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糾紛案例

土地糾紛案例

本書是一本全面闡述農村土地權利糾紛典型案例及裁判專題研究的指導用書,與《國有土地糾紛新型典型案例與專題指導》一書一起構成我國土地權利糾紛的解決指南。

基本信息

圖書信息

農村 土地糾紛新型典型案例與專題指導

作 者: 劉子平,梁朔梅 編著

出 版 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9-11-1

開 本: 20開

ISBN : 9787509315385

定價:¥39.00

內容簡介

本書是一本全面闡述農村 土地權利糾紛典型案例及裁判 專題研究的指導用書,與《 國有土地糾紛新型典型案例與專題指導》一書一起構成我國土地權利糾紛的解決指南。一直以來,中國對 土地法和土地權利的研究、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做得很不夠,有關土地權利的著述較少,專門的土地權利糾紛典型案例及裁判編撰更是稀缺。雖然在《 物權法》頒布施行前後,我國加強了有關物權的研究,也出版了不少有關物權、土地權和相關民商事糾紛案例的書籍。但是,它們要么僅是其中一部分內容涉及土地權利,要么僅為有關土地權糾紛方面的簡單讀物,所選的案例多不具有代表性,與現實社會生活和司法實踐相脫節,所涉及土地權利糾紛的廣度、深度都存在著不足,人們無法從中得到權威、中肯的答案和應有的指導。故嚴格地說,目前國內尚缺少關於土地權利糾紛方面權威性的典型案例選編和裁判指導用書。這與土地權利作為國民最重要的財產權利、土地權利糾紛案件作為我國最主要案件之一的地位嚴重不相稱,不能不說是一大 憾事!而本書的出版,力圖彌補這一方面的空白。

目錄

專題一:農村 土地確權糾紛

一、案例

(一)地質地貌遺蹟 土地權屬糾紛案

(二)企業長期使用 集體土地確權糾紛案

(三)未經批准占用且 閒置土地所有權歸屬糾紛案

(四) 林權爭議 複議決定行政糾紛案

二、專題指導

(一)農村 土地權屬爭議與土地確權概述

(二)土地權屬爭議的 行政處理程式

(三)土地權屬爭議糾紛的 訴訟程式

(四)土地權屬爭議糾紛的確權標準

(五)幾類特殊土地權屬的確權標準

專題二: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一、案例

(一)擅自終止果園 承包契約糾紛案

(二)確認灘涂、水面 承包經營權糾紛案

(三)轉讓 家庭農場承包 土地糾紛案

(四) 發包方越權發包糾紛案

(五) 村幹部承包果園契約糾紛案

(六)水庫承包造成 水源污染糾紛案

(七)農村承包土地代耕糾紛案

二、專題指導

(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概述

(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的解決程式

(三) 土地承包契約的效力認定及其履行規則

(四) 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與權屬認定

(五)農民集體 家庭承包經營權糾紛的裁處規範

(六)農村非家庭承包經營權糾紛的裁處規範

(七)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的裁處規範

(八)當前農村承包土地代耕糾紛及其裁處規範

專題三: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糾紛

一、案例

(一) 宅基地 土地使用權屬糾紛案

(二)無 土地使用證的 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糾紛案

(三)宅基地使用處理決定糾紛案

(四)越界建房宅基地糾紛案

(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糾紛案

二、專題指導

(一)宅基地使用權概念、歷史演變及其 法律特徵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

(三)宅基地使用權爭議的確權程式

(四)宅基地使用權流轉 法律效力的認定

(五)宅基地權利確認糾紛的裁處規範

(六)收回宅基地使用權糾紛的裁處規範

專題四:農村 土地徵收補償糾紛

一、案例

(一)非法扣留征地補償款糾紛案

(二)外出人員征地補償款分配糾紛案

(三) 回遷戶征地補償款分配糾紛案

(四) 地上附著物征地補償款分配糾紛案

(五)征地 青苗補償款糾紛案

(六)拖欠征地款糾紛案

二、專題指導

(一)土地徵收、徵用概述

(二)現行土地徵收基本程式

(三)土地徵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

(四)土地徵收補償標準及其爭議解決

(五) 集體土地徵收補償分配糾紛的裁判規範

專題五: 非法占用土地和侵權糾紛

一、案例

(一)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被處罰和 強制執行案

(二)非法占用耕地建造住房 行政處罰訴訟案

(三)船舶生產排污污染水田 損害賠償糾紛案

(四)違法排污致使 重金屬污染菜地侵權賠償糾紛案

二、專題指導

(一)農村非法用地、 侵權行為及其糾紛概述

(二)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處罰和強制執行

(三)一般 農村土地侵權糾紛的裁處規範

(四)農村水土污染 侵權損害賠償糾紛的裁處規範

編輯推薦

《農村土地糾紛新型典型案例與專題指導》根據糾紛類型劃分為若干專題,每個專題先精選近年來司法實踐中的典型判例,在此基礎上全面闡述該專題所涉及的審判依據、法律要義、裁判思路、司法實踐中的重點和難點。

文摘

訴辨

原告李文奎訴稱:自1983年起,我帶領全家在洪水鄉雙二村前坪地種植檸條二二百多畝,因雙二村後坪地域內鄧養德、張存來等農產所種檸條被毀,又在後坪地複種了檸條。]987年4月10日,我與雙二村委簽訂了荒山承包契約。契約成立後,我按照契約約定,在前後坪地每年補種檸條並進行管護,已形成近500畝的檸條採種基地。1999年1月,雙二村委單方終止承包契約,並強行收回前後坪地檸條,造成1000公斤檸條種子損失11600元、100公斤大雲藥材損失2400元、148叢檸條灌木損失2575元、誤工損失310元。因此,我提起訴訟要求雙二村委繼續履行雙方簽訂的承包契約,並賠償因雙二村委單方終止契約對我造成的經濟損失16885元。

被告雙:二村委辯稱:1983年10月20日,原洪水公社雙二大隊管委會(以下簡稱雙二大隊)與本大隊社員王萬選、李文奎二人簽訂了前坪地頂荒山承包契約。契約成立後,李文奎依據契約約定,個人實際種植檸條10畝左右,前坪地域內其餘檸條系雙二大隊社員種植。1984年5月25日,雙二大隊與本大隊社員鄧養德、張存來等5戶簽訂了後坪地承包契約。契約成立後,5戶承包人依據契約約定,在承包地里種植檸條。1984年李文奎任雙二大隊大隊長之後,利用職權強行接管了雙二村前後坪地檸條直至1999年元月。1987年4月10日,雙二大隊沒有與李文奎簽訂過荒山承包契約。1983年10月20日雙二大隊與本大隊社員李文奎、王萬選二人簽訂了門前坡楊樹、蘋果樹、果園耕地、二級電灌設施承包契約。契約成立後,承包人王萬選、李文奎在經營期間致使20000棵楊樹、200棵果樹、二級電灌設施毀損。此外,從1984年起雙二村村民還負擔原前後坪耕地的農業稅、教育費附加、鄉統籌費、承包費等多項費用。基於以上事實,雙二村委認為:收回原告李文奎經營的前後坪地檸條理由正當;同時提起反訴,要求李文奎、王萬選二人賠償村委會楊樹和果樹、二級電灌設施被毀損的損失276000元;由李文奎賠償雙二村村民對前後坪原耕地已支付的農業稅、教育費附加、鄉統籌費、承包費、村民出工報酬等322445元。

序言

一、中國土地的重要性及其權利體系

土地是一國最重要的物質資源。有關土地上的權利,簡稱為“地權”或“土地權”,無疑是國民最重要的財產權利之一。在中國, 由於人口眾多,而士地資源緊缺,特別是隨著人口的增長和城市化、工業化的蓬勃發展,可供利用開發的土地越來越少,士地價格越來越昂貴,而農民失地現象也越來越嚴重,土地和土地權利越發顯得重要。實踐中,有關土地權利的衝突與糾紛曰益增多。土地權利的得失,將直接影響公民的生產生活、安居樂業,影響企業的生存發展,影響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對於農民來說,喪失土地權利,無疑等於喪失了賴以安身立命的物質基礎;對於公司、企業而言,喪失土地權利則無疑是喪失了重要的財產資源,必然影響其發展;對於房地產開發公司而言,一幅價值高達數億、數十億的土地的使用權的得失,無疑關乎公司的生死存亡,得者經營事業可蒸蒸日上,失者則意味著退出江湖甚至巨額投資血本無歸;對於私人業主而言,失去土地權利,例如其住宅的土地使用權被政府收回,則其住宅無疑如同“空中樓閣”,必然使其坐立不安;對於集體和國家而言,合理管理、規劃利用土地資源,配置土地權利,關平整個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關乎我們的國策和國運,關於中華民族的復興。

土地權,不是孤立的一種或幾種權利, 而是一個龐大的“權利群”。正如我國著名民法專家崔建遠教授所指出的:“物權及其法律的重心為不動產物權,不動產物權主要是土地上的物權”,而“土地上的物權並非單一的物權類型,而是一組物權,是存在土地上的物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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