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王用事

土王用事

土王用事是指每季最後十八度。周天三百六十度,以五行平分,各得七十二度。立春起七十二度屬木,立夏起七十二度屬火,立秋起七十二度屬金,立冬起七十二度屬水,而土旺於四季。地球的公轉軌道並不是圓形的,同時月球及其他行星的引力作用導致地球公轉的速度快慢在不斷地變化,因而採用視太陽黃經度作為曆法劃分是最科學的,如二十四節氣。所以土王用事應以四立前十八度為計算標準。 一般的通書都是以四立前十八日為土王用事,連乾隆皇帝下御旨修纂的《欽定協紀辨方書》也沿用。這是不正確。

風俗

曆書上在每年的三、六、九、十二等四個月,都注有土王用事日。這個日子,在民間習慣上不可動土,恐怕觸犯土王。

傳說

這個說法的由來,有個風趣的傳說。

遠古時,天上玉帝召集下界金木水火土五王上天廷,商議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中各人分管的時間。金木水火四王按時到齊。土王因好酒貪杯,醉臥在床。玉帝等了好久,土王總不到來。於是把一年四季分為春夏秋冬,木王管春季,火王管夏季,金王管秋季,水王管冬季。由於四王的性格不同,所以四季溫涼寒熱就不同了。

玉皇剛好分配完畢,土王方才到來,他鬧著要平分管理。可是議好了的事,哪能要推翻就推翻。結果,玉皇想出一個辦法:在各王管理的四季里,每季劃出十八天給土王管理,四季合計七十二天。而其他各季也正好存下七十二天。這么一分,土王方始同意,說定在四季的三、六、九、十二四個月中,各劃出十八天歸土王管理。誰也不準占用。

從此,曆書上便記上“土王用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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