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率先行動”計畫

中國科學院“率先行動”計畫,著眼於國家“兩個一百年”的戰略目標,2014年8月提出了“兩步走”發展戰略,並系統設計了今後15年左右中國科學院改革發展的總體目標、戰略步驟和主要舉措。第一步是到2020年左右,高質量完成“創新2020”各項任務,基本實現“率先實現科學技術跨越發展,率先建成國家創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國家高水平科技智庫,率先建設國際一流科研機構”(“四個率先”)目標;第二步是到2030年左右,全面實現“四個率先”目標。

簡介

中國科學院“率先行動”計畫,著眼於國家“兩個一百年”的戰略目標,提出了“兩步走”發展戰略,並系統設計了今後15年左右中國科學院改革發展的總體目標、戰略步驟和主要舉措。第一步是到2020年左右,高質量完成“創新2020”各項任務,基本實現“率先實現科學技術跨越發展,率先建成國家創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國家高水平科技智庫,率先建設國際一流科研機構”(“四個率先”)目標;第二步是到2030年左右,全面實現“四個率先”目標。
“率先行動”計畫圍繞全局性、根本性、關鍵性重大問題,提出了5個方面25項重大改革發展舉措:以推進研究所分類改革為突破口,構建適應國家發展要求、有利於重大成果產出的現代科研院所治理體系;以調整最佳化科研布局為著力點,進一步把重點科研力量集中到國家戰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深化人才人事制度改革,建設國家創新人才高地;探索科技智庫建設的新體制,強化產出導向,建設國家高水平科技智庫;深入實施開放興院戰略,全面擴大對外開放合作,提升科技服務和支撐能力。
在研究所分類改革方面,將面向國家重大需求,組建若干科研任務與國家戰略緊密結合、創新鏈與產業鏈有機銜接的創新研究院。計畫到2020年前組建5至10個創新研究院;到2030年前再組建10至20個創新研究院。
將面向基礎科學前沿,建設一批國內領先、國際上有重要影響的卓越創新中心。計畫到2020年前,建設20個左右卓越創新中心;2030年前,在動態調整的基礎上,建成30個左右卓越創新中心。
將依託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一批具有國際一流水平、面向國內外開放的大科學研究中心。計畫到2020年前,建設5至10個大科學研究中心;2030年前建成15個左右大科學研究中心,並將依託大科學裝置集群,建成若干國家科學中心。
將依託具有鮮明特色的優勢學科,建設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特色研究所。對特色優勢和成果產出不明顯、長期缺乏核心競爭力的研究所,進行撤併重組和結構調整。同時,依據四類科研機構的不同定位,建立分類管理的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

通過實施“率先行動”計畫,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三個面向”發展路徑、“四個率先”戰略目標,積極搶占科技競爭和未來發展制高點,爭取在重要科技領域成為領跑者、在新興前沿交叉領域成為開拓者,大幅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和整體水平,在事關我國現代化全局的戰略性科技問題上實現一批重大關鍵突破,取得一批具有重要國際影響的開創性成果,建設一批具有國際一流水平的科學研究中心,提出一批對國家經濟發展有重大作用的科學建議,造就一批在國際科技界具有重要影響的科技大師,整體成為居於國際領先地位的國家科研機構,成為我國科學技術跨越發展和創新型國家建設的標誌性成果。  

若干問題問答

2014年7月7日,國家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第7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科學院“率先行動”計畫暨全面深化改革綱要》(簡稱《“率先行動”計畫》)。習近平、李克強、張高麗、劉延東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對《“率先行動”計畫》作出重要批示,給予充分肯定。《“率先行動”計畫》已正式啟動實施。為便於深入了解、準確把握《“率先行動”計畫》的基本內容和主要精神,更好地組織實施《“率先行動”計畫》,2014年8月18日中國科學院就大家普遍關心關注的若干問題,以問答形式介紹如下。

為什麼要制定《“率先行動”計畫》?

2013年7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中科院並發表重要講話,充分肯定了我院60多年來的創新成就,高度評價我院是一支黨、國家、人民可以依靠、可以信賴的國家戰略科技力量,要求我院發揮集科研院所、學部和教育機構於一體的優勢,不斷出創新成果、出創新人才、出創新思想,並提出實現“四個率先”的要求,即“率先實現科學技術跨越發展,率先建成國家創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國家高水平科技智庫,率先建設國際一流科研機構”。
實現“四個率先”目標,是我國加快科技創新步伐、建設世界科技強國的重要舉措,也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必然要求,是黨和國家賦予我院的光榮使命,既是重大科技任務,也是重大政治任務。國務院領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我院立足科技國家隊的戰略定位,對照“四個率先”要求,認真查找差距,加大力度深化改革,加快實現“四個率先”目標。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對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也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當前,國家正在進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頂層設計,科技體制改革持續深入推進,對創新治理體系、科技資源配置、科技評價、科技成果轉化等,都正在並將進一步產生重要影響。全面深化改革不僅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而且是形勢所迫、不容迴避。作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作為科技體制改革的先行者,中科院理應在我國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中繼續發揮先導引領、示範帶動作用。
“四個率先”指明了我院的前進方向和奮鬥目標,全面深化改革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必然途徑。為此,中科院黨組決定,把實現“四個率先”目標和全面深化改革緊密結合起來,研究制定《“率先行動”計畫》,作為統攬全院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改革創新發展的行動綱領。

《“率先行動”計畫》是怎樣起草制定的?

從2013年下半年開始,院黨組認真學習、深刻領會黨中央、國務院領導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深入分析外部形勢發展對我院提出的新任務和新要求,深入分析我院已有的基礎、優勢和差距,形成了《“率先行動”計畫》總體框架,經2013年冬季黨組擴大會議審議原則通過。
今年以來,院黨組充分發揚民主,通過全院工作會議、系列座談會、專題研討會、院長信箱等多種方式和渠道,廣泛深入組織研討、徵求意見和建議,研究所領導和一線科研、管理骨幹共約800人次參與了研討。同時,還通過不同形式多次向國家有關部門徵求意見,爭取支持。院黨組在認真研究吸收院內外意見建議的基礎上,不斷充實內容、修訂完善,數易其稿,形成了《“率先行動”計畫》。
7月7日,國家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率先行動”計畫》。近日,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張高麗副總理、劉延東副總理作了重要批示,對《“率先行動”計畫》給予充分肯定,並對組織實施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國家有關部門也給予積極評價並表示大力支持。
為什麼要採取“兩步走”戰略實現“四個率先”目標?
在研究制訂《“率先行動”計畫》過程中,院黨組全面審視我院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深入分析了已有的基礎、優勢和差距。總體上看,目前我院正處於歷史上最好的發展時期,在學科體系、創新潛力、創新隊伍、組織架構、科研條件等方面,初步具備了實現“四個率先”的基礎和優勢。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在科研布局和科研能力、創新人才隊伍建設、科技智庫建設、體制機制等方面,與國家戰略需求和世界先進水平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實現“四個率先”目標,還面臨艱巨任務和諸多困難。綜合上述因素,院黨組認為,通過全院努力奮鬥,我院有條件、有能力在未來15年左右,即到2030年全面實現“四個率先”目標。
基於這一判斷,著眼國家“兩個一百年”的戰略目標,《“率先行動”計畫》提出了“兩步走”發展戰略。第一步是到2020年左右,即建黨100年時,高質量完成“創新2020”各項任務,基本實現“四個率先”目標。第二步是到2030年左右,全面實現“四個率先”目標,為在新中國成立100年,也是我院成立100年時,把我國建成世界科技強國奠定堅實基礎,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支撐。
如何看待《“率先行動”計畫》與“創新2020”的關係?
“創新2020”是我院知識創新工程的延續,對我院到2020年的戰略目標和任務舉措的規劃相對比較巨觀。在“創新2020”基礎上,根據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四個率先”要求和科技體制改革的新形勢,《“率先行動”計畫》整體規劃了我院未來15年左右、也就是到2030年的改革發展路徑,並從推進研究所分類改革、調整最佳化科研布局、深化人才人事制度改革、創新科技智庫體制機制、全面擴大開放合作等5個方面,提出了25項重大改革發展舉措。其中,對第一步到2020年的目標、任務和舉措,相對比較明確、具體和充實;對第二步到2030年的目標任務,也作了整體規劃和初步設計。
從這個意義上說,《“率先行動”計畫》是“創新2020”的延伸和發展,在“創新2020”基礎上,進一步凝鍊和提升了改革發展目標,深化和拓展了改革發展內容,豐富和充實了改革發展舉措。事實上,從實施“一三五”規劃、戰略性先導科技專項、“3H”工程,到推進院機關科研管理改革,再到推動研究所分類改革,這些改革舉措不僅具有連續性和整體性,而且具有內在的關聯性和系統性,體現了中科院的改革與發展在繼承中創新,全面深入紮實推進。
如何理解《“率先行動”計畫》的指導思想?
《“率先行動”計畫》確立的指導思想是:立足當前,著眼未來,既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做出創新貢獻,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追求學術卓越,以深化改革促進創新發展,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跨越。
從時間維度上看,實施《“率先行動”計畫》首先應當立足當前,既要充分考慮現有基礎和優勢,增強創新自信,又要對照“四個率先”要求,找準現實差距和困難;同時要著眼未來,前瞻謀劃、系統設計今後15年左右改革發展的目標與路徑、任務與措施。
從目標維度上看,必須圍繞實現“四個率先”,從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定位和使命出發,堅持“三個面向”(即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國民經濟主戰場),把滿足國家重大需求與攀登世界科技高峰有效協同起來,把追求學術卓越與致力創新貢獻緊密結合起來,把建設世界科技強國與支撐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有機統一起來。
從方法論維度上看,改革本身不是目的,改革的目的是發展,是為了更好更快地實現“四個率先”目標。要以全面深化改革為動力,找準改革發展的突破口和著力點,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跨越。重點是致力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探索新的科研組織模式,促進院內外開放合作,推進跨所跨學科交叉集成與協同創新。
《“率先行動”計畫》提出了哪些主要改革發展舉措?
按照“四個率先”的總體目標和要求,圍繞全局性、根本性、關鍵性重大問題,《“率先行動”計畫》提出了5個方面共25條主要改革發展舉措。
一是以推進研究所分類改革為突破口,明確定位,創新體制,整合機構,強身健體,構建適應國家發展要求、有利於重大成果產出的現代科研院所治理體系。二是以調整最佳化科研布局為著力點,進一步把重點科研力量集中到國家戰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聚焦重點,協同創新,引領跨越,支撐發展。三是深化人才人事制度改革,建設國家創新人才高地。四是探索智庫建設新體制,強化產出導向,建設國家高水平科技智庫。五是深入實施開放興院戰略,全面擴大開放合作,提升科技服務和支撐能力。
通過這些改革發展舉措,大幅提升創新主體活力,大幅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大幅提升我院滿足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逐步實現“四個率先”目標。

為什麼要進行研究所分類改革?
當前,我國科技體制改革巨觀層面的頂層設計正在積極推進,微觀層面的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和科技評估等改革也在不斷深入,但在中觀層面上,科研院所體制機制和科研活動的組織管理方式,總體上仍然沿襲著長期以來的固有模式,成為影響和制約科技創新能力提升和支撐創新驅動發展的根本性因素。從這個意義上說,科研院所體制機制改革和科研活動組織模式創新,是當前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關鍵。
就我院而言,知識創新工程以來,我們在促進跨所跨學科聯合合作、發揮多學科綜合優勢組織開展重大創新活動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也積累了很多經驗。但由於這些舉措沒有觸及體制機制的核心和關鍵,所以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一些研究所仍然存在“大而全”、“小而全”的現象,科研工作低水平重複、同質化競爭、碎片化擴張等問題難以有效糾正,院層面也缺乏科技管理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不利於培育和增強核心競爭力,不利於組織協調和承擔重大科技任務,不利於做出重大創新貢獻。不從根本上突破這些體制機制上的瓶頸,改革就難以深化,發展就邁不開步伐,“四個率先”的目標就無法實現。
因此,在《“率先行動”計畫》中,我們以研究所分類改革為突破口和著力點,提出對研究所進行分類定位、分類評價、分類管理的改革思路,旨在從根本上突破體制機制壁障,清除各種有形無形的柵欄,打破各種院內院外的圍牆,著力開闢“政策特區”和“試驗田”,讓機構、人才、裝置、資金、項目都充分活躍起來,形成創新發展的強大合力。同時,帶動和促進其他方面的改革創新,逐步構建具有我國和我院特色的現代科研院所治理體系。
為什麼要按照創新研究院、卓越創新中心、大科學研究中心、特色研究所對研究機構進行分類定位?
《“率先行動”計畫》對我院現有研究機構按四類進行分類定位。一是面向國家重大需求,組建若干科研任務與國家戰略緊密結合、創新鏈與產業鏈有機銜接的創新研究院。二是面向基礎科學前沿,建設一批國內領先、國際上有重要影響的卓越創新中心。三是依託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一批具有國際一流水平、面向國內外開放的大科學研究中心。四是依託具有鮮明特色的優勢學科,建設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特色研究所。
這一分類主要基於三個方面的考慮:首先,從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使命與定位出發,分類改革必須有利於引導科研機構增強核心競爭力,在國家戰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上做出創新貢獻、追求學術卓越。其次,這四類科研機構可以基本涵蓋我院現有優勢科研力量的重點布局和主攻方向,有利於在鞏固和發展我院優勢與特色的基礎上,突出重點、凝聚力量,實現率先突破、跨越發展。第三,根據不同類型科技創新活動的性質、特點和規律,對不同類型研究機構,從價值導向、治理結構、資源配置和評價方式等方面進行了相對明晰的界定,有利於科學、有效地進行分類管理。
四類科研機構的基本標準分別是什麼?
創新研究院的基本功能側重服務經濟發展和國家安全,堅持重大需求導向,瞄準帶動產業升級、突破瓶頸制約、保障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和技術方向,以及具有先導性、前沿性的市場競爭前重要技術領域和方向;研究水平要在創新鏈中上游具有核心優勢,關鍵技術國內領先、具有國際競爭力,引領相關產業技術發展方向;具有由科研、技術、工程和產業化人才構成的結構合理的骨幹隊伍,具有視野寬、善於把握技術方向和組織攻關的戰略科學家及學術、技術帶頭人;在成果產出方面,要突破重大關鍵核心技術,提供系統集成解決方案,形成新工藝、新標準,孵化新產業、新企業,技術輻射產生重大經濟效益,做出針對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重要原始創新,造就一流戰略科技專家和工程技術專才。
卓越創新中心的基本功能是致力於科學和技術原創,研究方向側重基礎與前沿,以明確的重大科學問題為導向;研究水平居國內同領域領先,目標是建成同領域世界級科學研究中心;研究隊伍少而精,具有國際或國內公認的領軍科學家、高水平的學術帶頭人和科研骨幹;在成果產出方面,要解決重大科學問題、開闢新的研究方向、發明重大科學儀器、創新重大實驗方法、造就國際一流科學家、提出產生重要影響的前瞻科學思想。
大科學研究中心是公共大型科技創新平台,主要任務是設計、建設和運行國際先進、國內領先的大科學裝置,依託開展綜合交叉前沿研究;要具有方案設計、技術研發和工程組織的高水平團隊,具有專業化的技術支撐和運行服務團隊,具有國內外高水平、多學科綜合交叉的研究團隊;在成果產出方面,要提供開放共享、運行高效、用戶滿意的科技服務,依託大科學裝置形成重大科技突破,造就一流科學家和工程師,為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提供科學建議和規劃方案。
特色研究所的基本功能側重於服務社會可持續發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研究方向主要圍繞不可或缺的特殊需求領域和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交叉研究,以及長期觀測、持續積累的基礎性工作;研究水平要在國內行業或區域相關領域具有核心優勢,在國際上有重要影響;要具有學科綜合、善於集成的研究團隊,擁有善於把握國家需求、本領域國內最高水平、具有國際影響的科技專家;在成果產出方面,要為巨觀決策和可持續發展提供科學建議和建設性解決方案,在本領域裡形成新理論、新方法、新標準和新工具,形成系統性基礎數據積累,提供開放共享的分析技術平台,造就一流科學家、戰略科技專家和技術專才。
對四類科研機構將如何進行分類管理?
根據我院實際情況,借鑑國際一流科研機構的管理模式,從組織模式、資源配置方式、人才人事制度、評價制度等方面,對不同類型科研機構實行分類指導、分類支持。
創新研究院以滿足國家戰略和產業發展重大需求為主要價值導向,實行政產學研共同參與的理事會治理結構,以國家任務和市場為主配置資源,以套用部門和市場評價為主要評價方式。卓越創新中心以學術水平為主要價值導向,實行行政系統與學術委員會相結合的治理結構,以擇優穩定支持為主配置資源,以國際同行評價為主要評價方式。大科學研究中心以服務科研為主要價值導向,實行行政系統和用戶委員會相結合的治理結構,以國家專項經費支持為主配置資源,以用戶和專家等相關第三方評價為主要評價方式。特色研究所以學科特色為主要價值導向,實行相應的治理結構,以按機構支持和項目支持相結合配置資源,以同行評價和相關行業部門、地方政府評價為主要評價方式。
如何看待四類科研機構之間的關係?
上述四類科研機構是我院構建現代科研院所治理體系的基礎,將成為未來我院重大科技任務和重點科研活動的主要組織模式,它們的定位和目標不同,所從事的主體創新活動的性質和特點不同,管理體制、運行方式、評價體系和資源配置方式也不同。但這四類科研機構又同屬我院科技創新活動組織序列,不是相互割裂、彼此孤立、截然分開的,它們之間及與大學、高技術企業等其他創新單元之間,相互銜接、相互依存,具有緊密聯繫、動態轉換的機制,完善了我院開放合作、協同創新的完整價值鏈。
比如,卓越創新中心中一些具有套用前景的研究單元,隨著創新鏈向套用發展延伸,應當轉移到創新研究院,面向國家或市場需求進一步研究開發;或者卓越創新中心的核心研究方向已經顯示良好的套用前景,可以整體轉化為創新研究院。同樣,創新研究院、大科學研究中心的一些重要基礎前沿研究方向,隨著研究工作的深入和拓展,也可以轉移到卓越創新中心或成立新的卓越創新中心。
再比如,創新研究院的一些特色研究單元,可以整體或部分轉化為特色研究所;一些需進入產業化階段的研發工作和成果,可以孵化成為高技術企業或轉移到企業推廣。依託卓越創新中心、大科學研究中心發展起來的一些特色學科,可以轉化為特色研究所;而特色研究所中的一些新學科增長點,也可以納入或單獨成立卓越創新中心,繼續向前沿方向發展。
另外,四類科研機構都應當與院內外大學加強合作,部分創新研究院、卓越創新中心、特色研究所甚至可以與大學共建學科、學院和人才培養基地,形成科教深度融合的新型架構。
四類科研機構是否按獨立法人模式建設?如何看待其與現有研究所的關係?
《“率先行動”計畫》提出的目標是,2020年前,穩步推進研究所分類改革,基本完成分類定位、分類管理的體制機制設計,開展四類科研機構建設試點;到2030年,形成相對成熟定型、動態調整最佳化的中國特色現代科研院所治理體系。
研究所分類改革在堅持改革方向、確保改革成效的前提下,採取個性化定製,鼓勵多模式探索。對需要且有條件形成獨立法人的,應採取獨立法人模式,依託現有核心或骨幹研究所,調整整合、做強做大。對目前暫不具備獨立法人條件的,可採取非法人研究單元方式,依託核心研究所,集成相關研究所的優勢力量加以發展,並創造條件逐步發展成為獨立法人機構;對沒有必要形成獨立法人的,也可以長期採取非法人研究單元的模式。具體情況可根據機構的目標定位要求和現實基礎條件研究確定,也可以在建設和發展過程中根據需要進行過渡、轉換或調整。
無論採取什麼模式,關鍵要看是否有利於研究所和全院整體的發展,是否有利於提高創新能力、增強核心競爭力,是否有利於促進優勢互補、資源共享、跨所跨學科聯合合作和協同創新,是否有利於提高機構的建設管理成效、協調運行效率和投入產出效益。
近期如何推進研究所分類改革試點
研究所分類改革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是我院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也是牽動其他各項改革的“牛鼻子”。在啟動階段,要按照先易後難、循序漸進、試點先行、標桿引領的原則,成熟一個啟動一個,做好試點工作。要按照分類標準和程式要求,充分論證,嚴格把關,科學決策,選擇不同類型的科研機構、同類科研機構中不同的體制機制模式,高起點、高標準開展試點工作。
關於創新研究院,近期將選擇微小衛星、信息工程、空間科學、海洋信息技術、藥物等5個具備一定條件、具有代表性的領域方向開展改革試點。
關於卓越創新中心,將按照新的目標定位和體制機制,對已啟動的量子信息與量子科技前沿、青藏高原地球系統科學、粒子物理前沿、腦科學、釷基熔鹽堆核能系統等首批中心,進行必要的調整和制度上的完善;同時組織遴選若干新的前期培育單元,逐步啟動建設。
關於大科學研究中心,將按照綜合、專業兩種類型,分別完善體制機制和管理模式;同時研究推動合肥、北京、上海3個綜合研究中心的試點工作,並整合資源組建我院科學考察船隊,提高運行效率和開放服務水平。
關於特色研究所,將側重服務社會可持續發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基本功能定位,突出特色優勢學科,研究提出建設規劃思路和近期試點方案。
在分類改革試點過程中,要堅持需求引領、目標導向,強化頂層設計、政策牽引,注重實事求是、靈活推進,確保紮實穩健,務求實效,同時注意研究問題、總結經驗,及時加以推廣,確保改革沿著既定的正確方向,積極穩妥地加以推進。研究所分類改革,不能只是掛個牌子、占個位子,不能搞成大口袋、大拼盤,更不能煮夾生飯、翻大燒餅,要確保改革的質量和成效,真正使研究所形成“一招鮮”、“幾招鮮”,強化核心競爭力。
研究所分類改革試點工作的啟動程式是什麼?
在研究所分類改革中,四類科研機構試點工作的啟動程式包括以下環節:(1)院機關業務局根據《“率先行動”計畫》的總體要求和四類機構的標準,提出試點科研機構組建建議書;(2)院長辦公會議定擬啟動試點機構候選名單,確定製訂試點方案的牽頭人和責任部門;(3)充分聽取院內外相關方的意見,協調相關政策,研究制訂試點方案;(4)規劃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不同機構的特點,充分發揮院學術委員會的作用,對試點方案組織專家諮詢論證;(5)秘書長辦公會協調試點方案的相關事項,決定是否提請院長辦公會審議;(6)院長辦公會審議決策,批准試點方案,正式啟動籌建;(7)籌建組負責籌建工作,相關業務局指導督促,若籌建期較長可組織中期評估;(8)規劃局會同有關部門對照試點方案,組織評估驗收;(9)院長辦公會審議批准驗收結果,正式任命管理團隊;(10)院長與管理團隊的主要負責人簽訂目標任務書。
綜合性研究所如何進行分類定位?
經過多年積累和發展,我院很多研究所依託基礎研究的學科優勢和特色,建立了相應的套用研究及產業化布局,具有很強的綜合性。研究所分類改革應當強化而不是削弱這類研究所的綜合優勢。
綜合性研究所的分類定位,並不是要把研究所拆分成幾個部分以對應不同類型,也不是簡單地以基礎、套用等研究性質的上下游關係分段界定其類型。比如,創新研究院的定位是面向國家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一般以戰略高技術和套用研究為主,但也並不排除基於這一定位的前沿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就像微軟、華為公司作為企業,其研發事業中,相關核心業務領域的基礎研究也占相當份額,且大多處於世界前沿水平,只是其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在於企業的關鍵核心技術能力和產業需求。
所以,綜合性研究所分類定位的核心,是在研究所整體層面,進一步明確研究所的戰略定位與使命究竟是什麼?獨特優勢和不可替代性究竟在哪裡?有沒有自己的一招鮮、幾招鮮?要圍繞整體定位,深化內部改革,聚焦重點,組織力量,調配資源,真正有所為、有所不為;對優勢特色不明顯、依靠碎片式擴張形成的所謂綜合性研究所,或與研究所整體定位不相吻合的研究領域和方向,應逐漸調整、整合和剝離,使綜合性研究所的核心競爭力得到顯著提升和增強。
分類改革中如何保護優秀研究所的品牌?
我院相當多研究所在長期發展過程中,通過幾代科學家的創新奮鬥,在國內外科技界享有良好聲譽,形成了優良品牌,是我國我院十分寶貴的科技資源,來之不易,彌足珍貴。我們要傳承歷史、珍惜品牌,改革只能強化研究所品牌,不能削弱優勢品牌。同時,在新的歷史和時代條件下,研究所的定位也要著眼未來、與時俱進,與國家需求和科技發展相適應,引領創新發展。

這次研究所分類改革,對發展好、發展快的優秀研究所,可在進一步聚焦定位、調整最佳化後,整體或主體進入四類科研機構;也可按四類科研機構的標準,以非法人形式建設若干高起點、高標準的不同研究單元,並不會改變研究所的品牌。改革中如涉及研究所的定位調整、成建制整合和研究所名稱變更等,將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深入研究、廣泛諮詢的基礎上,科學論證、審慎決策。通過改革體制機制,加大支持力度,這些研究所將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其優勢,增強核心競爭力,使優秀研究所的品牌得以更好地發揚光大。
在研究所分類改革中,如何提高凝聚和吸引優秀人才的競爭力?
凝聚和吸引優秀人才,一靠事業,二靠環境,三靠待遇。研究所分類改革旨在使我院優勢科研力量進一步聚焦重點領域和方向,增強我院不同類型研究機構的核心競爭力。如能達成這一目的,將為更多優秀科技人才提供更高、更廣的創新平台和發展空間,不僅不會影響優秀人才的凝聚和穩定,而且將更加有利於我院凝聚、穩定和吸引更多優秀創新人才。
另一方面,隨著平台建設、重大任務、科研經費等資源進一步聚焦重點,對優秀創新人才的支持力度將顯著加大;隨著人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新百人計畫、特聘研究員制度、國際人才計畫等相繼在四類科研機構啟動實施,也有利於進一步調動和激發優秀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更好地凝聚、穩定和吸引優秀人才。同時,通過進一步加強創新文化建設,深入實施“3H工程”,不斷最佳化創新生態系統,為科研人員創造安心致研、施展才幹的良好環境,我院凝聚和吸引優秀人才的能力也將進一步增強。
分類改革是否會對院所兩級法人的組織管理體制產生根本性影響?
院所兩級法人的組織管理體制是我院的根本組織制度,經過60多年的改革發展歷程,被證明是符合科研活動管理規律和行之有效的。在研究所分類改革中,新的四類科研機構屬於獨立法人的,將按現有研究所的法人機構模式運行和管理,但也要適應新的形勢要求,改革完善體制機制;非法人研究單元依託法人機構進行管理和運行,重在創新體制機制,整合優勢力量,促進跨所跨學科聯合合作和協同創新;其中部分非法人研究單元,可根據需要和條件,逐步加強實質性聯合合作,向獨立法人模式過渡和發展。
總之,在研究所分類改革中,院所兩級法人的組織管理體制不會改變,研究所作為我院創新發展的根基不會動搖。改革將會更好理順院所兩級管理體系,釐清兩級管理的職責定位和主要任務,更好調動研究所作為創新主體的積極性,更好發揮我院作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成建制組織優勢。
如何看待研究所分類改革與“一三五”規劃、戰略性先導科技專項等重點工作的關係?
實施“一三五”規劃和戰略性先導科技專項,得到院內外廣泛認同,目前總體進展良好。同時,在實施過程中,也還存在少數研究所定位不夠準確、凝鍊聚焦不夠、項目推進不力、產出目標不明晰等問題,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大力度繼續推進。
“一三五”規劃的核心是明確研究所定位,在此基礎上提出5年左右可能形成的重大創新突破和需要培育的一批重點研究方向。作為《“率先行動”計畫》提出的重點改革發展舉措,分類改革的核心是分類定位,也是旨在推動研究所進一步明確定位。前者自下而上進行,後者自上而下推動;前者從科研領域布局上入手,後者在組織體制機制變革上著力。從這個意義上說,研究所分類改革與“一三五”規劃提出的“一個定位”一脈相承、異曲同工。
《“率先行動”計畫》是“創新2020”的延伸和發展。一方面,要繼續深入實施好“一三五”規劃和戰略性先導科技專項;另一方面,要將其與研究所分類改革等緊密結合起來,統籌協調推進。具體來說,既要依託“一三五”規劃的重大突破方向和戰略性先導科技專項,布局建設四類科研機構;又要通過重點支持四類科研機構發展,為前者的順利實施提供組織、平台和資源保障,二者相互協同、形成合力,加快促進科研布局調整最佳化,加快建設一流科研機構,加快促進優秀人才和重大成果產出。
這次分類改革與2013年院機關科研管理改革的關係如何?
2013年,中科院機關進行了較大力度的科研管理改革,改變了兼按科技創新活動性質和學科領域設定科研管理部門的序列,根據科技創新活動的性質及其功能特點,按科技創新價值鏈和學科領域兩個維度,構建了矩陣式科研管理體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職能交叉重疊,理順了工作關係,提高了管理效能。但院機關科研管理改革還只是局限於機關科研業務管理層面,尚未向研究所深入推進。這次分類改革,正是將科研管理改革從院機關延伸至研究所,在科技創新活動組織實施的主體層面深入進行改革。
從這個意義上說,這次研究所分類改革是院機關科研管理改革的延伸和深入,而院機關科研管理改革也為推進研究所分類改革疏通了自上而下的渠道,提供了科學高效的頂層架構。這兩個層面改革的有機銜接和深入深化,必將有利於我院進一步發揮建制化特點和集團軍作戰的創新優勢,促進創新鏈與產業鏈緊密銜接,提升牽頭組織、協同攻關和系統集成的能力,鞏固和強化核心競爭力。
分類改革中如何做好人財物資源綜合配套和政策保障?
實施好《“率先行動”計畫》,在改革起步試點階段,必須強化經濟資源、人力資源和各項配套政策資源的支持與保障。院層面要根據實施《“率先行動”計畫》、特別是實施研究所分類改革等重點舉措的需求,改革資源配置模式,統籌最佳化各類配置。今後院先導專項的設立、人財物和政策資源的配置等,都要緊密結合這四類科研機構的布局,加大綜合配套支持力度。
同時,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在批示中也要求國家有關方面,對我院《“率先行動”計畫》提出的政策需求予以適當支持。國家有關部門也表示將根據我院具體需求積極支持。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繫與溝通,在積極建議和爭取承擔國家重大科技任務的同時,要進一步細化研究,特別是在戰略性先導科技專項、人才計畫、經費管理和盤活資源、創新平台建設、成果轉化、科研人員出訪、去行政化改革等方面,提出可操作性政策需求,積極爭取落實。
此外,要系統調整現有各類資源配置,建立健全適應改革發展要求的資源最佳化配置模式,盤活存量資源,著力提高各類資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積極利用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發揮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優勢,加強開放合作,努力爭取地方、企業等各類社會資源。
研究所分類改革與中央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如何銜接?
總體上看,我院研究所分類改革將按照中央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總要求,建立相應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二者方向要協調一致,政策要統籌配套。舉例來說,卓越創新中心一般需要擇優穩定支持,可能接近於中央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的公益一類模式;而創新研究院更強調面向國家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強調開放合作和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似乎更宜於採取公益二類的模式。但鑒於目前中央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對我院研究所的有關具體政策還不明晰,我院四類科研機構的分類標準和實施方案也尚未細化論證,所以暫未一一對應加以明確,將來還要在國家和全院大的改革方向和總體框架中,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認真研究、審慎決策。
同時,我們還將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門的支持,在嚴格核定的院屬機構和人員編制總數範圍內,根據研究所分類改革的需要,靈活調整院屬機構設定、名稱和人員編制,以保障改革的順利進行。
研究所應如何看待和參與這次分類改革?
對全院各研究所而言,這次分類改革既是現實挑戰,也是發展機遇,抓住了就是機遇,抓不住就是挑戰。研究所要從自身長遠發展和全院改革大局出發,把領導班子和廣大幹部職工的思想迅速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上來,統一到院黨組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正確理解、積極支持、主動參與改革。
在分類改革中,研究所要著力抓好以下三個環節的工作:一是準確分類定位。在前期“一三五”規劃基礎上,進一步明確自身的優勢特色和核心競爭力,找準改革發展目標和著力點。二是堅持產出導向。按照“四個率先”要求,著眼國家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著眼世界科技前沿,高起點、高標準組織開展重大科技創新活動,加快促進重大科技成果產出。三是創新體制機制。遵循科研活動規律,學習借鑑先進經驗,結合自身特點,面向未來,實事求是,圍繞戰略定位和發展方向,主動推進優勢力量整合與重組,建立健全適應研究所發展要求的新體制、新機制。
在推進研究所分類改革中,院層面將積極創造條件,加強政策引導,充分調動和發揮研究所自身改革的主動性和創造性。研究所分類改革不搞一刀切,不刮一陣風,在試點階段要實事求是、積極穩妥推進,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處理好研究所分類改革與“一三五”規劃、戰略性先導科技專項等重點工作的關係。方向和思路想清楚了的,要創造條件先行啟動;暫時還沒想清楚的,要積極研究、適時推動;目前沒有積極性的,也不強求推進,不搞拉郎配。同時,要強化政策引導和激勵機制,先改革的先支持,先啟動的先發展。
當然,改革需要一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哄而上。對大多數目前沒有參與試點的研究所,我們還會繼續支持創新發展,但這些研究所也必須結合自身實際,按照分類改革的目標和方向,積極深化內部改革,創新體制機制,加強內外部開放合作,把“一三五”規劃真正落實到位,練好內功,提升核心競爭力,鞏固和發揮優勢與特色,努力在創新發展中搶占先機。
一些以基礎研究為主、主要依託學科建所的優秀研究所,要與國科大、中科大開展實質性、緊密型科教融合,特別是與國科大基礎學院建設相結合,在推動科教深度融合方面,邁出新步伐。
對那些特色優勢和成果產出不明顯、長期缺乏核心競爭力的研究所,或與研究所整體定位不相吻合的研究領域和方向,要進行必要的撤併重組、剝離整合和結構調整。
未來我院科研布局的重點主要在哪些方面?
《“率先行動”計畫》強調按照“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進一步聚焦重點領域方向,調整最佳化科研布局,整合優勢科技資源,進一步把重點科研力量集中到國家戰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為此,提出了未來聚焦發展的五大科研板塊,即戰略必爭領域、重要基礎科學和交叉前沿領域、國防科技創新、戰略性新興產業、人口健康和可持續發展領域等。這五大板塊既充分考慮到我院現有基礎、條件和優勢,更著眼於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定位與使命,把面向國家戰略需求、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面向國際科技前沿、攀登世界科技高峰有機結合起來。
圍繞上述五大板塊和主攻方向,將通過實施“一三五”規劃和戰略性先導科技專項等國家重大任務,組織重大科技攻關和協同創新,前瞻部署和組織開展前沿探索與跨學科研究,集中力量重點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支撐相關產業顯著提升國際競爭力,占領國際科技制高點,推動科技創新和成果更多惠及民生,實現科學技術跨越發展。
為什麼要實施“新百人計畫”?
“百人計畫”是我國最早啟動的高層次人才引進與培養計畫,自1994年開始實施,至今歷時20年,不僅為我院創新發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撐,而且成為國內外學術界具有較高知名度和重要影響力的人才計畫。隨著國家各類人才計畫的實施,“百人計畫”在實施過程中遇到一些新的問題。《“率先行動”計畫》提出要適應新的形勢,統籌考慮國家各類人才計畫,系統整合我院現行各類人才計畫,對“百人計畫”重新定位和調整,實施“新百人計畫”,更好地發揮其在創新隊伍建設方面的作用。
“新百人計畫”將按照“率先建成國家創新人才高地”建設的總體要求,適應我院完善人才培養與引進系統工程的需要,聚焦院、所重點科研布局和重大突破方向,面向創新研究院、卓越創新中心、大科學研究中心、特色研究所的高層次人才需求,堅持與國家人才計畫區別定位、協同發展,做好優秀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工作。主要思路是:
重點支持科技帥才、技術英才和青年俊才的引進培養。堅持設崗招聘、按需引進,堅持人才引進與團隊建設有機結合,引進培養傑出人才與青年優秀人才有機結合,引進培養科研人才與技術人才有機結合,強調各類優秀人才的協同發展。
完善管理程式,加大支持力度。通過全球公開招聘吸引優秀人才,引入高端人才的國際評估機制,提高引進人才的質量;統一組織擇優支持評審和終期考核評估,並對優秀入選者給予後續支持,穩定關鍵人才。
調整後的“新百人計畫”將報國家有關部門審批後實施。
什麼是“特聘研究員”制度?
為進一步凝聚和激勵我院高層次科技人才,加強對科技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群體的穩定支持和激勵保障,構築創新人才高地,《“率先行動”計畫》提出實施“中國科學院特聘研究員”計畫,包括“特聘傑出研究員”和“特聘青年研究員”。
特聘傑出研究員重點支持在我院工作的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代表國家一流水平、主持重大科研任務、具有領軍才能和優秀團隊組織能力,在前沿基礎學科、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大科學研究和區域特色產業等領域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的傑出人才。
特聘青年研究員重點支持在我院工作的具有很強創新能力和發展潛質、活躍在科技前沿研究領域、在國內同行中具有一定優勢、具備良好團隊組織能力的青年拔尖人才。
目前,我院已在首批啟動的卓越創新中心開展“特聘研究員”計畫試點工作,首批“特聘研究員”名單已正式公布。下一步,將在總結完善的基礎上,根據研究所分類改革的進展,在四類科研機構中分步推廣,並逐步在全院實施。
在提升人才隊伍國際化水平方面有哪些新措施?
創新人才隊伍的國際化水平,是衡量研究機構國際化程度與水平的重要指標。提升創新隊伍的國際化水平,既是我院國際化推進戰略的重要內容,也是建設國際一流科研機構的重要舉措。在這方面,《“率先行動”計畫》提出以下措施:
一是整合現有各類國際人才項目和相關資源,實施統一的“中國科學院國際人才計畫”,加大力度支持國際人才引進與交流合作項目。二是重點在基礎前沿領域,面向全球公開招聘國際一流科學家,擔任所長、學術副所長等高層次學術職位。三是建立健全外籍人才用人制度,通過努力,使外籍聘用人員占科研人員的比例從目前的1%提高到2020年的3%,其中基礎前沿領域達到6%。四是積極支持科學家在國際科學組織中任職。
在探索科技智庫建設新體制方面有哪些新舉措?
一是建立科技戰略諮詢研究院。發揮學部的主導作用,發揮“三位一體”深度融合和學科交叉、專家雲集的特色與優勢,集成院思想庫相關研究力量,有效吸納國內外高端智力資源;建立研究系統和管理平台,統籌相關研究隊伍、項目、數據等資源。
二是完善重大課題選題機制,根據問題導向與趨勢導向相結合的原則,組織開展重大諮詢、學科戰略、重要領域戰略、科技政策與文化等研究,提升戰略研究和諮詢的綜合性、系統性和針對性。
三是以重大產出為導向,統籌思想庫產品品牌管理,建立質量把關和統一發布制度,持續推出諮詢報告、月度快報、科技內參、年度報告和專題報告、有關學術刊物及資料庫等系列高影響力的品牌產品。
在擴大開放合作、提升科技服務和支撐能力方面有哪些新的舉措?
一是建設科技服務網路(STSNetwork)和技術創新與產業化聯盟,促進知識和技術成果的轉移與轉化、輻射與擴散。二是組織開展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試點工作。三是通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示範套用,強化和革新現有產業,培育和創建新興產業,2020年實現為社會創造年產值逾萬億元的目標。四是積極參與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創新高地建設,以及國家中西部和東北等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積極發揮引領、帶動和示範作用。五是建設國際一流的國家科技資源公共平台,全面開放科技基礎設施和科技資源,健全開放共享的制度和運行管理模式,提升服務和保障水平。
《“率先行動”計畫》下一步有哪些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抓住研究所分類改革這個突破口,按照試點工作安排,積極組織制定首批試點方案,抓緊啟動和推進實施工作。同時,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儘快研究制定《“率先行動”計畫》整體實施方案,明確各項工作任務的目標要求、責任部門、路線圖和時間表。
二是進一步做好頂層設計和統籌部署,深化細化相關共性政策研究,落實人財物綜合配套保障和各項政策支持,抓好起步開局階段各項工作。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情況通報和工作督查機制,紮實推進各項重點任務,抓好工作落實,確保組織實施工作協調有序有力推進。同時,注意發現新情況,研究新問題,及時總結經驗,積極加以推廣。
三是把《“率先行動”計畫》的各項改革舉措與當前重點任務和各方面日常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統籌安排,抓緊抓實,抓出成效。院屬各單位按照院總體部署,結合“十三五”規劃的研究制定工作,將《“率先行動”計畫》的相關重點任務和改革舉措,細化落實到本單位各項工作中。
四是要結合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做好宣傳動員工作。院機關要認真做好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主動回應幹部職工普遍關心關注的問題;院屬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深入開展研討,統一思想認識,為實施《“率先行動”計畫》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率先行動”計畫》的啟動實施,是新時期我院在創新、創新、再創新的方向上率先邁出的第一步。全院上下將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對我院提出的要求,堅持“三個面向”發展路徑(即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國民經濟主戰場),實現“四個率先”戰略目標(即率先實現科學技術跨越發展,率先建成國家創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國家高水平科技智庫,率先建設國際一流科研機構),為把我國建成世界科技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應有的重要貢獻。

組織實施方案

2014年7月7日,國家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科學院《“率先行動”計畫暨全面深化改革綱要》(以下簡稱“率先行動”計畫)。8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對中科院“率先行動”計畫作出重要批示,認為有目標、有思路、有舉措、有部署,要求中科院抓好落實,早日使構想變為現實,為把我國建成世界科技強國作出貢獻。李克強總理、張高麗副總理、劉延東副總理分別作出重要批示,對中科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組織實施“率先行動”計畫、全面深化改革等,提出明確要求。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制定“率先行動”計畫組織實施方案,包括總體安排、任務分工、分類改革組織實施共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安排
一、指導思想與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堅持民主辦院、開放興院、人才強院,立足當前,著眼未來,既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做出創新貢獻,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追求學術卓越,以深化改革促進創新發展,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跨越,發揮集科研院所、學部和教育機構於一體的優勢,實施“兩步走”發展戰略,到2030年率先實現科學技術跨越發展、率先建成國家創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國家高水平科技智庫、率先建設國際一流科研機構。
(二)總體思路
1、深化改革,促進跨越。實現“四個率先”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中科院的中心任務,全面深化改革是實現“四個率先”目標的必由之路。要把深化改革作為創新發展的內生動力和自覺行動,深刻認識深化改革的艱巨性和複雜性,不斷增強深化改革的主動性和創造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國民經濟主戰場,統籌科研院所、學部、教育機構,精心設計和大力推進改革,充分發揮綜合和建制化優勢,從根本上突破體制機制壁障,清除各種有形無形的柵欄,打破各種院內院外的圍牆,讓機構、人才、裝置、資金、項目都充分活躍起來,形成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強大合力,實現中科院科技創新的整體跨越和引領發展。
2、頂層設計,有序推進。“率先行動”計畫的組織實施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從全面實現“四個率先”目標出發,緊緊圍繞全局性、根本性、關鍵性的重大問題,頂層設計、系統安排、分階段推進。要把“率先行動”計畫轉化為可實現、可測度、可考核的各階段目標任務,提出針對性的可執行、可檢查的政策措施,明確任務分工、路線圖和時間表。要明確各項改革任務的總體要求、思路舉措、操作程式、政策安排和標誌性進展,落實承擔部門和任務分工,積極穩妥推進改革。
3、試點先行,重點突破。實施“率先行動”計畫,要針對制約發展的深層次問題,抓住關鍵點,突出重點,突破難點,以推進研究所分類改革為突破口,帶動各項改革舉措的全面推進。遵循不同性質科技創新活動的特點和規律,按照“成熟一個、實施一個”和“試點先行,標桿引領”的原則,結合實際進行個性化定製、分類分模式探索,開闢體制機制改革的“政策特區”和“試驗田”,創新科研活動的組織體制和管理機制,高起點、高標準試點四類機構建設。不斷總結試點和研究所實踐中的經驗,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體制機制模式和政策安排,逐步建立健全符合不同類型科研活動特點和規律的新體制、新機制。要充分調動科研機構、學部、教育機構和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大膽改革實踐,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具體實踐中不斷充實和豐富、改進和完善。
4、統籌兼顧,協同創新。實施“率先行動”計畫各項改革舉措,要與國家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相關改革舉措相銜接,與國家各類規劃、重點計畫實施相銜接。要統籌分類改革試點與各項改革舉措實施,統籌規劃、執行、資源配置和評價全鏈條的科研活動管理,統籌承擔國家任務、落實國家支持和調整資源配置、盤活存量資源,統籌人才資源布局和人事制度改革,使各項舉措相互銜接、各項政策相互協調。各部門、各單位、各方面要按照任務分工,積極落實承擔的任務,加強協同,使各項改革舉措穩步高效推進。
5、加強組織,務求實效。實施“率先行動”計畫,要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以是否促進發展、是否取得實效作為檢驗改革是否成功的標準。方向和思路想清楚了的,要創造條件先行啟動;暫時還沒想清楚的,要積極研究、適時推動。要強化政策引導和激勵機制,先改革的先支持,先啟動的先發展。要充分聽取科技人員的訴求,著力解決科技人員的切身實際問題,進一步吸引、穩定和凝聚優秀人才。要通過改革,解決創新能力不夠強、科研工作低水平重複、同質化競爭、碎片化管理等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充分發揮中科院綜合優勢,大幅提升中科院的創新主體活力、科技創新能力和支撐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二、階段劃分與目標
按照“率先行動”計畫明確的“兩步走”發展戰略,結合“創新2020”有關部署,將“率先行動”計畫分為三個階段組織實施,2014年至2015年為重點突破階段,2016年至2020年為跨越發展階段,2021年至2030年為引領發展階段。
(一)重點突破階段(2014-2015年)
做好“率先行動”計畫總體布局,著力開展四類機構分類改革試點,體制機制創新取得突破性進展,奠定“率先行動”計畫深入實施的基礎。
完成“率先行動”計畫總體部署。確定“率先行動”計畫組織實施的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實施步驟、路線圖和時間表,為“率先行動”計畫組織實施奠定組織基礎、制度準備和良好布局。
四類機構分類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試點啟動建設若干四類機構,形成頂層制度設計、配套政策支持,完成優勢隊伍整合調整,初步構建發揮綜合和建制化優勢、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體制機制,為全面推進四類機構分類改革、建設現代院所制度積累經驗。
完成“十三五”規劃布局。全面完成院所兩個層面的“十二五”重大突破目標,戰略性先導科技專項、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實施取得重大成果產出。聚焦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急迫需求和現代科學技術的尖端、前沿領域,形成戰略必爭領域、基礎科學和交叉前沿、國防科技創新、戰略性新興產業、民生科技與可持續發展等5大板塊科技布局,完成院所“十三五”規劃制定。
重大改革發展舉措取得初步成效。科技戰略諮詢研究院建設、新百人計畫實施、院士制度改革、科技服務網路和技術創新與產業化聯盟建設、國際化推進戰略實施等重大改革發展舉措取得明顯進展,形成各方面工作有序推進、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
(二)跨越發展階段(2016-2020年)
到2020年左右,即建黨100年時,高質量完成“創新2020”各項任務,基本實現“四個率先”目標,在我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中發揮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應有的骨幹引領作用。
在率先實現科學技術跨越發展方面,聚焦重點領域和方向,在一些戰略必爭領域搶占制高點,在若干新興前沿交叉領域成為領跑者和開拓者,在國家重大科技任務中發揮骨幹、引領和關鍵作用,取得一批具有重大科學意義或套用價值的原創性成果,突破一批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有效解決一批事關現代化全局的戰略性科技問題,為提升我國的社會生產力、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在率先建成國家創新人才高地方面,堅持立足創新實踐、培養與引進相結合,建設一支素質優良、規模適度、結構合理、適應需求、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隊伍,努力實現“十百千萬”隊伍建設目標,形成一支由數十位有世界影響的科技大家、數百位戰略科學家和領軍人才、數千名拔尖科技人才、萬餘名骨幹人才組成的創新隊伍。向社會輸送十萬餘名研究生和一批高素質創新創業人才。
在率先建成國家高水平科技智庫方面,建成高水平科技智庫的研究系統和管理平台,不斷出創新思想,形成系列產出和學術品牌,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提出科學前瞻的建設性建議,在國家科技規劃、科學政策、科技決策等方面發揮權威性影響,成為國家倚重、社會信任、特色鮮明、國際知名的科技智庫。
在率先建設國際一流科研機構方面,基本形成定位準確、管理科學的現代科研院所體制機制,將三分之一左右研究所建成具有重要影響力、吸引力和競爭力的國際一流科研機構,在部分優勢學科領域形成5至10個具有鮮明學術特色的世界級科學研究中心,成為我國科學技術跨越發展和創新型國家建設的標誌性成果。
(三)引領發展階段(2021-2030年)
全面實現“四個率先”目標,為在新中國成立100年,也是中科院成立100年時,把我國建成世界科技強國奠定堅實基礎,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支撐。
率先實現科學技術跨越發展。積極搶占科技競爭和未來發展制高點,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在重要科技領域成為領跑者,在新興前沿交叉領域成為開拓者,為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國防安全提供有力科技支撐。
率先建成國家創新人才高地。發揮緊密結合科研實踐培養人才的特色和優勢,凝聚海內外一流人才,造就世界級科技大師,培養高素質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將中國科學院辦成大師雲集、英才輩出的大學校。
率先建成國家高水平科技智庫。從科學技術影響和作用的角度研究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從科技規律出發前瞻思考世界科技發展走勢,提出諮詢建議,開展科學評估,進行預測預見,在國家巨觀決策中發揮建設性作用。
率先建設國際一流科研機構。發揮骨幹引領和示範帶動作用,發揮集科研院所、學部、教育機構於一體的優勢,堅持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率先建設在國際科技領域具有重要影響力、吸引力、競爭力的一流科研機構。
三、工作任務
“率先行動”計畫明確了五個方面25項任務和所需的9項支持政策,本實施方案細化為63項重點工作任務,並明確每項任務的要求、達到目標和部門分工。各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要求,各司其職,加強工作推動與指導,統籌安排,切實把分工負責的各項任務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工作任務的責任部門要對相關任務貫徹實施負總責,會同參加部門按照任務分工要求,研究提出“率先行動”計畫實施的三個階段相關工作任務的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加強協作、各負其責,共同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
所有工作任務,都要提出階段性時間進度要求,保證貫徹實施工作按時間進度推進。各部門、各單位要將工作任務具體落實到“十三五”規劃及各類重點規劃、專門規劃中,落實到隊伍、項目、體制機制和資源配置,並作為年度工作計畫的重點任務認真實施。
每年年底,院將組織對“率先行動”計畫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通報。對重大政策措施實施情況,及時組織開展事中事後監督檢查和評估。各部門、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多方力量研究貫徹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有效解決方案,確保“率先行動”計畫有效、有序實施。
重點突破階段,各部門要研究提出具體目標和改革舉措,著力突破制約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積極主動開展試點。試點機構要主動開展改革探索,及時總結個性經驗,歸納形成共性問題,積極向院裡提出推進改革舉措的建議。各研究所要按照“率先行動”計畫的要求和部署,積極主動推進改革,不斷明晰定位,突出特色,提升核心競爭力。對試點機構和各研究所在改革實踐中的新探索、新經驗,要認真總結、積極推廣並及時制度化,在一些共性政策問題上提出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模式,增強試點方案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使改革不斷深入。
第二部分任務分工
一、推進研究所分類改革,構建適應國家發展要求、有利於重大成果產出的現代科研院所治理體系
(一)面向國家重大需求,組建若干科研任務與國家戰略緊密結合、創新鏈與產業鏈有機銜接的創新研究院
1、建設創新研究院。堅持需求牽引和目標導向,選擇若干戰略必爭領域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整合相關科研機構或科技資源,加強政產學研結合,提升頂層設計、協同攻關和系統集成能力,在牽頭承擔重大科技任務、突破關鍵共性核心技術、提供系統解決方案、解決重大科技問題上,做出關鍵性、引領性、系統性重大創新貢獻。2020年前,選擇國家急需和具備條件的重點領域,組建5至10個創新研究院;2030年前,再組建10至20個創新研究院。(重大任務局、科發局負責)
(二)面向基礎科學前沿,建設一批國內領先、國際上有重要影響的卓越創新中心
2、建設卓越創新中心。瞄準基礎科學的前沿方向和重大問題,堅持高起點、高標準,擇優支持一批有望5至10年達到國際一流的創新團隊或研究所,集學科、人才、項目、平台建設於一體,組織開展多學科協同創新,致力於實現重大科學突破、提出重大原創理論、開闢重要學科方向、建成國家創新高地。同時與人才培養有機結合,促進科教融合。2020年前,建設20個左右卓越創新中心;2030年前,在動態調整的基礎上,建成30個左右卓越創新中心。(前沿局負責)
(三)依託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一批具有國際一流水平、面向國內外開放的大科學研究中心
3、建設大科學研究中心。依託中科院已建成運行、在建和規劃建設的一批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高效率開放共享、高水平國際合作、高質量創新服務的大科學研究中心,有效集聚國內外科研院所、大學、企業,開展跨學科、跨領域、跨部門協同創新。開展若干下一代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預研工作。2020年前,建設5至10個大科學研究中心;2030年前,建成15個左右大科學研究中心,其中依託大科學裝置集群,建成若干國家科學中心,成為我國科技綜合實力的重要標誌之一。(條財局負責建設運行,相關業務局按照業務管理分工負責相關科研任務)
(四)依託具有鮮明特色的優勢學科,建設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特色研究所
4、建設特色研究所。面向部分行業、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獨特需求及特殊學科領域,做強一批學科特色鮮明、隊伍規模適度的研究所,通過院內外科教融合、與地方政府和行業共建等方式,鞏固和發展特色優勢,增強核心競爭力,服務經濟和社會發展。(科發局、重大任務局負責)
5、適時對研究所進行調整。對因推進研究所分類改革需要,或對特色優勢和成果產出不明顯、長期缺乏核心競爭力的研究所,進行撤併重組和結構調整。(前沿局、重大任務局、科發局、規劃局、條財局、人事局負責)
(五)依據四類科研機構的不同定位,建立分類管理的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
6、建立創新研究院管理制度。創新研究院以滿足國家戰略和產業發展重大需求為主要價值導向,實行政產學研共同參與的理事會治理結構,以國家任務和市場為主配置資源,以套用部門和市場評價為主要評價方式。(重大任務局、科發局負責,規劃局、條財局、人事局參加)
7、建立卓越創新中心管理制度。卓越創新中心以學術水平為主要價值導向,實行行政系統與學術委員會相結合的治理結構,以擇優穩定支持為主配置資源,以國際同行評價為主要評價方式。(前沿局負責,規劃局、條財局、人事局參加)
8、建立大科學研究中心管理制度。大科學研究中心以服務科研為主要價值導向,實行行政系統和用戶委員會相結合的治理結構,以國家專項經費支持為主配置資源,以用戶和專家等相關第三方評價為主要評價方式。(條財局、相關業務局負責,規劃局、人事局參加)
9、建立特色研究所管理制度。特色研究所以服務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主要價值導向,實行相應的治理結構,以按機構支持和項目支持相結合配置資源,以同行評價和相關行業部門、地方政府評價為主要評價方式。(科發局、重大任務局負責,規劃局、條財局、人事局參加)
10、推進若干研究所與院屬大學深度融合。鼓勵以學科建設和基礎研究為主的研究所,與院屬大學深度融合,形成科研與教育緊密結合的創新模式。(前沿局負責,規劃局、條財局、人事局參加)
11、建立四類機構調整轉換機制。建立健全四類科研機構之間及與大學、高技術企業等其他創新單元相互聯繫和銜接、緊密合作、動態轉換的機制。(前沿局、重大任務局、科發局負責,規劃局、條財局、人事局參加)
二、調整最佳化科研布局,進一步把重點科研力量集中到國家戰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
(六)瞄準若干戰略必爭領域,占領國際科技制高點
12、承擔國家重大航天工程任務。在載人航天與探月工程、衛星導航等國家重大科技任務中保持國際先進科技水平,在國家太空實驗室建設和空間站套用工程中發揮主導作用,繼續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形成高水平集成創新和套用能力。2020年前,力爭在載人航天與月球探測工程、空間飛行器在軌服務與維護系統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重大任務局負責)
13、加強“上天入地下海”裝備研發與創新平台建設。發射系列空間科學衛星,建成海底觀測網路和高端深海探測裝備,研發一批先進的深部探礦設備等,全面提升我國“上天、入地、下海”的能力,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2020年前,力爭在空間科學衛星、深海科學探測裝備關鍵技術研發與海試、深部資源探測核心技術研發與套用示範等方面取得重大產出。(重大任務局負責)
14、加強關係國家戰略利益的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在關係國家戰略利益的“大智移雲”(大數據、智慧地球、移動網際網路、雲計算)、自主可控的系統軟硬體、網路和信息安全、信息內容技術、量子通信技術實用化、新原理大推重比發動機、先進核能等領域,實現重大創新突破。2020年前,力爭在面向感知中國的新一代信息技術、大數據研究、量子通信技術實用化、機器人、航空發動機和燃氣輪機、聚變電漿物理前沿研究、未來先進核裂變能、國家公共安全治理關鍵系統與技術裝備研發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重大任務局、科發局負責)
(七)立足重要基礎科學和交叉前沿領域,躋身世界領先行列
15、加強基礎科學重要方向原始創新。準確把握世界科技前沿,在新強子結構、量子反常霍爾效應、複雜體系的量子模擬、拓撲絕緣體、高溫超導、中微子、腦科學、青藏高原、深海科學研究等重要方向,取得一批具有重大科學意義和重要套用價值的原創成果,成為相關領域方向的國際領跑者。2020年前,力爭在高溫超導材料和機理探索、拓撲超導體和量子自鏇霍爾效應、新粒子的發現與研究、單分子光譜與單分子器件、Langlands綱領和千禧數學問題、特定腦功能聯結圖譜、生物適應策略與種群關係、青藏高原多圈層相互作用、早期生命與古脊椎動物的起源與演化、華北克拉通破壞、超導電子器件套用基礎研究、海斗深淵前沿科技問題研究與攻關、能源相關基元與催化基礎科學問題、江門中微子實驗、熱帶西太平洋海洋系統物質能量交換及其影響等重要方向取得重大突破。(前沿局、重大任務局負責)
16、培育新興交叉前沿領域。在量子計算、人工合成生命體、全腦仿真和腦機互聯、3D與4D列印等新興前沿,前瞻部署前沿探索和跨學科研究,培育和開闢新的學科方向,為我國在相關領域的科學發展提供戰略儲備。2020年前,力爭在量子通信、重要超大分子複合體結構、動物複雜性狀的進化解析與調控、介尺度科學等重要方向取得重大突破。(前沿局負責)
(八)加強國防科技創新,著力解決制約我國武器裝備發展的技術瓶頸
17、加強國防科技創新。適應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新要求,發揮國防科技重要戰略方面軍的優勢和作用,集中力量重點突破戰略性、前沿性關鍵核心技術,研發若干新概念武器裝備,為保障我國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提供有力科技支撐。2020年前,力爭在若干關鍵領域方向取得重大突破。(重大任務局負責)
(九)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組織開展技術研發和協同創新,顯著提升相關產業國際競爭力
18、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研發。圍繞新一代移動通信、積體電路、先進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產業,研發市場競爭前關鍵核心技術和產業技術標準,形成一批自主智慧財產權,為產業發展提供系統解決方案,推動相關產業向全球價值鏈高端躍升,並不斷催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引領未來產業發展。2020年前,力爭在新一代機器人與智慧型製造系統,高端基礎材料,高性能元器件、部件和基礎軟體,非常規油氣的成藏機理及評價體系,氫能利用技術,結構和功能納米材料,變革性納米產業製造技術聚焦,面向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的規模化物聯網示範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科發局、重大任務局負責)
19、自主研製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高端科研儀器裝備。成為國家科研裝備研製創新高地,逐步改變我國科研儀器裝備嚴重依賴國外的局面。(條財局、前沿局、重大任務局、科發局負責)
20、推進技術示範和產業化。組建若干技術創新與產業化聯盟,探索企業主導創新資源配置的新途徑,在先進制造與智慧型裝備、可再生清潔能源、高性能計算、現代農業等領域,再培育出聯想式高科技企業。2020年前,力爭在低階煤清潔高效梯級利用關鍵技術與示範、鐵基漿態床高溫費托合成油技術的推廣套用、蒸發冷卻技術大型發電機組的推廣套用、納米綠色印刷技術的推廣套用、攀西釩鈦磁鐵礦高效清潔綜合利用、稀土異戊橡膠的大規模產業化、生物基合成材料產業鏈突破、胺基酸工業菌種改造與產業升級、資源共享平台建設與服務等方面取得重大進展。(科發局、重大任務局負責)
(十)面向人口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的急迫需求,推動科技創新和成果更多惠及民生
21、加強現代農業科技創新。加強新型生物技術研發與推廣套用,研發主要農作物新品種,開展“渤海糧倉”、“東北現代農業示範”等科技示範和推廣工程,促進現代農業產業技術升級,保障國家糧食安全。2020年前,力爭在分子模組設計育種創新體系、“渤海糧倉”科技示範、東北現代農業發展模式示範、科技增地1億畝——策劃啟動全國鹽鹼地改造計畫、典型縣域特色經濟產業鏈示範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科發局、重大任務局負責)
22、加強人口健康相關科技創新。研發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研製新型藥物和高質量低成本醫療器械,為健康產業發展提供關鍵核心技術。2020年前,力爭在幹細胞與再生醫學研究、重大疾病發生髮展機理、重大慢性病防控、藥物研發、普惠醫療技術集成與套用體系建設、一批天然活性產物藥物的臨床試驗與產業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科發局、重大任務局負責)
23、加強生態環境領域科技創新。開展大氣灰霾等典型區域環境污染和土石流等自然災害問題研究,研發和推廣面向生態環境治理、修復、保護、建設與改善的新技術,提供系統集成解決方案。2020年前,力爭在大氣灰霾追因與控制、應對氣候變化的碳收支認證及相關問題、國家生存環境模擬系統、有機廢物能高效清潔利用、流域污染控制與飲用水安全保障、全國生態環境變化長期跟蹤遙感調查評估與套用、三峽庫區環境保護與地質災害綜合防治技術集成與套用、青藏高原地形急變帶特大地質災害防治關鍵技術與示範、河網密集區農村分散型污水治理技術與示範、湘贛桂黔尾礦區農田污染修復技術示範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科發局、前沿局、重大任務局負責)
(十一)圍繞五大板塊和主攻方向,組織實施“一三五”規劃和戰略性先導科技專項等國家重大任務
24、全面深入實施“一三五”規劃。根據“率先行動”計畫和“創新2020”,組織多方力量加強預研,深入分析國家戰略需求和國際科技前沿,凝鍊中科院科技發展的目標、方向和重點,研究制定院“十三五”規劃綱要和各類重點規劃、專門規劃,2015年底前發布。研究所根據院“十三五”規劃,結合“一三五”規劃總結、專家診斷評估和“重大突破”驗收情況推動研究所進一步明確發展定位,凝鍊一批有望在5年左右取得創新突破的重大任務,研究制訂研究所“十三五”規劃。(前沿局、重大任務局、科發局、規劃局負責,相關局參加)
25、深入實施戰略性先導科技專項。緊密結合四類機構建設,加快實施並持續部署先導專項。健全先導專項決策、執行、評價相對分開、互相監督的管理體制,加強過程管理,動態調整、不斷聚焦,促進重大成果產出。2015年前,完成“十二五”期間30項左右先導專項布局。持續跟蹤國家重大科技需求、新科技革命可能發生的方向和發展迅速的新興交叉前沿方向,結合創新研究院、卓越創新中心和特色研究所建設,前瞻部署一批新的先導專項。(前沿局、重大任務局、規劃局、條財局負責)
26、積極建議和承擔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密切關注國家科技計畫體系改革進展,向國家及有關部門提出重大科技任務遴選的建議,積極爭取國家在策劃部署重大項目和重大工程項目時優先考慮在先導專項中遴選。積極推薦優秀科技專家參與國家科技規劃組織實施工作。組織跨學科、跨所科技隊伍,聯合院外研究力量,積極承擔並高質量完成國家各類重大科技任務和地方、行業、企業的重要科技項目。(前沿局、重大任務局、科發局、規劃局負責)
27、建立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體制機制。圍繞重點任務,組織開展跨所跨領域科技攻關,健全績效考核和動態調整機制,確保產出一批重大原創成果,突破一批核心關鍵技術,顯著提升相關領域的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前沿局、重大任務局、科發局負責)
(十二)探索建立新的資源統籌配置模式,促進科研布局調整最佳化
28、建立重大產出導向的資源配置體系。進一步強化重大成果產出導向,突出重點科研領域和重大科技任務,建立科學高效的人財物協同投入機制,克服資源配置的碎片化和效率不高等現象,提高投入產出效益。適應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新要求,加強可持續發展的資源保障體系建設。(條財局負責)
29、改革科研項目和科研經費管理。強化預算管理、過程管理、績效管理,引進第三方和社會公眾監督機制,提高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精細化水平,提高科研資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條財局負責)
三、深化人才人事制度改革,建設國家創新人才高地
(十三)深入實施人才培養引進系統工程,進一步提高吸引和凝聚優秀人才的國際競爭力
30、實施人才培養引進系統工程。系統整合與完善中科院現行各類人才計畫,精簡調整人才項目,實施“新百人計畫”,重點支持科技帥才、技術英才和青年俊才的引進培養,形成與國家人才計畫有機結合的人才引進新局面。建立“特聘研究員”制度,探索按需擇優、因人而異地穩定支持和激勵領軍科技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的新機制。面向全球公開招聘學術所級領導(無行政級別)和四類機構核心骨幹。加大人才引進宣傳力度,面向全球招聘優秀創新人才,對特優者突破年齡、國籍限制,凝聚一批學術潛力大、創新能力突出的傑出青年創新人才。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各類人才項目的招聘數量和支持強度,確保人才引進質量。對於考核不合格或無法全職在崗的入選者,嚴格執行退出制度。(人事局負責)
(十四)積極推進院士遴選和管理制度改革,維護院士稱號的學術性和榮譽性
31、推進院士遴選和管理制度改革。修訂《中國科學院院士增選工作實施細則》,完善增選工作流程,做好2015年院士增選工作。與相關部委共同制定有關學術團體推薦候選人的程式和規範,發揮相關單位、部門對候選人在政治、法律、道德等方面的把關作用,建立對候選人投訴的分類調查機制,研究制定《中國科學院院士行為規範》和相應的處理辦法。改進院士候選人推薦(提名)方式,完善院士增選機制,強化推薦者責任,加強學術界內部評議。進一步最佳化院士隊伍的學科布局,逐步提高中青年院士比例。健全院士退出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行院士退休制度,規範院士兼職和相關待遇。進一步發揮院士群體明德楷模的作用,有效發揮院士在決策諮詢、評審評估、科學普及和知識傳播等方面的作用。(學部局負責)
(十五)健全開放流動、競爭合作的用人機制,提升隊伍的整體水平和能力
32、實行多樣化的用人制度模式。加大人才合理流動力度,推行“有限期聘用”制度,健全機制、暢通渠道,調整和最佳化隊伍結構。集成資源,充分利用四類機構、重大科教活動造就“十百千萬”人才隊伍。在四類機構實行末位淘汰制度。加強青年科技人才培養,為優秀青年人才提供更多機會和更大支持;提升技術支撐和管理隊伍的專業化水平。加強和改進博士後隊伍建設,從目前的4300人發展到2020年的1萬人。(人事局負責)
33、加強外籍人才引進。實施“中國科學院國際人才計畫”。建立健全外籍人才用人制度,提升創新隊伍國際化水平,外籍聘用人員占科研人員的比例從目前的1%提高到2020年的3%,其中基礎前沿領域達到6%。(國際合作局負責)
(十六)發揮科技資源優勢,探索科教融合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之路
34、加強教育機構建設。建立知識學習、創新和傳播相互促進的新模式,加快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大學步伐,支持上海科技大學建設。(前沿局負責,國科大、中科大、上科大參加)
35、加強研究所與院內外大學人才培養合作。提升研究所培養創新人才能力,深入實施“科教結合協同育人行動計畫”。(前沿局負責)
(十七)最佳化創新生態系統,為科研人員安心致研、施展才幹創造良好環境
36、深入推進創新文化建設。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踐行創新科技、服務國家、造福人民的價值理念,倡導科學精神,樹立優良科研道德和學術風氣。(京區黨委負責,傳播局、監審局參加)
37、改進科技評價工作。建立健全重大產出導向的科技評價體系,注重學術水平和實質貢獻,強化薪酬制度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改變重數輕質、重物輕人、急功近利、盲目攀比等不良現象,營造激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政策環境。積極發揮科研人員主體作用,充分激發創新活力、釋放創新潛力,使各類人才脫穎而出、人盡其才、才盡其用。(規劃局負責)
38、深入實施“3H工程”。建設後勤支撐體系,爭取多方支持幫助解決科技骨幹關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條財局負責,各分院參加)
(十八)創造條件,積極探索,逐步推進研究所去行政化改革
39、推進研究所去行政化改革。選擇若干不同類型研究所進行試點,堅持幹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制度,完善和強化學術管理職能與機制,進一步發揮學術委員會在科研布局、資源配置和科技評價等方面的作用。充分發揮職代會的作用,推進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通過試點探索,改革管理模式,提升制度文化,並在機構運行、幹部人事管理、國際學術交流等方面研究提出配套政策,使其更加符合科研活動的規律。總結分析試點工作的經驗和問題,為國家事業單位去行政化改革提出政策建議。(人事局負責,規劃局、條財局、學部局、國際合作局參加)
四、探索智庫建設的新體制,強化產出導向,建設國家高水平科技智庫
(十九)統籌相關研究力量和資源,建立科技戰略諮詢研究院
40、建立科技戰略諮詢研究院。發揮學部的主導作用,集成院思想庫相關研究力量,有效吸納國內外高端智力資源。研究院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理事會由國家有關部門、學部及院內外科技、戰略和管理專家組成。建立研究系統和管理平台,統籌相關研究隊伍、項目、數據等資源,發揮“三位一體”深度融合和學科交叉、專家雲集的特色與優勢,健全統分結合、規範有序、科學高效、富有活力的組織體系和運行機制。(規劃局、學部局負責)
(二十)完善重大課題選題機制,提升戰略研究和諮詢的綜合性、系統性和針對性
41、完善重大課題選題機制。根據問題導向與趨勢導向相結合的原則,聚焦科技促進發展(ScienceforPolicy)和促進科技發展(PolicyforScience),從科技規律出發前瞻思考世界科技發展走勢,從科學技術影響和作用的角度研究國際國內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重大諮詢、學科戰略、重要領域戰略、科技政策與文化等研究。(學部局、規劃局負責)
(二十一)以重大產出為導向,持續推出高影響力的品牌產品
42、構建科技智庫產品序列。統籌思想庫產品品牌管理,形成諮詢報告、月度快報、科技內參、年度報告和專題報告、有關學術刊物及資料庫等向中央、全國、乃至全世界定期發布的系列產出。(學部局、規劃局負責)
43、承擔國家交辦的戰略研究與決策諮詢任務。組織多學科交叉的高水平專家隊伍,承擔並高質量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和有關部門委託的戰略研究、重大決策研究、第三方評估與決策諮詢任務。(學部局、規劃局負責)
44、統籌思想庫產品品牌管理。明確思想庫成果評議和發布規則,建立研究成果質量把關和統一發布制度,規範成果管理與傳播。(學部局、規劃局負責)
五、深入實施開放興院戰略,全面擴大開放合作,提升科技服務和支撐能力
(二十二)建設科技服務網路(STSNetwork),促進知識和技術成果的轉移與轉化、輻射與擴散
45、建設科技服務網路。聚焦新興產業培育、支柱產業升級、現代農業發展、自然資源與生態保育、城鎮化與城市環境治理等5個領域的市場需求,整合現有科技資源和轉移轉化平台,建設成套技術示範與轉移、專項研發與聯合攻關、委託研究與專項諮詢、公共檢測與平台試驗、智慧財產權運營與管理等5個科技服務系統及不同類型服務平台。(科發局負責)
46、推進技術創新與產業化聯盟建設。聚焦新興產業發展及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由院所投資企業牽頭,整合中科院相關資源,選擇智慧型製造與機器人、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等若干重點產業,組建“技術創新與產業化聯盟”,實現創新鏈與產業鏈的有效嫁接,形成中科院科技產業創新集群,培育中科院“聯想式企業”及若干細分領域的“隱形冠軍企業”。(國科控股負責,科發局、條財局、相關分院參加)
47、加強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示範套用。組織開展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完善激勵支持政策,引導科研人員帶著成果、結合社會資源在市場競爭中創新創業。強化和革新現有產業,培育和創建新興產業,到2020年實現為社會創造年產值逾萬億元的目標。(科發局負責)
(二十三)圍繞國家區域發展重大戰略,促進區域創新體系建設
48、促進區域創新體系建設。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結合科研布局調整和研究所分類改革,在天津、河北規劃建設新的研發園區和創新平台,加快北京懷柔科教園區建設。推動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創新高地建設。圍繞國家中西部和東北等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積極發揮引領、帶動和示範作用。(科發局負責,條財局、相關分院、國科大參加)
(二十四)實施國際化推進戰略,提升我國科技創新水平和國際影響力
49、實施國際化推進戰略。圍繞重大任務,突出重點領域,深化拓展與已開發國家一流科研機構的實質性、戰略性科技合作,共同設立若干科研基金。充分利用開發中國家科學院(TWAS)平台,配合國家“一帶一路”等發展戰略,紮實推進“開發中國家科教合作拓展工程”,加強與開發中國家的科教合作,發揮中科院在我國科技援外中的主力軍作用。加快科教“走出去”步伐,統籌國際國內科教資源,建設若干海外分支機構。圍繞全球共性挑戰和熱點問題,積極參與和發起國際大科學計畫和工程,支持科學家在國際科學組織中任職。適時發起成立“全球科研機構網路”,推動全球科技發展和合作。(國際合作局負責)
(二十五)建設國際一流的國家科技資源公共平台,面向社會全面開放共享
50、健全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機制。健全科技資源向全社會開放共享的制度和運行服務管理模式,向社會全面開放中科院大科學裝置、科考船、野外台站網路、植物園、標本館、生物遺傳種質資源庫、科研儀器設備、科技文獻與信息服務系統等科技基礎設施,提升服務和保障水平。(條財局負責,科發局、規劃局參加)
51、建立科技報告制度。推動公共資助科研項目數據、論文等成果開放共享。(規劃局負責)
52、實施“高端科研資源科普化”計畫。服務全民科學素養的提升和青少年科學教育工作,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文化。(傳播局負責)
六、在“創新2020”政策支持的基礎上,加強與國家有關部門進一步溝通爭取落實相關政策支持
第53—63項重點工作任務(略)。
第三部分分類改革的組織實施
一、四類機構分類改革的總體目標、要求和共性政策
(一)分類改革的總體目標
針對不同類型科研活動的特點和規律,改革科研組織模式和管理體制,在集成研究所優勢的基礎上,建設創新研究院、卓越創新中心、大科學研究中心和特色研究所等四類新型機構,作為院機關分類進行業務布局、業務管理、資源配置和考核評價的主體,破除跨所的法人壁障,克服分散封閉、交叉重複等碎片化和孤島現象,將中科院綜合優勢建制化,形成新型院所治理體系。推進以學科建設和基礎研究為主的研究所與院屬大學深度融合,形成科研與教育緊密結合的創新模式。
2015年前,試點啟動建設若干四類機構,樹立標桿,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和模式,逐步推廣。到2020年,基本形成四類機構布局,逐步完善四類機構分類定位、分類管理的體制機制。到2030年,形成相對成熟定型、動態調整最佳化的中國特色現代科研院所治理體系。院層面重點對四類機構進行業務管理,強化調控能力,抓重大、抓集成、抓綜合。四類機構按研究性質分類,院資源給予重點支持,實行重大產出導向、重大任務牽引、協同創新管理。通過四類機構建設對現有研究所相關方面的力量進行統一組織、綜合交叉、優勢集成,發揮對研究所科研工作聚焦、提升和促進的作用。
(二)分類改革的總體思路
按照“整體設計、分類謀劃,試點先行、標桿引領,先易後難、循序漸進,政策保障、完善制度”的原則,推進分類改革。重點突破階段,按照分類標準和程式要求,充分論證,嚴格把關,科學決策,成熟一個啟動一個,高起點、高標準開展試點工作。採取個性化定製,鼓勵多模式探索,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分類設計體制機制和配套政策,統籌事、人、財、物等管理權責和運行模式。
四類機構建設過程中,對需要且有條件形成獨立法人的,應採取獨立法人模式,依託現有核心或骨幹研究所,調整整合、做強做大;對目前暫不具備獨立法人條件的,可採取非法人研究單元方式,依託核心研究所,集成相關研究所的優勢力量加以發展,並創造條件逐步發展成為獨立法人機構;對沒有必要形成獨立法人的,也可以長期採取非法人研究單元的模式,但要有創新的體制機制設計,克服以往非法人中心在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形成新型法人研究機構的四類機構,按照新的管理體制機制運行;未形成法人研究機構的四類機構,相關研究所作為基本研究單元支持其建設,負責有關人事和行政管理。原則上,一個研究所只能作為主要依託單位負責籌建一個新型機構。
(三)四類機構的啟動程式
1、業務局提出各類機構組建的建議。業務局要根據“率先行動計畫”總體要求和四類機構的標準,提出相關機構組建的建議書,明確重大產出目標。
2、院長辦公會議定擬啟動的各類機構候選名單和實施方案制定的依託單位(或牽頭單位)、牽頭人和責任部門。
3、組織制定實施方案,制定過程中要充分聽取院內外相關方的意見;院機關各部門互動研究制定相關政策。
4、規劃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實施方案的諮詢論證。根據不同機構的特點,組織不同的專家進行諮詢論證,充分發揮院學術委員會的作用。
5、秘書長辦公會協調實施方案的相關事項,決定是否提請院長辦公會審議。
6、院長辦公會審議決策,批准實施方案,正式啟動籌建。
7、籌建組負責籌建工作,相關業務局指導督促。若籌建期較長可組織中期評估。
8、規劃局會同有關部門對照實施方案,組織評估驗收。
9、院長辦公會審議批准驗收結果,正式任命管理團隊。
10、院長與管理團隊的主要負責人簽訂目標任務書。
(四)四類機構的巨觀共性政策
1、四類機構的巨觀管理
院機關對四類機構實行分類管理,主要是戰略重點布局、人財物資源組合配置、考核評價與制度建設等。根據四類機構建設需要,院機關下放或相關研究所“讓渡”部分管理權給四類機構,以保障其在科技任務實施、人員管理、研究方向設定與經費調控、績效激勵等方面的自主權。相關研究所對四類機構的人員基本人事關係、資產財務進行管理,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和條件保障。四類機構所產生的智慧財產權,由主要貢獻者所在法人單位所有,其收益由參與單位及個人依法共同享有。
2、四類機構的經濟資源配置
按照“定位準確、規模合理、標準清晰、綜合預算”的原則,根據任務要求,分類支持四類機構的人員經費、運行經費、科研經費、條件建設經費等。
一是人員經費,統籌現有資源和增量資源,加大人員經費穩定支持力度,按照核心骨幹人員規模核定人員經費,並與院特聘研究員計畫等統籌考慮。
二是運行經費,結合四類機構的隊伍、資產規模和科研特點,確定不同定額標準,給予基本運行費的支持。
三是科研任務經費,穩定支持與對外爭取相結合,穩定支持部分主要用於整合資源、集成隊伍、前瞻部署項目,先導專項的立項與四類機構的科研任務緊密結合。
四是條件建設經費,在基礎設施建設和修購專項經費等方面,對四類機構給予相應的傾斜支持,並與相關研究所的建設統籌考慮,避免重複浪費。
3、四類機構的人事政策
一是人力資源配置。非法人四類機構原則上不新增編制,新設法人機構的編制從原單位劃轉,需要從院外招聘人員的,新增編制根據四類機構建設實際需要核定。單獨核定四類機構核心骨幹人員的崗位職數。從研究所選聘的人員,崗位晉升時,新崗位不占人事關係所在單位的同級崗位職數。新招聘人員不占依託單位崗位職數。新百人計畫、交叉團隊等人才計畫和研究生招生指標對四類機構予以傾斜支持,試行院特聘研究員計畫。
二是人員聘用與晉升。四類機構是相對獨立的單元,工作人員與四類機構是工作關係,與人事關係所在單位是聘用關係,通過簽訂三方協定,明確各自的責權利。四類機構從院外新招聘人員,要聽取依託單位的意見,其人事關係由依託單位管理。核心骨幹人員不應在2個以上機構中同時任職,但可以參與項目合作。四類機構獨立組織開展崗位競聘工作,晉升後,人事關係所在單位確認競聘結果,並計入個人人事檔案。
三是考核與薪酬。四類機構獨立組織開展對工作人員的相關考核,考核結果由工作人員人事關係所在單位確認並計入個人人事檔案。績效評價以四類機構為主,依據此評價結果,由四類機構和人事關係所在單位協商確定薪酬發放辦法及標準。四類機構新增的工資總額和績效工資總量單獨核定。
四是流動與日常管理。依據考核結果,對工作人員實行有限期聘用(Tenure-track)及“末位淘汰”制度。鼓勵科研人員在四類機構之間和從研究所向四類機構所依託的法人機構流動。新招聘人員離開四類機構後(個人辭職除外)流動相關事宜,由三方協商確定;其他人員離開四類機構後一般應回人事關係所在單位,其崗位職級應予保留並按本單位人事管理辦法執行。工作人員的社會保險、醫療、休假等福利和退休待遇,以及人事檔案、各類人事手續由人事關係所在單位管理。
4、四類機構的業務管理
四類機構的業務主管部門分工是:卓越創新中心由前沿局負責;創新研究院由重大任務局和科發局負責;大科學研究中心的建設運行由條財局負責,相關科研任務部署按照業務管理分工由相關業務局負責;特色研究所由科發局和重大任務局負責。
業務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責是:提出機構組建的建議並指導籌建;參加理事會,協調與有關方面的關係,推動有關政策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根據目標任務書進行定期檢查,對研究方向、科研任務、資源配置等的動態調整提出意見;協助聚集創新資源,優先在四類機構部署院重大科技任務,協助爭取國家和地方重大科技任務。
根據四類機構建設需要,充分匯聚國家重點實驗室、院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中心等的優勢力量,適當調整相關國家重點實驗室的方向和隊伍,相關院重點實驗室可融入四類機構,相關工程實驗室/工程中心可融入創新研究院或特色研究所,具備條件的相關院非法人單元應融入四類機構。
5、四類機構的考核評價
依據四類機構目標任務書,院對四類機構進行考核評價,包括年度報告、中期診斷、五年周期性評估。年度報告側重態勢監測與交流評議,以自評為主。中期診斷側重了解進展、分析問題、改進工作,自評和專家現場評估相結合。五年周期性評估側重重大成果產出情況,採用第三方評估,評估結果為四類機構存續、負責人變更、資源配置調整提供決策依據。相關研究所參與對四類機構的評估,其對四類機構的支持和貢獻情況作為院對研究所評價的核心或重要內容。
二、建設面向國家戰略需求的創新研究院
(一)定位與目標
堅持面向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戰略需求,堅持需求牽引和目標導向,選擇若干戰略必爭領域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整合相關科研機構或科技資源,組建若干創新研究院。通過牽頭承擔重大科技任務,加強政產學研緊密結合,提升頂層設計、協同攻關和系統集成能力,在突破關鍵共性核心技術、解決重大科技問題、提供系統解決方案上做出關鍵性、引領性、系統性的重大創新貢獻。
(二)遴選標準與要求
1、遴選原則
研究方向。緊緊圍繞國家發展戰略,以國家重大需求為導向,國家急需發展的能夠帶動產業升級、突破瓶頸制約、影響或制約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和技術方向,戰略性、先導性、難度大、市場競爭前的技術前沿領域方向。
研究水平。中科院有能力有優勢,關鍵技術具有國際競爭力、國內領先,且能夠引領相關產業技術發展的方向,在創新鏈中上游具有核心優勢。可形成中科院特色和水平,在國家層面可起到不可替代作用。
資源情況。資源經費有保障,主要承擔國家委託的重大科技任務和院組織的重大科技任務,如A類先導專項、國家重大專項等。
研究隊伍。有視野寬、善於把握技術方向和組織攻關的戰略科學家及學術、技術帶頭人;由科研、技術、工程和產業化人才構成的結構合理的骨幹隊伍。
2、重大產出形式
創新研究院的重大產出必須可量化、可考核、用的上、有影響,且最終由用戶和市場檢驗,主要產出形式包括:(1)突破重大關鍵核心技術;(2)提供系統集成解決方案;(3)形成新工藝、新標準;(4)培育新產業、孵化新企業;(5)技術輻射產生重大經濟效益;(6)針對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重要原始創新;(7)造就一流戰略科技專家和工程技術專才等。
3、體制機制
治理結構。(1)建立政產學研共同參與理事會的治理結構,由院機關、院外利益相關方和主要參加單位代表等構成的理事會,推進政產學研用更緊密地結合;(2)設立將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重大需求轉化為科技任務的戰略研究組織。
資源配置模式。以國家任務和市場為主配置資源,院內資源採取與院外競爭經費以一定比例掛鈎匹配的方式。
科研組織模式。(1)以滿足國家戰略和產業發展重大需求為主要價值導向,圍繞產業鏈構建部署創新鏈,明確技術路線圖;(2)以重大任務牽引、集中分散結合、組織團隊協同攻關的研發模式,有力發揮中科院學科、隊伍、平台、技術及建制化管理優勢;(3)圍繞創新鏈,與企業及研究機構形成相互耦合研發機制。
人事制度。實行Tenuretrack式的崗位聘用制度,末位淘汰。對項目負責人和核心骨幹實行協定薪酬制,根據任務完成情況動態調整;對其他人員實行以績效為主的績效工資制。同時,按國家法規,給予相關科技人員股權激勵。
評價制度。建立以同行、用戶和市場評價為主要評價方式的考評體系,充分調動各級各類人員的積極性,重在評價目標完成和套用情況。
(三)工作安排
2014年試點培育微小衛星、信息工程、空間科學、海洋信息技術、藥物等5個創新研究院。組織每個擬建創新研究院編制實施方案,重點明確治理結構和人財物等方面的管理運行機制與配套政策。按程式通過諮詢論證並報院長辦公會審議後,啟動籌建工作。同步細化創新研究院的制度設計,按照法人型和非法人型兩種類型,分別完善體制機制和管理模式,細化制度設計,制定大致推進建設規劃。
2015年籌建第一批創新研究院,推動相關制度政策的落實;對完成籌建工作的,經相關程式驗收後,報院長辦公會批准轉入正式運行,給予配套支持。
2016年至2020年加強對第一批創新研究院正式運行後的過程管理和動態調整,推進重大成果產出。同時,圍繞國家重大需求,不斷凝鍊重大科技問題,加強頂層設計,啟動對第二批和第三批擬組建的創新研究院進行遴選、籌建工作。2020年前,選擇國家急需和具備條件的重點領域,組建5至10個創新研究院;2030年前,再組建10至20個創新研究院。
三、建設致力於科學和技術原創的卓越創新中心
(一)定位與目標
致力於科學和技術原創,以明確且具有本質性意義的重大科學問題為導向,遴選建設卓越創新中心,凝聚和造就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優秀人才,組成代表國家最高水平的精幹研究隊伍,通過爭取重大任務等方式,獲得相對穩定強化的經費支持,形成團隊攻關的體制機制,不斷產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重大成果,建成一批中科院最具代表性的學術高地,達到國內同領域領先地位,成為同領域具有重要國際影響、特色鮮明、獨樹一幟的世界級研究中心,在事關我國全局和長遠發展的戰略必爭領域成為領跑者,在可能發生新科技革命的新興交叉前沿方向上成為開拓者。
(二)遴選標準與要求
1、遴選標準
研究方向。在基礎與前沿科學領域,以重大科學問題為導向,明確科學問題及難題,需要長期持續協作攻關的研究方向,是國際主流研究領域、國內經濟社會發展急需領域、國際前沿新興交叉方向或具有變革性的方向。
研究水平。中科院研究基礎好、有望產出重大成果,屬於國內同領域最好或絕對領先,獲得國際同行公認,或居於國際第一方陣,或有望進入世界領先行列,形成同領域世界級科學研究中心。
資源情況。主要承擔院部署基礎和前沿的重大任務,或已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並在其中發揮核心作用,或長期持續承擔國家其他重大科技任務,任務來源穩定並已獲得充足的科研資源和穩定的經費支持,核心隊伍有較強的外部資源競爭力,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實驗平台。
研究隊伍。擁有該領域國際或國內公認的領軍科學家;在主要研究方向上有高水平的學術帶頭人和學術骨幹;研究隊伍國內一流、有較大國際影響,創新思想活躍、創新能力強、創新潛力大、知識和年齡結構合理,有協同創新的基礎,有根據科學目標研發新工具的能力。
建設方案。提出完整的卓越創新中心建設規劃和制度設計。
2、重大產出形式
卓越創新中心要不斷產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重大成果,主要產出形式包括:(1)解決重大科學問題;(2)開闢新的研究方向;(3)重大科學儀器發明;(4)重大實驗方法創新;(5)造就國際一流科學家;(6)提出產生重要影響的前瞻科學思想。
3、體制機制
治理結構。(1)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主任(或首席科學家)負責制,理事會由院機關和主要參加單位代表等構成;(2)建立由國內外同領域高水平專家構成的學術委員會;(3)系統布局主要研究方向,在不同研究方向上可設立領銜科學家領導下的研究團隊;(4)每箇中心的研究骨幹一般控制在50-100人之間,由核心骨幹、科研骨幹和青年優秀人才組成,以中青年科研人員為主體,其中核心骨幹一般不超過20人;(5)在掛靠單位內設立綜合管理部門。
資源配置模式。主要承擔院部署的基礎交叉前沿布局重大任務,如B類先導專項。保障科研骨幹和科研活動60%的經費需求。
科研組織模式。建立以定向性、整合性研究為主的科研組織方式,通過爭取重大任務等方式,通過必要的經費、平台、人力資源以及科教融合等保障措施,獲得相對穩定強化的經費支持,形成團隊攻關的體制機制。卓越創新中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統籌管理相關科研任務,新申請的科研任務應重點圍繞該中心的研究方向。
卓越創新中心的運行機制。(1)卓越創新中心要具有高度的開放性、流動性、國際化,開展活躍的國內外交流合作;(2)卓越創新中心是科教融合的重要隊伍;(3)參加單位共建共享。
人事制度。實行Tenuretrack式的崗位聘用制度,末位淘汰。對核心骨幹人員實行協定薪酬制,根據周期性評估結果動態調整。
評價制度。建立以國際同行評議為主要評價方式的考評體系,重在評價研究的質量和影響。
(三)工作安排
在追求科學卓越的總體要求下,完善試點,提前培育,嚴格遴選,擇優支持,穩步推進卓越創新中心的建設,大致分優中選優、兼顧布局和完善布局三個階段推進卓越創新中心建設。
1、2014-2017年優中選優。依據條件成熟程度在已處在國際“領跑者”或“同行者”中遴選建設10個左右卓越創新中心,同時安排5-10個“培育單元”,期間基本不考慮學科布局。重點包括:
——2014年底前完成制度設計並完善已啟動卓越創新中心的運行制度。探索完善卓越創新中心的制度設計,重點完成“卓越創新中心章程”、“中心目標任務書”、共建共享單位間協定和三方人才協定書的參考文本,中心考核評價辦法,院強化支持中心的政策等的研製。同步組織首批已啟動的量子信息與量子科技前沿等5個卓越創新中心分解科學目標和核心任務,完善能促進重大成果產出的科研組織、責任體系及各項重要運行制度,完成相關協定的簽訂等。
——至2015年上半年重點遴選和培育“前期培育單元”。
遴選工作:承擔A類和B類先導專項中基礎、前沿領域的團隊,由專項負責同志凝鍊其中核心問題或適當外擴,對照遴選條件,組織做好策劃並提出文字申請。由前沿局和規劃局組織遴選,並將10-15個“前期培育單元”的建議書提交2015年夏季黨組會審議。
培育工作:院幫助“前期培育單元”完善體制機制設計,給予人才政策支持,穩定優秀人才,為正式啟動卓越創新中心奠定基礎、做好組織。
——2015年下半年啟動中心建設工作。根據“前期培育單元”的成熟程度,按照啟動程式,成熟一個、啟動一個。其中,論證採取院內同行評審和國際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重點考察:現有人才的影響力及引領性;研究領域及科學問題的重要程度;學科建設、前期成果、平台質等方面的前期工作基礎;內部運行的協調性,特別是不同團隊間的協作和經費統籌使用的情況;內部制度體系的完備性;國內外、院內外高水平合作的協同創新體系;人才隊伍的開放性。
2、2017-2020年遴選優秀、兼顧布局。在穩定、最佳化10-15個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卓越創新中心基礎上,同時兼顧中科院18個大的研究領域的布局。到2020年,建設達20個左右卓越創新中心,同時遴選培育5-10個“培育單元”。
3、2020-2030年完善布局、全面建成。在動態調整和最佳化的基礎上,到2030年建成30個左右卓越創新中心,其中一部分條件成熟的中心從非法人單元轉成法人單位。整體上,布局合理,具有國際一流水平,成為我國在基礎、前沿領域中最具代表性的學術高地。
四、建設綜合性、專業化、平台型的大科學研究中心
(一)定位與目標
致力於建設公共大型科技創新平台,依託中科院已建成運行、在建和規劃建設的一批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具有國際一流水平、面向國內外開放、提供高質量創新服務的大科學研究中心,有效集聚國內外科研院所、大學、企業,開展跨學科、跨領域、跨部門協同創新,建成國家大型科技創新公共平台和中科院綜合交叉前沿研究、新技術研發基地。
總體規劃到2030年建設包括3個左右綜合類中心和12個左右專業類中心在內的15個大科學研究中心。綜合類中心是在同一地域,以公用型設施為核心,整合和布局其它設施,發揮設施群的聚集、輻射和平台優勢,形成國際上重要影響的、具有強大前沿科學和技術突破能力及產業推動能力的大型綜合研究創新基地。專業類中心是以單一或同類設施為依託,圍繞設施最有顯示度的科學方向組建核心單元和支撐服務系統,針對重大問題,開展長期的系統研究和科技服務,促進重大成果產出,形成國際一流的專業型研究創新基地。
(二)遴選標準與要求
1、遴選標準
中心定位。中心的特色鮮明、目標明確、邊界清晰。
設施要求。擁有國際先進的,在國內具有不可替代性、主導性的大型科技基礎設施。
研究方向。國際先進的大科學裝置的設計、建設和運行的研究方向,和依託大科學裝置的綜合交叉前沿研究。研發布局符合中心目標,聚焦重大科技問題,產出明確。
資源配置。存量資源與增量資源配置方案合理。
隊伍組織。中心工作包括設計建設、運行維護和科學研究。設計建設應有高水平的方案設計、技術研發和工程組織團隊,技術研發團隊國際水平、國內一流;有專業化的技術支撐和運行維護團隊,能滿足設施穩定運行及開放服務需求;科學研究團隊應由國際知名科學家領銜,是國內外高水平的多學科研究團隊。
管理模式。根據不同類型中心的特點,以推動大科學裝置面向國內外開放共享、提升服務創新能力和促進重大成果產出為目標,突破現有體制約束,建立開放聯合的組織體系和管理機制。
2、重大產出形式
(1)開放共享、運行高效、用戶滿意的科技服務;(2)依託大科學裝置形成的重大科技突破;(3)造就一流科學家和工程師;(4)提出為國家採納的大科學裝置規劃建議。
3、體制機制
治理結構。(1)試點期間以組建非法人單元為主,主要採取理事會領導下的中心主任負責制的管理模式,理事會由院機關和主要參加單位代表等構成,後續根據發展需要可以組建成獨立法人機構;(2)設立由科學家、用戶代表組成的用戶委員會,負責監督設施運行和利用情況;(3)設立科技委員會,負責科技目標、發展方向諮詢以及運行計畫評審。
資源配置模式。以國家專項經費支持為主配置資源,大科學裝置的建設、運維經費由國家投資。院保障技術支撐人員的經費需求,技術研發和功能開發費用;核心科研骨幹和科研活動50%的經費需求。
科研組織模式。建立完善一整套規範化、標準化的建設、運行和管理制度體系。同時圍繞大科學裝置開展高水平、國際化的合作研究,高度開放共享。
隊伍組建。由技術研發團隊、技術支撐團隊和科學研究團隊組成,分為核心骨幹和骨幹人員。其中,技術研發團隊從事設施建設和功能改進、設施預研、配合重大突破的專門技術研發;技術支撐團隊支持設施高效運行和開放服務,按需設崗;科學研究團隊依託重大設施、瞄準重大科學問題開展科學研究,由核心骨幹和骨幹人員組成。
人事制度。(1)核心科研和工程技術骨幹實行Tenuretrack式的崗位聘用制度,末位淘汰;(2)運維人員以用戶滿意度的績效評價為依據的績效工資制;(3)核心科研和工程技術骨幹實行協定薪酬制,根據任務完成情況動態調整。
評價制度。以服務科研為主要價值導向,建立以用戶和同行專家等相關第三方評價為主要評價方式的評價制度,重在評價建設目標完成情況和運行效率、重大產出。
(三)工作安排
大科學研究中心建設堅持成熟一項,啟動一項,分步實施,逐步完善。每箇中心建設都分為方案編制及籌建的培育階段、建設及運行過程階段、評估完善發展階段等三個階段,逐步完善,穩步提升。
1、啟動首批試點培育工作(2014-2015年底)
第一批重點啟動2-3箇中心建設,綜合考慮綜合類中心和專業類中心,形成示範,並培育和引導後續中心建設。
——2014年底前完成方案細化。建立協調機制,按照綜合、專業兩種類型,分別完善體制機制和管理模式,細化制度設計,制定大致推進建設規劃,推動大科學裝置面向國內外開放共享,提升服務創新能力。
——2014年至2015年試點培育首批大科學研究中心。組織第一批中心的培育工作,重點推動合肥、上海2個綜合研究中心的試點工作,整合現有資源,做好可行性研究,組織每箇中心編制實施方案,經相關程式通過諮詢論證並報院長辦公會審議後,啟動籌建工作。
2、首批建設運行和第二批遴選培育(2016年至2020年)
——第一批中心籌建完成,按程式驗收後,報院長辦公會批准轉入正式運行,給予配套支持。
——第二批試點培育。於2016年開始遴選培育,確定候選中心,協助其進行方案設計,確定管理模式,以及人、財、物配置,開展籌建工作,至2020年啟動建設5-10個左右。重點整合資源,組建中科院科學考察船隊,統籌提高海洋科學研究平台的開放共享水平和利用效率;推動天文台統籌提高各類天文望遠鏡的利用效率。
3、第三批遴選培育與建設(2018年至2030年)
第三批中心於2018年開始遴選培育。經過多批培育推進和動態調整,2020年前建設5-10個,到2030年建成15個左右大科學研究中心,其中依託大科學裝置集群,建成若干國家科學中心,成為我國科技綜合實力和競爭力的重要標誌之一。
五、建設服務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特色研究所
(一)定位與目標
以側重滿足服務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大需求為基本功能定位,圍繞社會可持續發展不可或缺的特色優勢學科領域,依託特色優勢學科,圍繞“一三五”規劃,突出重點領域和重要方向,擇優擇重給予支持,組建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特色研究所,有效集聚相關領域優勢科研力量,加強政產學研合作,提升頂層設計、協同攻關和系統集成能力,開展跨學科、跨領域協同創新,不斷夯實特色科學基礎,提升對國家重大巨觀決策和可持續發展的支持力度,在滿足國家、地方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方面做出引領和支撐性貢獻,成為我國可持續發展方面一直不可替代的堅實的科技支撐力量。
(二)遴選標準與要求
1、遴選標準
研究方向。社會可持續發展不可或缺的特殊需求領域;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交叉研究;長期觀測、持續積累的基礎性工作。
研究水平。在國際上有重要影響,在國內行業或區域相關領域具有核心優勢。
團隊組織。凝聚在國際上有重要影響、國內相關領域具有核心優勢的團隊。擁有善於把握國家需求、本領域國內最高水平、具有國際影響的科技專家,且有學科綜合、善於集成的研究團隊。
資源情況。主要承擔國家、地方委託的科技任務和院組織的科技任務。
2、成果產出形式
(1)為巨觀決策和可持續發展提供科學建議和建設性解決方案;(2)在本領域裡形成新理論、新方法、新標準和新工具;(3)為相關特色學科提供長期積累的基礎數據和開放共享的分析技術平台;(4)造就一流科學家、戰略科技專家和技術專才。
3、體制機制
治理結構。(1)特色研究所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理事會由院機關、政府部門、主要參加單位代表等構成;(2)設立將可持續發展重大需求轉化為科技任務的戰略研究組織。
科研組織模式。以滿足國家可持續發展的重大需求為主要價值導向,特色研究所以重大問題牽引,多學科交叉,建立綜合性、網路化的研究模式。加強與政府、公眾、科學界交流互動。
資源配置模式。特色研究所採取國家任務、穩定支持和市場競爭相結合的配置資源模式。(1)主要承擔國家、地方委託的科技任務和院組織的科技任務;(2)院保障植物園、野外台站、觀測網路、資源與信息基礎設施等的運行經費;(3)承擔其他科技任務,院資源配置採取與院外競爭經費以一定比例掛鈎匹配的方式。
人事制度。實行Tenuretrack式的崗位聘用制度,末位淘汰。對項目負責人和核心骨幹實行協定薪酬制,根據任務完成情況動態調整;對其他人員實行以績效為主的績效工資制。
評價制度。建立以同行評價和套用部門、地方政府評價為主要評價方式的評價制度,重在評價研究質量、效益和影響。
(三)工作安排
堅持系統規劃、提前培育、務求實效的原則穩步推進特色研究所建設。
1、2014年底前完成方案制定
圍繞國家可持續發展方面的重大需求,凝鍊重大科技問題,結合中科院特色優勢學科,加強頂層設計,制定特色研究所建設規劃,並且系統設計適合特色研究所的體制機制和管理模式,細化制度設計,制定大致推進建設步驟。
2、2015年試點培育
開展特色研究所建設試點,做好可行性研究,編制實施方案,經相關程式通過諮詢論證並報院長辦公會審議後,啟動籌建工作。
3、2016年至2020年建設及運行
完成試點特色研究所的籌建,按程式驗收後,報院長辦公會批准轉入正式運行,給予配套支持。期間,啟動對後續擬組建的特色研究所進行遴選,確定候選特色研究所,組織制定實施方案,確定科研組織和人、財、物配置模式,開展籌建工作。
力爭到2030年,完成特色研究所的整體布局與建設。
六、推進若干研究所與院屬大學的科教融合
(一)定位與目標
發揮科技資源優勢,建立健全研究所、四類科研機構與院屬大學等教育機構間相互聯繫和銜接、緊密合作、動態轉換的機制,建立知識學習、創新和傳播相互促進的新模式,探索科教融合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的新機制。總體規劃,系統布局,分類推進,通過科研與教育緊密融合,打造世界一流的科研教育型研究機構。
(二)工作安排
1、至2015年6月完成總體規劃
加強教育機構建設,加快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大學步伐,支持上海科技大學建設。在系統梳理中科院教育資源和科研科學領域布局的基礎上,系統謀劃科教融合的思路,形成總體規劃,細化推進步驟,並設計緊密融合、順暢運行、動態轉換的機制。
2、2014-2015年底試點建設基礎學院
根據學科布局規劃,結合卓越創新中心、特色研究所建設,選擇條件成熟的、以學科建設和基礎研究為主的研究所,與國科大深度融合,試點建設“基礎學院”,探索科研與教育緊密結合的創新模式。形成以奠定學科基礎、自由探索和人才培養為主要模式的“基礎學院”與重大科研問題導向、定向研究為主要模式的卓越創新中心和特色研究所有機融合、動態調整轉化的模式。
3、2016年開始試點建設技術學院
根據領域布局,結合創新研究院、特色研究所的建設,選擇條件成熟的、技術研發特徵明顯的研究所,與國科大深度融合,試點建設“技術學院”,形成以相關領域全創新鏈研究和人才培養為主要模式的“技術學院”與重大需求導向、重大任務牽引的聯合攻關為主要模式的創新研究院和特色研究所有機融合、動態調整轉化的模式。
4、系統推進科教融合
在試點基礎上,不斷總結經驗,深入實施“科教結合協同育人行動計畫”,加強與院內外大學人才培養合作,不斷完善科教融合的運行機制,整體提升中科院培養創新人才的能力、組織隊伍開展跨學科跨領域協同創新的能力。
七、建設服務決策、科學前瞻的科技戰略諮詢研究院
(一)定位與目標
科技戰略諮詢研究院是支撐學部和全院戰略研究工作的研究和管理執行機構。發揮學部的主導作用,集成院思想庫相關研究力量,有效吸納國內外高端智力資源,形成整體合力,凸顯特色和優勢,成為科技界和政府的科技信息源和思想庫。
其主要任務是:(1)及時準確把握科技發展大勢,引導學科交叉和技術融合,開展經濟社會領域科技相關重大問題決策諮詢評議,研究科技健康發展的方針、政策、環境和科學管理模式。(2)統籌布局科研院所、學部、教育機構有關出思想的各研究單元,統籌協調院相關人才、隊伍和經費,院戰略研究和諮詢研究重大任務選題立項和過程管理,思想庫品牌產品的管理、發布和傳播。
其總體目標是:發揮多學科交叉、科學前瞻和技術預見的特色和優勢,建設有效支持高水平科技智庫的研究系統和管理平台,形成重大問題諮詢報告、月度科技動態、年度科技報告、五年科技預測預見報告等系列品牌產品,不斷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提出科學前瞻的諮詢意見和建議,在國家科技規劃、科學政策、科技決策等方面發揮權威性影響,同時為院改革發展提供決策支持,成為國家倚重、社會信任、特色鮮明、國際知名的科技智庫。
(二)研究布局
聚焦促進科技發展(PolicyforScience)和科技促進發展(ScienceforPolicy),從科技規律出發前瞻思考世界科技發展走勢,從科學技術影響和作用的角度研究國際、國內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重點研究方向:
在促進科技發展方面:(1)科學前瞻,技術預見,科學自身發展規律研究;(2)重要領域科技路線圖研究和新科技革命可能方向研究;(3)中國科學院發展戰略與規劃前期研究。
在科技促進發展方面:(1)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研究;(2)生態文明與可持續發展研究;(3)科技體制與政策研究;(4)科學文化與科技倫理研究。
(三)體制機制
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構建領域方向和重大任務交叉的兩維組織模式,依託相關研究所分別建立研究部和學部研究支撐中心,橫向按照學部四個專門委員會職能布局若干學部研究支撐中心,縱向按照領域方向和管理職能布局若干研究部和管理部,組織全院乃至全國相關力量,形成矩陣式網路化結構。
院部學部下放或相關研究所“讓渡”部分管理權給研究院研究(管理)部和學部研究支撐中心,以保障其在研究任務實施、人員管理、研究方向設定與經費調控、績效激勵等方面的自主權。研究院以重大任務為牽引,最佳化資源配置;爭取國家增量支持,用於研究院建設和重大戰略研究與諮詢任務;其運行經費、人員經費、研究任務經費,研究活動組織、人事管理、考核評價等,執行四類機構共性政策。
(四)工作安排
2014-2015年,完成研究院組建和核心隊伍招聘,建立選題立項、組織執行、評審批准發布的管理制度。圍繞全面深化改革、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開展決策研究,面向“十三五”開展科技戰略研究,辨識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可能的方向,支撐國家和中科院規劃制定。制定中科院思想庫建設發展規劃,明確2020年、2030年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建設步驟與重要舉措。
2016-2020年,研究院有序運行,有效支撐學部發揮國家科學技術方面最高諮詢機構的作用,持續開展重大諮詢研究、學科戰略研究、重要領域戰略研究、科技政策與文化研究,積極承擔國家委託開展的決策研究、第三方評估等任務,構建預測、定量分析和政策模擬工具和平台。完善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選題相結合的機制,統一全院出思想相關研究與產出的標準、平台和品牌。與國際知名科技智庫開展深入合作,人員互訪和成果交流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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