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治穩定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天治穩定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天治穩定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類型於2011年12月28日成立,基金代碼是350009,為債券型。投資目標是在注重資產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前提下,追求長期的穩定收益。

基本信息

基金淨值日線圖基金淨值日線圖
基金類型:債券型

基金ID:350009

基金成立日:2011-12-28

最新規模(億份):2.21億份

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經理:秦娟

基金管理人代碼:80000252

基金託管人代碼:80001220

業績比較基準

350009走勢圖350009走勢圖
中債綜合(全價)

投資理念

在價值分析基礎上進行積極管理,通過穩定收益的累積實現資產的長期增值

投資目標

在注重資產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前提下,追求長期的穩定收益

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屬於主動管理的債券型基金,為證券投資基金中的較低風險較低收益品種,其預期風險收益水平低於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於貨幣市場基金。

投資策略

本基金根據巨觀經濟運行狀況、貨幣政策及利率走勢的綜合判斷,運用自上而下的資產配置與自下而上的品種選擇策略,通過目標久期管理合理控制組合久期的波動範圍,在全面評估利率風險、信用風險以及流動性風險等基礎上,充分運用各種套利策略提升組合的持有期收益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時,本基金將在保證基金資產流動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積極參與新股申購,有效提高基金資產的收益性。

投資標準

本基金固定收益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投資於權益類資產的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的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3%。本基金封閉期屆滿轉為開放運作後,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債券(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金融債、央行票據、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資產支持證券、次級債、債券回購等)、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權證、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此外,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本基金的投資範圍。本基金不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權證等權益類金融工具,但可以參與一級市場股票首次公開發行或增發,還可持有因所持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發的權證、因投資於可分離交易可轉債而產生的權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權證資產,本基金應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90個交易日內賣出。

決策依據

研究發展部巨觀研究員、固定收益部債券研究員以及產品創新及量化投資部定量分析師負責研究分析工作,並完成基金投資分析報告(包括巨觀經濟、貨幣政策、債券投資策略、個債投資價值等分析),為投資決策委員會和基金經理提供投資決策依據。

決策程式

為保證基金投資原則、投資策略的執行和投資目標的實現,本公司採用較為科學合理的分層決策體制:即實行投資決策委員會領導下的基金經理負責制。投資決策委員會為公司最高投資決策機構,以定期或不定期會議的形式討論和決定公司投資的重大問題;基金經理在其許可權範圍負責所管理基金的日常投資組合管理工作,並具體落實投資決策委員會關於該項基金的投資管理決議。在上述分層決策體制的前提下,本基金採用團隊式投資管理模式,固定收益部、研究發展部、產品創新及量化投資部的相關人員共同組成基金管理小組。本基金具體的投資決策流程分為投資研究、投資決策、投資執行、投資跟蹤與調整、風險控制五個環節。

分配原則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3、封閉期間,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開放期間,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獲取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再投資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如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紅利;

4、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基金契約約定的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當本基金每年度最後一個交易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超過0.01元(含)時,本基金至少分配一次,每年收益分配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50%;

5、封閉期間,本基金的收益分配不少於一次,且收益分配總額不低於基金在封閉期內可供分配利潤的90%;

6、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天治穩定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天治穩定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7、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在不影響基金投資者利益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於變更實施日前在指定媒體上公告。

基金經理

秦娟女士,經濟學碩士研究生,具有基金從業資格,證券從業經驗7年,歷任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債券分析師、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債券分析師、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債券研究員。2010年2月加入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本基金兼天治穩健雙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助理,現任固定收益部副總監,自2010年4月14日起任本基金的基金經理兼天治穩健雙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自2011年12月28日起任天治穩定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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