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研究

基礎研究是指認識自然現象、揭示自然規律,獲取新知識、新原理、新方法的研究活動。

基礎研究

指為獲得關於現象和可觀察事實的基本原理及新知識而進行的實驗性理論性工作,它不以任何專門或特定的套用或使用為目的。

基礎研究的特點

—— 以認識現象、發現和開拓新的知識領域為目的,即通過實驗分析或理論性研究對事物的物性、結構和各種關係進行分析,加深對客觀事物的認識,解釋現象的本質,揭示物質運動的規律,或者提出和驗證各種構想、理論或定律
—— 沒有任何特定的套用或使用目的,在進行研究時對其成果看不出、說不清有什麼用處,或雖肯定會有用途但並不確知達到套用目的的技術途徑和方法。
—— 一般由科學家承擔,他們在確定研究專題以及安排工作上有很大程度的自由。
—— 研究結果通常具有一般的或普遍的正確性,成果常表現為一般的原則、理論或規律並以論文的形式在科學期刊上發表或學術會議上交流。
因此,當研究的目的是為了在最廣泛的意義上對現象的更充分的認識,和(或)當其目的是為了發現新的科學研究領域,而不考慮其直接的套用時,即視為基礎研究。
基礎研究又可分為純基礎研究和定向基礎研究。

區別

純基礎研究與定向基礎研究的區別如下:
——純基礎研究是為了推進知識的發展,不考慮長期的經濟利益或社會效益,也不致力於套用其成果於實際問題或把成果轉移到負責套用的部門。
——定向基礎研究的目的是期望能產生廣泛的知識基礎,為已看出或預料的當前、未來或可能發生的問題的解決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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