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聲八病

四聲八病

南朝齊永明年間,周顒(yóng)著《四聲切韻》,提出平上去入四聲,而沈約將四聲的區辨同傳統的詩賦音韻知識相結合,規定了一套五言詩創作時應避免的聲律上的毛病,就是後人所記之“八病”。即平頭、上尾、蜂腰、鶴膝、大韻、小韻、旁鈕、正鈕等八種聲病。“四聲八病”用於永明體詩歌的創作中,對於增加詩歌藝術形式的美感,增強詩歌的藝術效果,是有積極意義的,但要求過分苛刻,也帶來了一定的弊病。

概念出處

詩歌的聲律、病犯說是南朝齊時沈約等人最早開始研究的。《南史·陸厥傳》云:

“時盛為文章,吳興沈約,陳郡謝朓,琅琊王融,以氣類相推彀。汝南周顒善識聲韻,約等文皆用宮商,將平上去入為四聲。以此制韻,有平頭、上尾、蜂腰、鶴膝。五字之中音韻悉異,兩句之內,角征不同,不可增減。世呼為永明體。”

概念詳解

四聲

四聲:指平、上、去、入四聲,對於現在人來說,其調值已無從查考,只能通過韻譜來估略。根據元和韻譜和玉鑰匙歌訣中的說法,推斷出:平聲可能是一個平調,上聲是一個升調,去聲是一個降調,入聲是一個促調。

八病

八病:指作五言詩時,在運用四聲方面所產生的毛病。

平頭

五言詩的第一、二字不能與第六、七字(下句第一、二字)聲調相同。不然就犯了平頭的毛病。如:芳時淑氣清,提壺台上傾。芳時、提壺同是平音字,這就是平頭。

上尾

五言詩的第五字(出句最後一字)與第十字(對句最後一字)不能聲調相同。不然就犯了上尾的毛病。如樂府中:青青河畔草,鬱郁園中柳。草、柳都是上聲,犯了上尾的毛病。

蜂腰

顧名思義是兩頭大,中間小。指五言詩一句內第二字與第四字的聲調不能相同;或第二字與第五字不能同是濁音聲母而第三字是清音聲母,不然就犯了蜂腰的毛病。如:飲馬長城窟:客從遠方來,遺我雙鯉魚。從、方都是平聲字,我、鯉又都是濁音字,中間的雙則是清音,讀起來兩頭重,中間輕,這就是犯了蜂腰的毛病。

鶴膝

對於這一條各文獻說法不一,揀錄兩條:

其一:五言詩的第五字與第十五字的聲調不能相同。其二是與蜂腰第二點正好相反。這一點,《杜詩祥注》中有簡略的說明,不詳盡。

大韻

指五言詩兩句之內不能有與韻腳同一韻部的字。如:漢樂府:胡姬年十五,春日獨當壚。胡與壚同韻部,則是犯了大韻的毛病。

小韻

五言詩兩句各句之間不能有同屬一個韻部的字。如:古樹老連石,急泉清露沙。樹與露,連與泉同韻部,則是犯了小韻的毛病。

旁紐

對於這一條不甚了解,只能將《詩話》中的大意寫下來,用原例,且不知出處:指五言詩中兩句各字不能同聲母。比如:魚游見風月,獸走畏傷蹄。魚與月的聲母同屬古音疑紐,這就犯了旁紐的毛病(另外獸走同韻,犯小韻)。

正紐

五言詩兩句內不能雜用聲母、韻母相同的四聲各字。比如:梁簡文帝詩:輕霞落暮錦,流火散秋金。錦與金聲母韻母相同,只調不同,這就是正紐的毛病(流與秋小韻)。

綜合評價

永明體的出現,標誌著我國古代詩歌從原始自然藝術的產物——“古體”詩,開始走向人為藝術的“近體詩”。永明體,也就成為近體詩形成的前奏,成為人為藝術發展中的一個重要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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