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月令

四民月令

《四民月令》,曾誤稱《齊人月令》,是東漢後期敘述一年例行農事活動的專書,描述古代中國社會地主階層的農業運作,書中提及的經濟運作,亦為中國經濟史研究提供第一手資料。

簡介

四民月令四民月令

四民月令

《四民月令》,曾誤稱《齊人月令》,是後漢大尚書崔寔模仿古時月令所著的農業著作,成書於2世紀中期,敘述田莊從正月直到十二月中的農業活動,對古時穀類、瓜菜的種植時令和裁種方法有所詳述,亦有篇章介紹當時的紡績、織染和釀造、製藥等手工業。

《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均有記載;宋朝初期,《太平御覽》的「圖書綱目」仍有提及該書,但在《宋史•藝文志》已無相關記載,估計該書於北宋中期到南宋滅亡散失。

四民是指士、農、工、商,此概念早於春秋時已出現;月令是一種文章體裁,現存《禮記》中有一篇《月令》,記述每年夏曆十二個月的時令及政府執行的祭祀禮儀、職務、法令、禁令等,並把其歸納在五行相生的系統中;《四民月令》現存部分的文體與月令相似。

背景

自西漢《汜勝之書》到後魏《齊民要術》的出現,中間相隔500多年,期間只有《四民月令》一部農業生產書籍,能反映當時的農業發展,儘管有關操作技術記述很簡略,而且散佚不全,但它仍為當時的農業研究提供重要線索。

在2世紀中期的著作《四民月令》,除了描述農業運作外,書中提及的經濟運作,亦為中國經濟史研究提供第一手資料。書中所述的農戶,在一年中會數度賣出與買入穀物,純粹以此謀取利潤;農戶亦會產醃醬類食品、酒、醋、藥材、絲綢與絲綢製品、鞋等,這些物品既可供自家消費,也可拿來出售。<ref>《漢代農業》結語-許倬雲</ref>

《四民月令》成書以來,曾於魏晉南北朝到唐初流傳。賈思勰《齊民要術》對書中內容曾多作引用,杜台卿北周末年撰寫《玉燭寶典》的時候,每月均錄有一段《四民月令》的材料。唐未韓鄂寫《四時纂要》也引述過《四民月令》。北宋時的文獻亦時有提到該書,但元代所撰編的《宋史•藝文志》中已無記述《四民月令》這本書,估計該書從此時湮沒。

清代開始有人重組《四民月令》,乾隆年間就有任兆麟、王謨兩版《四民月令》輯佚本,惟錯誤頗多。嘉慶年間,嚴可均輯錄《四民月令》一卷,作為《全後漢文》第四十七卷收入《全上古三代秦漢六朝文》中;1921年,唐鴻學以《玉燭寶典》材料重編《四民月令》,收入《古逸叢書》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49年立國後,中華書局於1965年曾出版石聲漢的《四民月令校注》 ,1981年農業出版社又出版了繆啟瑜的《四民月令輯釋》。這兩個輯佚本均以《玉燭寶典》為主要根據,廣泛汲取《齊民要術》和各種類書中的有關資料,參考各種輯本,書中對《四民月令》的數據頗有點評。

德國學者克里斯廷•赫爾茨於是1963年把《四民月令》譯成德文,在漢堡出版,書名叫《崔寔〈四民月令〉-後漢的農家歷》。日本渡部武根據石聲漢的《四民月令校注》,按月列出正文、通釋和譯註,1987年由日本平凡社出版,日譯本副題為「漢代的歲時與農事」。

內容

《四民月令》所反映的正是東漢晚期一個擁有相當數量田產的世族地主莊園,1年12個月的家庭事務的安排。現存版本共有2371字中,與狹義農業操作有關的共522字,占總字數的22%,再加上養蠶、紡績、織染以及食品加工和釀造等項合計也不到40%。其它如教育、處理社會關係、糶糴買賣、製藥、冠子、納婦和衛生等約占60%多。

崔寔在《政論》中描述當時的貧富差距,「上家」有「巨億之資」,而「下戶」「無所足」;「國以民為根,民以谷為命,命盡則根拔,根拔則本顛,此最國家之毒憂」,全書內容大致包括:

一、祭祀、家禮、教育以及維持改進家庭和社會上的新舊關係;

二、按照時令氣候,安排耕、種、收穫糧食、油料、蔬菜;

三、紡績、織染、漂練、裁製、浣洗、改制等女紅;

四、食品加工及釀造;

五、修治住宅及農田水利工程;

六、收采野生植物,主要是藥材,並配製法藥;

七、保存收藏家中大小各項用具;

八及九、糶糴及雜事,如「保養衛生」等9種。

書中所述的生產規模大多已超出小農經濟的規模,只有官宦之家的田莊才可體驗上述的生產。從其記述可以看出東漢時洛陽地區農業生產和農業技術的發展狀況,當中以農業占優,重視蠶桑,畜牧業僅從屬農業,蔬菜以葷腥調味類較多。《四民月令》亦是最先記述中國「別稻」(即水稻移栽)和樹木的壓條繁殖方法。其中農業經濟除了自給自足基本層次外,還有利用價格的漲落,進行糧食、絲綿和絲織品等的買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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