推動力,落地時則向後擺,使身體有一股衝力,跳遠的距離可以儘量前伸。據說如果運動員的雙腳不能在沙地上留下清晰的印記,則成績無效。不過,有人用啞鈴做過這種跳遠試驗,發現要想落地清晰,就得在騰空降落過程中雙手高於肩部時拋出啞鈴。如果運動員雙手拿著啞鈴不放,則很可能落地時向後坐在地上;拋出啞鈴時若手位較低,身體又會前摔。由此看來,運動員要掌握好跳遠的技巧就需要經常鍛鍊。這就是它的難度所在。也正因如此,古代跳遠還有一個重要特色,就是音樂伴奏,即當比賽時,吹笛手同時奏樂,運動員應節起跳。這樣既有助於選手更好地發揮技巧,又使動作更顯優雅有節奏感。
現代的跳遠有相當長的助跑距離,因而又稱為“急行跳遠”。考古資料表明古代跳遠與此不同,很可能僅有一小段助跑,否則啞鈴的使用只會使動作顯得笨拙。還有人提出另一種可能性,就像跨欄賽跑那樣,跳遠中使用啞鈴或許正是想讓比賽增加難度,要求運動員具有更高的身體素質。究竟如何,實在是一個饒有趣味的問題。
19世紀末對跳遠規則進行了修改。新規則規定:跳者不得持物、跳板要與沙坑表面齊平(這個規則沿用至今)。1896年第1屆奧運會上跳遠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1912年國際業餘田徑聯合會成立後追認了英國運動員P.奧康納1901年在都柏林創造的7.61米成績為第1個世界紀錄。當時跳者多採用“蹲踞式”或“走步式”跳法。1931年日本的南部忠平,第1次採用“挺身式”技術,創造了7.98米的世界紀錄。1935年著名美國運動員J.歐文斯憑藉他出眾的助跑速度和強有力的起跳,以簡單的蹲踞式技術,把世界紀錄提高到了8.13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科學研究和實踐進一步使人們認識到跳遠技術的關鍵在於助跑和起跳的完美結合,即提高騰空初速並按照一個合理的角度騰起。1960年美國運動員R.博斯頓以8.21米的成績打破了歐文斯保持了25年的世界紀錄。隨後他與蘇聯的И.А.捷爾-奧瓦涅相分別於1965年、1967年先後達到8.35米的水平。在1968年第19屆奧運會上,美國的R.比蒙創造了8.90米的世界紀錄。比蒙的助跑速度在起跳前達到10.70米/秒,騰起角為26°,騰起高度約為80厘米。也有人認為墨西哥城的氣溫、空氣密度、濕度,尤其是地處高原海拔2240米的地勢,為他創造這一優異成績提供了優越的自然條件。1948年倫敦第14屆奧運會上,女子跳遠第1次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匈牙利的O.佳爾瑪蒂以5.695米創造了第1個奧運會女子紀錄。在這以後的歷屆奧運會上比賽成績不斷提高,很多優秀的女運動員不但跳遠水平高,而且多是“五項全能”運動員。第21屆奧運會上,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的五項全能運動員S.西格爾的跳遠成績曾達到6.49米。進入70年代以後,很多國家都培養了高水平的跳遠選手,如南斯拉夫、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古巴、法國、義大利、奈及利亞等國,其中尤以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進步更引人注意。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的女選手曾多次逼近7米,但第1個突破7米大關的是蘇聯運動員В.巴爾道斯克涅,1978年她把世界紀錄提高到7.09米。
跳遠在中國直至50年代初期才開始有較好的開展和提高,從60年代起,取得不少好成績。1965年女運動員肖潔萍以6.44米的成績創造了全國和亞洲的新紀錄(列當年世界第9位)。她和康越莉在新興力量運動會、亞洲新運會和第7屆亞洲運動會上先後3次獲得冠亞軍。1978年鄒娃在第8屆亞運會的比賽中再一次獲得了這個項目的冠軍。中國男子跳遠水平也取得了較大的進步,鄒振先和劉玉煌等在國際比賽中曾獲得較好的名次。1981年第11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上,劉玉煌以8.11米的成績獲得亞軍,並刷新了全國和亞洲紀錄。
2014年6月29日,李金哲以8米47的成績獲得德國巴特朗根薩爾察跳遠專項賽冠軍,並且打破了勞劍峰在1997年5月28日創造的8米40的全國紀錄。

比賽規則

平局
任何平局都由比較次好成績決出勝負。如果還不能解決問題,就比較第三好的成績,以此類推,如仍相等,並涉及第一名者,則令比賽隊員,按原來的比賽成績,進行新一輪試跳,直到決出名次為止。
犯規
如果運動員踏過了跑道盡頭的起跳線,或者碰到了離沙坑最接近標記後面的坑外場地就構成了犯規。後一種情況常常發生在運動員想伸出手支撐身體以維持平衡的時候。
場地
跳遠和三級跳的助跑至少40米長。犯規線是20厘米寬的起跳板的遠端線,跳遠運動員落到長方形的柔軟、潮濕的沙坑裡。在跳遠比賽中,沙坑離起跳板有1到3米遠;在三級跳比賽中,男子比賽的沙坑離起跳板13米遠,女子比賽則是11米遠。起跳板遠端有一道粘土製作的犯規線以辨別運動員是否在起跳時犯規。
測量尺度
跳遠距離的測量是從起跳線遠端量起到跳遠運動員在沙坑中留下的最近痕跡為止。如果
出現非整數的情況,則長度數值應四捨五入到最接近的厘米數。風速助力
跳遠或者三級跳的成績在順風風速超過7.2米/秒的時候不能承認為新的世界紀錄
成績計算
如果運動員在跳躍時遇到障礙,裁判員可以判妨礙並給與第二次試跳機。
會。運動員在比賽期間可以離開賽區,但必須經過裁判的批准並由裁判陪同離開。比賽進行過程中運動員不能接受幫助。除非是經過指定的醫務人員進行身體檢查或者與不在比賽區裡的個人進行交談或其他通訊聯絡。裁判可以因運動員超過比賽時間限制而不按規定跳躍判罰試跳無效。如果在時間用盡前已經起跑則成績算數。

犯規評定

跳遠、三級跳遠有下列之一情況即判犯規:
①運動員以身體任何部位觸及起跳線之前的地面;
②從起跳板兩端之外起跳,無論是否超過起跳線的延長線;
③觸及起跳線和落地區之間的地面;
④在落地過程中觸及落地區以外的地面,而落地區外的觸地點較落地區內的最接近觸地點更靠近起跳線;
⑤離開落地區時,運動員在落地區外地面的第一觸地點較落地區內最接近觸地點和在落地區內因身體失去平衡而留下的任何痕跡更靠近起跳線;
⑥在助跑或跳躍中採用任何空翻姿勢;
⑦還未通知該運動員試跳,而進行試跳,不管是否成功,都應判該次試跳失敗;
⑧無故錯過該次試跳順序;
⑨跳進沙坑之後,應一直向前走或向兩側走沙坑,如果向後走出沙坑成績無效;
⑩無故延誤時限。比賽時,運動員無故延誤時間,即不準參加該次跳,以失敗論處。如果在比賽中再次無故延誤比賽時間,即取消該運動員的比賽資格,但在此之前的比賽成績仍然有效。每次試跳的時限為1分鐘,只有當一名運動員連續兩次試跳時,其試跳時限為2分鐘。在時限只剩最後15秒時,計時員舉黃旗示意,當時限到時,落下黃旗,主裁判應判定運動員該次試跳失敗。如時限到的同時,運動員已開始試跳,應允許其進行該次試跳。當裁判員通知運動員試跳開始後,運動員才決定免跳,當時限已過時,應判為該次試跳失敗。
裁判員的旗示
在跳躍項目比賽中,通常有一名主裁判手中持有紅、白旗幟各一面,用來示意運動員試跳是否成功。舉紅旗表示試跳失敗,成績無效;舉白旗表示成功,成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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