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經營淨投資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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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經營淨投資套期

,是指對境外經營淨投資外匯風險進行的套期。境外經營淨投資,是指企業在境外經營淨資產中的權益份額。
企業既無計畫也無可能於可預見的未來會計期間結算的長期外幣貨幣性應收項目(含貸款),應當視同境外經營淨投資的組成部分。因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形成的期限較短的應收賬款不構成境外經營淨投資。

境外經營淨投資套期會計處理原則

對境外經營淨投資的套期,企業應按類似於現金流量套期會計的規定處理:
1.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損失中屬於有效套期的部分,應當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並單列項目反映。
處置境外經營時,上述在所有者權益中單列項目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應當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2.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損失中屬於無效套期的部分,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境外經營淨投資套期會計處理舉例

【例25一7】20×6年10月1日,XYZ公司(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在其境外子公司FS有一項境外淨投資外幣5000萬元(即FC5000萬元)。為規避境外經營淨投資外匯風險,XYZ公司與某境外金融機構簽訂了一項外匯遠期契約,約定於20×7年4月1日賣出FC5000萬元。XYZ公司每季度對境外淨投資餘額進行檢查,且依據檢查結果調整對淨投資價值的套期。其他有關資料如表25-8:
表25—8
日 期即期匯率
(FC/人民幣)
遠期匯率
(FC/人民幣)
遠期契約的
公允價值
20×6年10月1日1.711.700元
20×6年12月31日1.641.633 430 000元
20×7年3月31日1.60不適用5 000 000元
XYZ公司在評價套期有效性時,將遠期契約的時間價值排除在外。假定XYZ公司的上述套期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的所有條件。
XYZ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單位:人民幣元):
(1)20×6年10月1日
借:被套期項目——境外經營淨投資 85 500 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85 500 000
外匯遠期契約的公允價值為零,不作賬務處理。
(2)20×6年12月31日
借:套期工具——外匯遠期契約 3 430 000
財務費用——匯兌損失 70 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套期) 3 500 000
(確認遠期契約的公允價值變動)
借:外幣報表折算差額 3 500 000
貸:被套期項目——境外經營淨投資 3 500 000
(確認對子公司淨投資的匯兌損益)
(3)20×7年3月31日
借:套期工具——外匯遠期契約 1 570 000
財務費用——匯兌損失 430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套期) 1 570 000
(確認遠期契約的公允價值變動)
借:外幣報表折算差額 2 000 000
貸:被套期項目——境外經營淨投資 2 000 000
(確認對子公司淨投資的匯兌損益)
借:銀行存款 5 000 000
貸:套期工具——外匯遠期契約 5 000 000
(確認外匯遠期契約的結算)
注:境外經營淨投資套期(類似現金流量套期)產生的利得在所有者權益中列示,直至子公司被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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