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兵

唐朝武則天時始置的不長期脫離生產的地方軍隊﹐又稱團練兵﹑土鎮﹑土團。武則天統治期間﹐北方戰爭頻繁﹐徵發府兵﹑兵募已不能滿足軍事需要。萬歲通天元年(696)﹐令在山東(今河北地區)近邊諸州建立武騎團兵以防禦契丹。聖曆元年(698)又在河南﹑河北置武騎團兵﹐每一百五十戶中徵兵十五人﹑馬一匹﹐以抵抗突厥。這是團結兵成立的起源。他們先由團練使率領﹐到先天二年(713)正月﹐唐王朝規定河北諸州由刺史徵發並統領團結兵。武則天時設定的武騎團兵﹐此後是否繼續存在﹐還不清楚。隨著唐玄宗時軍區設定的增多以及普遍招募健兒充軍﹐河南﹑河北團結兵逐漸減少。據《唐六典》記載﹐開元末﹐團結兵主要在京兆府﹑同州﹑華州﹑蒲州等地﹐共兩萬一千餘人﹐還有劍南黎﹑雅﹑邛﹑翼﹑茂五州人數不多的鎮防團結兵。徵發團結兵的原則是選取富戶強丁﹐免除征賦﹐允許在家學習弓箭﹐每年定期舉行考試。
安史之亂後﹐唐王朝與地方割據藩鎮以及吐蕃﹑南詔等少數族不斷交戰﹐唐末農民戰爭席捲全國﹐因而徵發團結兵也顯著增多。這主要有三種情況﹕農忙務農﹑農閒訓練的地方民兵。如唐代宗時﹐澤潞節度使李抱真在境內徵發丁男﹐每戶“三選其一”﹔大和四年(830)﹐劍南西川節度使李德裕組織“雄邊子弟”﹐每二百戶征一人。但這種團結兵人數不多﹐設定時間較短。因軍事急需臨時徵發的地方軍隊﹐這些軍隊分布的地區較廣﹐時置時廢﹐是團結兵中最多的一種。唐末混亂時期﹐江南地區豪強為鎮壓義軍而組織的土團武裝。他們最後或被強大藩鎮所吞併﹐或因豪強被唐朝封為節度使﹑刺史而被收編為藩鎮官健。
唐代團結兵的共同特點是﹕主要由地方政府徵發入軍﹐不登記入正規軍軍籍﹔服役期間發給本人身糧醬菜﹔協助藩鎮官健在境內防守﹐或配合作戰﹔不長期脫離生產﹐軍事任務結束之後﹐隨即遣返回鄉。沿至宋代﹐已廣泛發展為由政府徵發或招募而就地“團結訓練”的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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