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質性弱視

先天性弱視或器質性弱視 一、斜視性弱視 診治弱視的重要原則是“早發現,早治療”。

先天性弱視或器質性弱視由於出生時黃斑出血,導致錐細胞排列不規則,在嬰兒出生後雙眼形成以前發生,因而預後不好。有些雖然視網膜及中樞神經系統不能查出明顯的病變,目前仍認為屬器質性病變,因現有檢查方法不能發現,此型為恆定性弱視,治療無效。

 病因

發病機理目前尚不十分清楚。VonNoorden推測新生兒常有視網膜或視路出血,可能影響視功能的正常發育。有些先天性弱視繼發於眼球震顫。

檢查

一般檢查:視力檢查;外眼及眼底檢查;屈光檢查;斜視檢查;固視性質檢查;雙眼單視檢查;視網膜對應檢查;融合功能檢查;立體視覺檢查。

鑑別診斷

一、斜視性弱視
發生在單眼,患兒有斜視或曾有過斜視,常見於四歲以下發病的單眼恆定性斜視患者,其由於大腦皮質主動抑制斜眼的視覺衝動,長期抑制形成弱視,視覺抑制和弱視只是量的差別,一般為斜眼注射時可以解除抑制,而弱視則為持續性視力減退。斜視發生的年齡越早,產生的抑制越快,弱視的程度越深。
二、屈光參差性弱視
因兩眼不同視,兩眼視網膜成像大小清晰度不同,屈光度較高的一眼黃斑部成像大而模糊,引起二眼融合反射刺激不足,不能形成雙眼單視,從而產生被動性抑制,兩眼屈光相併3.00D以上者,屈光度較高常形成弱視和斜視。以至被動性和主動性抑制同時存在。弱視的深度不一定與屈光參差的度數有關,但與注視性質有關,旁中央注視者弱視程度較深,這類弱視的性質和斜視性弱視相似,是功能性的和可逆的。臨床上有時也不易區分弱視是原發於屈光參差,還是繼發於斜視,此型如能早期發現,及時配戴眼鏡,可以預防。
三、屈光不正性弱視
多為雙眼性,發生在高度近視、近視及散光而未戴矯正眼鏡的兒童或成年人,多數近視在6.00D以上,遠視在5.00D以上,散光≥2.00D或兼有散光者。雙眼視力相等或相似,並無雙眼物像融合機能障礙,故不引起黃斑功能性抑制,若及時配戴適當眼鏡,視力可逐漸提高。
四、廢用性弱視(形覺剝奪性弱視)
在嬰兒期,由於上瞼下垂,角膜混濁,先天性白內障或因眼瞼手術後遮蓋時間太長等原因,使光刺激不能進入眼球,妨礙或阻斷黃斑接受形覺刺激,因而產生了弱視,故又稱遮斷視覺刺激性弱視。

預防

診治弱視的重要原則是“早發現,早治療”。它直接影響弱視的治療效果。視功能發育完畢後發現弱視,為時已晚了,早期發現弱視在臨床上有十分重要意義。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學齡前體檢:一般的兒童尤其是幼稚園長大的兒童,3歲時經過簡單的視力教認,絕大多數都會認視力表。有條件的幼稚園要對孩子視力每年進行一次普查篩選,家長也可自購一張標準視力表,掛在光線充足的牆上,在5米遠讓孩子識別。檢查時一定要分別遮眼檢查,不可雙眼同時看,防止單眼弱視被漏檢,反覆認真檢查幾次,若一眼視力多次檢查均低於0.8,則需帶孩子到醫院作進一步檢查。一般認為檢查最好不晚於4歲。
及早發現異常苗頭。弱視兒童往往有除了視力低下以外的其他表現,如斜視、視物歪頭、眯眼或貼得很近等等。一旦發現孩子有斜視的現象,應儘早到醫院眼科檢查、確診,因為約有1/2的斜視合併弱視。上述其他異常現象也要引起重視和注意,要到醫院眼科檢查是否由眼部疾患引起。
另外,對於嬰幼兒和不能配合檢查視力的幼兒,可作遮蓋試驗大致了解雙眼視力情況:有意遮蓋一眼,讓孩子單眼視物,若很安靜而遮蓋另眼卻哭鬧不安或撕抓遮蓋物,那就提示未遮蓋眼視力很差,儘早到醫院檢查。
總之,弱視的早期發現主要靠家長、幼稚園、學校、醫院的緊密配合,最主要的還是與孩子朝夕相處的家長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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