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動頻繁

胎動頻繁

胎動頻繁是指孕婦自覺胎動次數增多,臨床上不同階段懷孕期胎動情況不一,注意區分生理性胎動次數增多以及病理性胎動頻繁。

病因

胎動12小時少於20次,或每小時少於3次,則預示著胎兒缺氧,小生命可能受到嚴重威脅。在缺氧初期,胎動次數會增多,由於缺氧,胎兒煩躁不安。當胎兒宮內缺氧繼續加重時,胎動逐漸衰弱,次數減少,此時為胎兒危險先兆。若此時不採取相應搶救措施,胎兒會出現胎動消失,乃至胎心消失,心跳停止而死亡。此過程約12~48小時。因此孕婦一旦發現胎動異常,決不可掉以輕心,應立即去產科求治,及時治療,常可轉危為安。

診斷

正常孕婦在孕20周時開始自覺胎動,隨孕周增加,胎動也逐漸增多,孕32-34周大高峰,孕38周后開始胎動逐漸減少,若胎動大於等於30次/12小時或大於等於4次/小時為正常,若連續2日胎動小於等於3次/小時則為異常,多考慮胎兒在宮內缺氧窘迫等。胎動的次數多少、快慢強弱等表示胎兒的安危。正常明顯胎動1小時不少於3~5次,12小時明顯胎動次數為30~40次以上。但由於胎兒個體差異大,有的胎兒12小時可動100次左右,只要胎動有規律,有節奏,變化不大,即證明胎兒發育是正常的。胎動正常,表示胎盤功能良好,輸送給胎兒的氧氣充足,胎兒在子宮內生長發育健全,很愉快地活動著。當孕婦發現胎動12小時少於20次,或每小時少於3次,則預示著胎兒缺氧,小生命可能受到嚴重威脅。在缺氧初期,胎動次數會增多,由於缺氧,胎兒煩躁不安。當胎兒宮內缺氧繼續加重時,胎動逐漸衰弱,次數減少,此時為胎兒危險先兆。若此時不採取相應搶救措施,胎兒會出現胎動消失,乃至胎心消失,心跳停止而死亡。此過程約12~48小時。因此孕婦一旦發現胎動異常,決不可掉以輕心,應立即去產科求治,及時治療,常可轉危為安。

鑑別

胎動頻繁胎動頻繁
懷孕後通過自我監護與家庭監護,可及時發現胎兒異常情況,而得到及時處理。一般在15至20周時可感受到胎動,到孕28~32周時達高峰,孕38周后又逐漸減少。孕婦應從28孕周起測胎動。每日早、中、晚各一次,每次1小時。孕婦可取坐位或側臥位,將兩手輕放腹壁上體會胎動。正常胎動為3~5次/小時,也可將3次測得的胎動數乘以4,則等於12小時胎動數,下沉應在30次以上。胎動增多或減少,提示胎兒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就診,孕36周后,可教會家人在孕婦腹部聽取胎心音,下沉胎兒的心跳率為120~160次/分,如發現增快、減慢不規律,均屬不正常情況要及時去醫院檢查。要保證8小時的睡眠和左側臥位的姿勢比較好。
正常孕婦在孕20周時開始自覺胎動,隨孕周增加,胎動也逐漸增多,孕32-34周大高峰,孕38周后開始胎動逐漸減少,若胎動大於等於30次/12小時或大於等於4次/小時為正常,若連續2日胎動小於等於3次/小時則為異常,多考慮胎兒在宮內缺氧窘迫等。胎動的次數多少、快慢強弱等表示胎兒的安危。正常明顯胎動1小時不少於3~5次,12小時明顯胎動次數為30~40次以上。但由於胎兒個體差異大,有的胎兒12小時可動100次左右,只要胎動有規律,有節奏,變化不大,即證明胎兒發育是正常的。胎動正常,表示胎盤功能良好,輸送給胎兒的氧氣充足,胎兒在子宮內生長發育健全,很愉快地活動著。當孕婦發現胎動12小時少於20次,或每小時少於3次,則預示著胎兒缺氧,小生命可能受到嚴重威脅。在缺氧初期,胎動次數會增多,由於缺氧,胎兒煩躁不安。當胎兒宮內缺氧繼續加重時,胎動逐漸衰弱,次數減少,此時為胎兒危險先兆。若此時不採取相應搶救措施,胎兒會出現胎動消失,乃至胎心消失,心跳停止而死亡。此過程約12~48小時。因此孕婦一旦發現胎動異常,決不可掉以輕心,應立即去產科求治,及時治療,常可轉危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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