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跳馬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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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馬(Vault):競技體操項目。跳馬運動是由用木馬訓練騎術演變而來。1896年男子跳馬列入國際比賽項目。現代跳馬器械長160厘米,男子為縱馬,比賽時要做用手臂支撐一下的跳躍動作。技術發展過程20世紀50年代為後擺水平騰越;60年代為手翻騰越和山下跳;70年代“原跳”問世後,跳馬技術進入了手翻接空翻時期。以後又出現了複合多軸空翻。到80年代又向多周轉體發展。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手翻接空翻2周的動作增多,同時又出現了踺子上板後手翻接空翻動作。在跳馬技術發展過程中,日本運動員原,中國運動員樓雲等都作出了卓越的貢獻。女子跳馬為橫馬,其動作有各種手翻,手翻接空翻,各種第一或第二騰空的轉體,踺子上板後手翻接空翻轉體等動作。技術發展快,難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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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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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馬,從名字上看應該是跳過一匹;而一個世紀以前,跳馬器械真的是有一個假的頭和尾巴的,後來才被去掉了,成了今天我們看到的那樣。跳馬時,運動員向“馬”的方向快速奔跑至放在馬前的跳板,踏上跳板起跳,向前、向上騰空,然後用手推跳馬表面使自己二次騰空,並在空中做出各種動作,最後落地。整個動作通常在5秒鐘內完成。

跳馬之前,運動員會給裁判一個信號表示自己跳馬動作的類型。跳馬類型說明是動作是直體還是團身、翻騰還是轉體、或是各種類型的綜合運用等信息。要記住的一點是不管哪種類型,運動員起跳後一定要用手接觸跳馬。每一種類型的跳馬動作都有依其難度而定的分數。運動員的得分除了類型分,還要看她:身體姿態的保持、騰空飛行的高度、動作完成情況、以及落地時的穩定性。

由於男子體操運動也有跳馬項目,女子跳馬越來越多地運用男子的動作,因而女子跳馬也變得越來越精彩。今天,許多十一、二歲的女子體操運動員都可以完成許多以前只有男子運動員才敢嘗試的動作。男子跳馬與女子跳馬相似,也是一個馬上的翻騰動作。助跑是不被判分的,但卻很重要。好的助跑(速度快、踏跳準)會帶來高的騰空,這對完成跳馬動作相當重要。

跳馬運動員起跳後用手推馬,使自己二次騰空,其他身體部位不能觸馬。動作難度越大,裁判越能放過一些小的不足。但有一點,特別是年輕運動員應該知道,如果你嘗試超過了你的技術能力範圍外的過難的動作,也會被裁判扣分的。
跳馬動作可根據人體騰越過馬時的姿態分為水平型和翻轉型兩大類。一個完整的跳馬動作是由助跑、起跳、第1騰空、推手、第2騰空和落地等緊密相聯又相互影響的 6個部分組成。跳馬運動能增強肌腱、韌帶和關節的力量,對發展下肢和肩帶肌肉的爆發力有特殊作用,在體育教學和部隊訓練中這個項目常被採用。一般在做初級練習時使用的跳躍器械還有“山羊”、跳箱。
女子跳馬:跳馬長1.6、寬0.35米、高1.25米,女子跳馬為橫馬。所有跳馬動作必須用雙手撐馬,助跑的長度根據個人安排。跳馬動作可以根據在空中的不同騰空類型分為幾個組別,在跳馬之前教練員所舉的號碼代表了不同的動作。

男子跳馬:跳馬高1.35米。跳馬是由助跑開始的,以雙腿併攏起跳完成的跳躍騰空動作,跳馬的助跑最長距離為25米,助跑允許中斷,但不允許返回重新跑,跳馬要求騰空有一定的高度和遠度。

歷史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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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馬源於羅馬帝國末期的騎術訓練。初跳真馬,後改為與真馬外型相似的木馬,並配有馬鞍。1719年將馬腿改為立柱,1795年德國的維斯首先去掉木馬的馬頭,1811年揚又去掉馬尾,將兩端改為圓形,馬身用皮革包制。1836年德國的施皮茨在學校體操節首次表演跳馬,1877年德國規定跳馬必須助跑6步,從正側兩個方向過馬和做1~2次支撐動作。馬長1.60米,男子跳縱馬,馬高1.35米,女子跳橫馬,馬高1.20米。跳馬決賽時每隊最多兩名運動員參賽,只有在團體賽中跳馬成績排位前八名或前六名者才有參賽資格。只比自選動作。將運動員團體賽中規定動作與自選動作總得分的二分之一,加上跳馬決賽中自選動作的得分,作為最後得分排列名次,得分高者名次列前。男、女滿分均為20分。從1992年奧運會起,團體分不帶入單項賽,僅以自選動作的比賽成績確定名次。男、女跳馬分別於1896年雅典奧運會和1952年赫爾辛基奧運會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隨著2001年至2004年體操新規則的執行,體操運動員做跳馬時用的“馬”也要換成新的。新馬的馬面是一段水平面和一段斜面的連線,總長為1.2米,馬內有弓型鋼板以增強彈性,新馬的寬度為0.9米,男女跳馬從外形上完全一樣,只是在高度上不同,男用仍為1.35米,女用為1.25米。
跳馬動作是由用木馬訓練騎術演變而來。如跨上跨下的動作演變為鞍馬的單腿擺越;跳上跳下的動作發展為跳馬運動。1812年德國體操家F.L.楊在體操場上,設定了一種用作跳躍練習的無頭有尾有鞍的木馬。1820年瑞典體操學派創始人P.H.林的體操館中,除了有3匹有頭有尾的木馬外,還出現了跳箱、“山羊”等跳躍器械。1836年,德國體操家A.施皮斯舉辦的學校體操節中,第1次列入了男子跳馬表演。1877年德國舉行的體操比賽中,男子跳馬規定動作有6步助跑的限制,並規定了從正、側兩個方向過馬和撐手1~2次的動作。1896年,男子跳馬被列入國際比賽項目。1960年以前國際比賽男子用的縱跳馬長1.80米,高1.30米。以後改為長1.60米,高1.35米。男子跳馬的助跑距離目前為25米, 助跳板最高點高度為15厘米(外加1厘米厚覆蓋物)。正式比賽用的跳馬有具體規格要求。

項目介紹

奧運會跳馬比賽跳馬
跳馬運動是由用木馬訓練騎術演變而來。男子為縱馬,比賽時要做用手臂支撐一下的跳躍動作。女子跳馬為橫馬,其動作有各種手翻,手翻接空翻,各種第一或第二騰空的轉體,踺子上板後手翻接空翻轉體等動作。

男、女跳馬分別於1896年雅典奧運會和1952年赫爾辛基奧運會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羅馬尼亞體操明星娜迪亞•科馬內奇在1976年蒙特婁奧運會的賽場上,用自己完美的表現征服了場上的所有裁判,贏得了10分的滿分,成為奧運會體操比賽的第一個滿分,也是體操比賽歷史上的第一個滿分。在歷屆奧運會上,她共獲得金牌5 枚。

男女運動員跳馬的助跑距離最長為25米。所有跳馬動作必須通過用手推撐跳馬來完成。第一次跳馬結束後,運動員應立即返回到開始位置,出示信號後,再進行第二次試跳。以男子跳馬為例,運動員在資格賽、團體決賽和全能決賽中必須完成一個跳馬動作。想獲得跳馬決賽資格的運動員在資格賽中必須跳兩個動作,這兩個動作必須是不同結構組的動作,而且第二騰空動作不能相同。

男子運動員在比賽中要做用手臂支撐一下的跳躍動作,包括各種水平騰越、手翻轉體、手翻接空翻和第1騰空或第2騰空加做轉體等。各種動作都有相應的難度。50年代和60年代初期,跳馬動作以各種手翻、水平騰越、近端垂直騰越為主。60年代初,日本運動員山下治廣創造了手翻屈體、增加騰空高度的“山下跳”。山下在1964年奧運會上獲得了這個項目的冠軍。嗣後,日本運動員塚原光男又創造了側手翻轉體90°接後空翻,奪得了1970年第17屆世界體操錦標賽的跳馬冠軍,這個動作也被命名為“塚原跳”。“塚原跳”開闢了側手翻接空翻類動作的新領域。在1972年慕尼黑奧運會上,手翻接空翻類型的動作已普及。以後,日本運動員笠松茂又創造了“笠松跳”──側手翻接側空翻轉體270°。
日本運動員在這個項目上一直保持著領先和創新的地位。1979年古巴運動員也做出了前手翻接前空翻兩周的動作。目前,這項運動正向著多周空翻、多度數轉體的方向發展。
女子跳馬為橫跳馬。比賽用的跳馬的長、寬與男子相同。1975年以前,馬高1.10米,隨著女子跳馬技術的發展,第 2騰空難度的增大,從1976年起,馬高改為1.20米。助跳板規格與男子同。女運動員也要完成各種支撐跳躍動作。動作類型有:各種手翻,手翻接空翻,手翻接空翻並轉體,水平騰越,各種第1或第2騰空的轉體動作。50年代初期和中期,女子跳馬動作以倒立轉體、手翻類動作為主。60年代,隨著訓練水平的提高,技術有了一定的發展。進入70年代,有了空翻轉體和跳起轉體再撐馬等類型動作。1974年,羅馬尼亞13歲的N.科馬內奇,首先在巴黎國際體操邀請賽中跳出了當時只有男子運動員才能完成的“塚原跳”。以後,手翻接空翻和手翻接空翻並轉體類型動作遂在女子體操比賽場上不斷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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