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重組以來,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93件,對所有收到的申請國家能源局都按有關規定進行了認真處理。 三、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重組以來國家能源局依申請公開信息全部為無償提供,未開展收費項目。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情況重組以來,國家能源局未發生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

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國家能源局對涉及民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或參與的政府信息,按照依法、準確、及時、便民的原則,通過入口網站、新聞媒體等多種方式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紮實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
一是主動公開信息95篇。公開項目審批(核准)類信息35篇,分散式發電管理暫行辦法、關於做好風電清潔供暖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規範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的通知、光伏發電運營監管暫行辦法等政策法規類信息28篇,國家能源局公告6篇,2013年部門預算以及原國家電監會、原國家能源局部門預決算信息等11篇,其他信息15篇。另外,在能源局入口網站公開反映我局工作情況的信息311篇。
二是加強能源行業重大事件、會議、活動的新聞宣傳。及時組織全面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問題工作會議、煤礦瓦斯防治部際協調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能源重大裝備國產化產業化座談會、煤炭工作座談會、能源監管工作座談會、第一次部長級中美能源對話、第三屆中美可再生能源產業論壇、第二次中英能源對話、中委能礦分委會、中南(非)能源分委會、中國國際太陽能競賽等重大活動、重要會議進行了宣傳報導,取得了較好的輿論引導效果。
三是及時發布相關產業政策。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意見,有關負責人就《關於進一步加強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13]93號)答記者問,策劃發布並解讀煤層氣產業政策、頁岩氣產業政策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重組以來,在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信息公開條例以及信息公開制度規定,國家能源局堅持方便民眾知情、便於民眾監督的原則,拓寬工作領域,深化工作內容,不斷滿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生產、生活需要。
一是堅持創新載體。充分發揮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作用,不斷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並接受處理公眾的網上申請;網上信訪專欄接收公眾信訪與諮詢230件,皆進行了認真答覆;入口網站聯絡信箱接受網民來信1500餘封,除一些重複、無效郵件外,對800多封諮詢、建議、採訪、交流等郵件進行了回復。
二是認真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重組以來,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93件,對所有收到的申請國家能源局都按有關規定進行了認真處理。收到的申請中,屬於我局工作職能範疇的81件,截止報告日期國家能源局全部按時答覆,辦結率100%。申請人申請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項目審批(核准)信息以及有關能源政策等,國家能源局都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相關規定,在法定時限內進行了辦理和答覆。其他不屬於國家能源局工作職能範疇的申請12件,我們也進行了認真辦理:一是對申請公開的事項不屬於國家能源局職能範圍的,國家能源局按規定認真答覆申請人,請其向其他部門或地方申請信息公開;二是對申請的內容涉及信訪、建議的,我們主動與申請人進行了溝通和說明,建議其按相應渠道處理。
三、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重組以來國家能源局依申請公開信息全部為無償提供,未開展收費項目。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情況
重組以來,國家能源局未發生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
五、紮實推進制度建設,依法推進政府信息公開
為保障社會公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權益,2014年,國家能源局將進一步加強對信息公開條例的貫徹落實,深入推進國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是進一步加強公開力度。進一步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對公開目錄和公開範圍作出更加明確的規定,並不斷細化。同時加強對政府信息依申請工作疑難問題的研究,依法滿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我局信息的特殊需求。
二是進一步擴大公開渠道。充分發揮局入口網站的作用,積極主動公開可以公開的信息,並對已發布的政府信息進行認真梳理,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並逐步實現網上查詢、網上辦事、網上監督。
三是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重組以來我局在處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面臨許多新情況,遇到許多新問題,我們將根據具體問題研究工作方法,不斷加強善國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
四是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按照我局信息公開相關規定,加大對國家能源局各單位工作的考核力度,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經濟社會發展以及人民民眾生產生活的服務作用。
國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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