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瑪

囊瑪,由引子、歌曲、舞曲組成,中國藏族傳統歌舞音樂,主要流行在拉薩城區,被稱之為西藏的古典歌曲。

囊瑪的由來

“囊瑪”的來由說法頗多:有說囊瑪一詞系外來借用語,是南亞大陸巴基斯坦一帶的“吶嘎瑪”(歌曲之意)的諧音,從拉達克傳進來的;又一說是六世達賴倉央加措所創,因為歌詞全是他自己填寫的情詩。從字義上剖析,囊瑪的“囊”是“內”的意思,顧名思義,囊瑪應為內向性歌舞。所謂“內”,據說是指下列兩種情況:一是指公元17世紀五世達賴時期的第巴·桑結嘉措,常邀集被稱為內大臣的權貴至朋,到“囊瑪康”(內大臣廳)歌舞賦詩,因而稱為囊瑪;二是指八世達賴時期(1758年—1804年),西藏廓爾喀(今尼泊爾)發生軍事衝突,開初西藏失利,清政府懷疑西藏主事大臣竺仁·顛真班久通敵,押回京都,後發現是冤案,便釋放顛真班久,還賜旅遊各地名勝以示安撫。顛真班久喜愛歌舞音樂,在外出遊歷期間,廣泛接觸了許多兄弟民族的音樂歌舞,並帶回內地器樂揚琴等,將內地音樂歌舞的感受融入西藏的內廷歌舞之中,囊瑪由此產生。不管是哪種說法,有一點是明確的,那就是囊瑪不是舶來品,而是雪域高原自己培育的一種絢麗花朵。

發展與盛行

囊瑪首先盛行於拉薩,後流傳到日喀則等其它城鎮,它是一種以歌唱為主,歌舞結合的表演形式。歌曲部分是囊瑪的精髓。它的唱詞比較廣泛,其中愛情歌曲多採用六世達賴倉央加措的情詩,如“寶貝在手裡,不知道愛惜,一旦失落離去,後悔也來不及”等哲理詩句。到了十二世達賴時期(1856年—1975年),囊瑪開始在民間盛行,歌曲的後面又出現了一段舞曲,相應的也產生了一段類似堆諧踏點節奏的舞蹈動作。這樣,囊瑪的音樂舞蹈結構即由歌曲和舞曲兩部分組成。由於歌曲部分的前面有一段音樂引子,因而它的表演程式又是引子→歌曲→舞曲,通常是在連點踢踏步中結束。
表演囊瑪時要有樂器伴奏,囊瑪的音樂伴奏要求很嚴,必須有七種樂器組成,即:笛子、六弦琴、揚琴、京胡、特琴(類似二胡)、根卡、串鈴,否則不能稱為“囊瑪諧”。但流傳到民間之後,一般只有橫笛、揚琴、六弦琴,甚至其中任何一件伴奏就可以演唱。

音樂與舞蹈

表演開始時,先由樂器演奏一段引子,六弦琴伴奏。
引子音樂一般不跳,如果想跳可以原地右腳起步,自由甩手,作“四拍三踏步”法。唱段開始之後舞步停止,舞者齊聲縱情歌唱,以抒發音樂情緒傳達舞蹈內容。歌詞完畢,舞者聚集起來直面觀眾,撒開衫袖右腳踏點起舞。然後叫一聲“勒似”統一步法,時而向前復而後退作抬腳甩手“行進踏點”步,神情瀟灑、悠然、大方;時而向左復而向右踏點轉圈,不時拂袖轉動手腕,作拖步施禮動作。最後腳下發出踢踏節奏音響,表現人們歡快愉悅的精神風貌。
囊瑪的舞蹈是從堆諧中借鑑變化而來,其這方面的特點很明顯。儘管它的舞蹈動作比較簡單,多抬腳、甩手、踏點步,但華貴典雅的氣質和人情味很足,優美風雅、富有時代審美情趣。

囊瑪的曲目

才旦卓瑪《宗巴朗松》
《阿瑪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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