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稅

單一稅

單一稅即“單一稅制”或“單稅制”。是“復稅制”的對稱。即一個國家只實行一種稅的稅收制度。是從稅制結構的角度對稅收制度的一種分類。

概述

單一稅單一稅

單一稅即“單一稅制”或“單稅制”。是“復稅制”的對稱。即一個國家只實行一種稅的稅收制度。是從稅制結構的角度對稅收制度的一種分類。
在稅收理論上,曾有過實行單一稅制的主張。如單一土地稅制、單一所得稅制、單一資本稅制和單一消費稅制等。實際上沒有任何國家實行過單一稅制。中國從1973年到1981年,對國營企業只徵收工商稅一種稅,但這並非單一稅制,因為就整個國家來看,這一時期還存在工商所得稅農業稅、關稅、屠宰稅、牲畜交易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契稅等多種稅收。

理論的提出

17~19世紀,單一稅制曾經為歐洲國家一些新興資產階級學者所提倡。他們針對封建國家的苛捐雜稅和專制課徵制度提出了這種極端的單一稅見解。
主要主張有:
①單一消費稅。歐洲的重商主義較早提出這一構想。英國哲學家T.霍布斯認為,消費稅能夠鼓勵節儉,節制奢費;隨價格附征可以保證稅收收入;人人消費,人人納稅,可以革除封建貴族、僧侶階層的不納稅特權。
②單一土地稅。為18世紀法國重農學派所倡導,其先驅P.布阿吉爾貝爾主張建立地租單一稅。該學派創始人F.魁奈進一步從理論上闡述了單一土地稅的必要性。他認為,在整個國民經濟中,只有農業才是創造“純產品”的唯一生產部門。土地所有者得自於 “純產品”的地租是最適合於課稅的來源。因此,主張只征一種地租稅,把全部稅負都加在土地所有者身上。19世紀末,美國經濟學者H.喬治又提出土地價格單一稅的主張,認為這種稅應由地主負擔,不能轉嫁給其他消費者。
③單一所得稅。1798年,所得稅在英國誕生後,一些學者曾提出建立單一所得稅。認為所得稅較之其他稅收更有確實性和收入彈性,最能體現公平稅負原則。1869年,德國社會民主黨還以單一所得稅作為它的經濟綱領之一。
④單一財產稅。最早為法國學者季拉丹所提出。他認為,對不產生收益的財產或資本課稅,不但不會影響資本形成,還可刺激資本投入生產。同時,徵收單一財產稅,可以課及所得稅不能課及的稅源。
由於單一稅稅源單一,不能充分滿足國家財政需要;徵稅範圍有限,不符合普遍、公平的稅收原則;限制了稅收職能作用的領域,不利於國家利用稅收槓桿來實現財政、經濟和社會政策目標。因此,上述各種單一稅制主張,都只停留在理論的構想上,未能真正付諸實現。

基本特徵

單一稅有三大基本特徵,一是單一稅率。就是對企業或個人所得按單一稅率納稅,它通常設定一定的免徵額,免徵額之內的部分適用零稅率,超過免徵額的部分適用單一稅率。二是消費稅基。它是對GDP減去投資後的餘額徵稅,即在企業和個人取得的全部收入中,對其用於投資的部分免稅,對其用於消費的部分徵稅。企業所得稅的稅基是毛收入減去各類成本費用和投資之後的餘額,工薪稅的稅基是工資、薪金和各類補助金之和減去稅收免徵額、個人投資之後的餘額。三是稅收中性。它取消全部或大部分稅收優惠,其目的就像通常所說的“統一”或“拓寬”稅基,“平整競賽場地”,使稅制更加中性。面對廣泛的稅基和單一稅率,納稅人的替代選擇空間極為有限,他們站在同一稅負起跑線上公平競爭。

單一稅及其經濟稅收效應

單一稅包括對企業徵收的企業所得稅和對個人徵收的個人所得稅。與單一稅制對應的是複合稅制,如現行累進稅。單一稅的經濟與稅收效應是深遠的,也是正負影響交融的。
(-)經濟效應。
1.刺激投資。從投資總量上看,單一稅是對所得減去投資後的餘額徵稅,即在企業和個人取得的收入中,對用於投資支出的部分免稅,這必將增加投資總量,而累進所得稅較高的邊際稅率嚴重挫傷了投資者的積極性。
從投資結構上看,累進稅制對投資有諸多稅收優惠減免規定,但它可能將投資導入低效率用途。而單一稅取消了全部或大部分稅收優惠,單一稅率也使得企業與個人避免了各種額外負擔,這樣,企業和個人完全根據市場而不用考慮不同的稅負作出經營抉擇。單一稅對各類投資的促進作用是一樣的,從而避免了稅收對投資動機的扭曲,這必將促進投資全面公平地展開,使投資結構公平合理,提高社會經濟效率。據預測,美國在單一稅制下,投資總量增加和投資結構改善將導致產出增長3%。
2.促進勞動供給。單一稅的免徵額一般高於累進所得稅的免徵額,高的徵稅門坎使大部分勞動者不在納稅行列,並且高的費用扣除額使他們的生活有保障,這樣他們的勞動積極性大增,當然,另一些人必須負擔一個輕微上升的邊際稅率(單一稅的稅率一般為5-2O%),從而影響其勞動供給。但綜合來說,勞動供給是大幅增加的。據估計,實施單一稅將使美國工時數上升4%,這意味著每個工作者平均每周多工作1.5小時。勞動供給增加將使商品與服務產出增加,據測算,美國每年因勞動供給增加而使產出增加約2000億美元,人均約增長75O美元。
3.企業家動機與努力增加。按照熊彼特的經濟思想,經濟成長的關鍵在於企業家的創新活動,這種創新活動又具體表現為企業家投資增多與勞動供給增加。但是,現行稅制對企業家的創新活動實施“沒收”性稅收,給企業家的投資與勞動供給以致命打擊。因為現行公司所得稅加上企業家個人負擔的權益性投資稅收二者之和幾乎是對企業家收益的完全沒收。具體來說,當一個企業成功後,它首先面臨的是公司所得稅,然後是個人所得稅,二者相加,幾乎是所獲收益的一大半。企業家首先得將收益的一大塊分給股東,然後還得將剩餘部分的一大半交給政府。這樣企業家近乎一無所獲。而在單一稅制下,低的稅率將極大促進企業家的創新活動。
4.抑制消費。單一稅是對消費額徵稅,替代效應發揮作用(即少消費或不消費重稅商品與服務而代之以消費輕稅或無稅商品與服務)必然使人們傾向於少消費。另外,如果是以流轉額為主的稅收體系,則消費面臨雙重徵稅,因為流轉稅為主的稅收體系以消費額為稅基,流轉稅對已發生的消費收稅,即納稅人每天消費要納稅,而且在單一稅制下,還要對可能發生的消費徵稅。這樣,消費在單一稅下必將大為萎縮,從而對經濟成長產生收縮效應。
(二)稅收效應。
1.簡化稅制,刺激富人納稅,但稅基不一定擴大,避稅逃稅行為仍不能消除,稅收總額不一定增長。
在單一稅下,所得按一個固定稅率徵稅,因而可以不必建立綜合申報制度,而代之以源泉扣繳制度,單一稅制下的源泉扣繳制度從源頭上堵塞稅收漏洞,減少了偷逃稅,稅收徵收成本會大為降低,同時,單一稅也省去了納稅人繁多的表格填寫,這既增加了稅收,也減少了執行成本。
對於富人來說,單一稅使其在累進稅下適用的高邊際稅率在單一稅下(稅率)大大降低,而在較低的單一稅率下,富人的逃稅風險成本加大,因而逃稅動機降低,從而可能促使其納稅。但是,如果說高稅率有逃稅動機,但不能說低稅率沒有逃稅動機,這樣,單一稅下仍不能使隱形收入完全顯化,富人在單一稅下誠實納稅值得懷疑。
單一稅減少了稅收優惠,擴大了稅基,但這種優惠並不能完全消除,如離退休人員薪金和撫恤金的免稅還將存在,因而稅基擴大空間有限。另一方面,單一稅起征點提高后,所得稅收入必將因此減少一部分。綜合二者,稅基是否擴大尚待考察。
總之,實施單一稅後,所得稅總量變化要考慮以上諸多影響因素,是增是減要視實際經濟稅收情況才能確定。
2.稅收的收入調節功能減弱。
設定所得稅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調節個人收入,通過以不同稅率徵稅來縮小貧富差距。累進稅體現的是量能負擔原則,收入高的多繳稅,收入低的少負擔,而實行單一稅後,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按一樣的較低的稅率納稅,富人相對窮人來說稅基較大,富人納稅自然多,但富人稅後餘額總是越來越大,所以,稅收的收入調節作用明顯減弱。
3.稅收公平有增有減。
單一稅對於稅收公平來說是利弊兼收,從橫向公平來看,單一稅取消了窮富納稅人稅收待遇差異,因而增加了社會不公平,但是單一稅減少了尋租、稅收減免以及大量的偷逃稅行為,因而增加了經濟公平。從縱向公平來看,單一稅通過提高稅收免徵額,使得一些最貧窮的家庭能夠完全免稅,體現了公平,但是,它對富人又大幅減稅,因而又增加了不公平。

中國單一稅可行性分析

1.經濟影響。從經濟成長的影響因素看,我國目前經濟成長的拉動因素主要有投資、消費和出口三大因素,單一稅對企業投資作一次性扣除,必將刺激民間投資從而極大地推動我國經濟成長。但是另一方面,單一稅對消費徵稅,而我國稅收體系又是以流轉稅為主體,因而消費面臨雙重徵稅,這對通過消費需求拉動經濟成長的巨觀調控政策來說極為不利,而且與美國相反,我國現實經濟情況是高儲蓄率與低消費率。再從對經濟的調節效應看,單一稅是更加中性的稅,這必將促進經濟要素的平等競爭,從而對我國建立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要作用,必將提高經濟效率,但是,劃一的單一稅不能區別對待各種經濟現實而對市場糾錯,調節功能必然降低,這必然不利於我國經濟結構調整。
2.稅收影響。同為轉軌制經濟,應該說我國與俄羅斯有相似之處,因而單一稅有可能有益於增加我國的稅收收入,這可以從四個方面來理解,其一是因為我國個人所得稅主要稅源仍在中等收入,即工薪階層,在由累進稅制改為單一稅制後,我國個稅征管中的綜合申報制就變得不必要了,源泉扣繳制即可,因而堵塞了~些納稅漏洞,擴大了稅基。其二是單一稅高於現行所得稅的最低邊際稅率,因而必然提高絕大部分納稅人的稅率。其三是稅收優惠大幅減少。我國稅收優惠龐雜,單一稅是“整潔”、中性的稅制,它必然大幅削減稅式支出。其四是富人由於稅率的大幅降低,從而逃稅風險增大,因而多少要增加納稅。這樣,稅基擴大,稅率提高,稅收優惠減少,稅額必然增大。當然這不能排除稅收的短暫振盪並且以單一稅稅率的合理確定等為前提。但是,稅收增加有可能導致稅負增加,這對當前強烈的減稅呼聲可謂雪上加霜,因而有可能不利於經濟成長。另一方面,我國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基尼係數已經高達 O.45,隨著市場經濟的推進,這種差距一般難以縮小,單一稅對貧富調節功能減弱,必然影響到我國未來稅收的穩定與增長,這在富人並不必然地因為單一稅而自覺交稅的情況下會變得更加嚴重,而且這不僅是個經濟問題,還是個社會與政治問題。另外,稅收的收入公平調節功能將減弱。
3.制度供給成本。一項制度的供給即使不能使所有人受益也要使大部分人受益,即不能帕累托最優,也應帕累托次優。設計單一稅肯定不能照搬俄羅斯的13%的稅率、扣除額和起征點。而設計好合理的單一稅制決非易事。個人所得稅稅率由5%提高到多少是個難題,因為這既不能使稅收下降,也不能使納稅人稅負大幅提高。而對於費用扣除而言,SOO元的起征點顯然過低,但過高的起征點不利於稅收收入的穩定,而過低又不能降低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還有稅收優惠問題,一般地說不能完全取消稅收扣除,但哪些保留,哪些取消,涉及到多方利益與資源配置方向,因而也是一個政策性強的問題。
綜上所述,我國是否實行單一稅是一個兩難選擇問題,而且由於錯綜複雜的影響因子也難以定量分析。因此,我們應該跳出單一稅分析框架賓日,認清經濟形勢,把握所得稅制改革總體方向,然後在所得稅改革總體框架下評論、分析並借漿單一稅。經濟決定稅收,要弄清所得稅制改革方向就得首先認識經濟形勢。當今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加快,知識經濟源動,要素流動頻繁,並且世界經濟普遍定低,這些因素要求稅制改革必須降低稅率、簡化稅制、削減稅收優惠、維護稅收中性,以利於促進經濟成長,維護公平競爭,吸引外商投資與人才引進。其次,當今世界所得稅制改革浪潮正是迎合世界經濟要求而產生的。當今世界所得稅改革趨勢是:
(1)降低稅率。
(2)削減所得稅納稅檔次。
(3)裁剪稅收支出、拓展稅基。
世界所得稅改革方向使我們可以這樣判斷單一稅:單一稅是當今世界所得稅改革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世界所得稅改革浪潮的一個表現形式,而且是一種極端形式。正因為如此,我們以為我國所得稅改革應該可以從世界所得稅改革趨勢中得到啟示,而不能完全照搬單一稅。
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是九級累進制,可以考慮這樣一種改革思路:
(1)提高起征點。比如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
(2)降低邊際稅率。特別是降低最高邊際稅率,如可由45%下調到40%。
(3)減少納稅檔次。如由九級累進改為五級系進。
(4)減少稅收優惠。如可以考慮取消對稿酬3O%的優惠。
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是33%的比例稅率,但對小企業分別適用27%和18%的稅率,並且內外資企業兩套稅制。企業所得稅與單一稅接近,因而可以考慮進一步深化稅制改革,實行單一稅制。
(l)將稅率定為25%。降低企業稅負。
(2)提高起征點。取消稅前工資規定,提高折舊率,放寬研究與開發列支標準。
(3)擴大稅基。整頓和減少稅收優惠,實行國民待遇,但對外商投資企業可實行過渡措施。

世界各地單一稅

俄羅斯的單一稅已經6歲

俄羅斯財政部有關數據顯示,俄羅斯個人所得稅13%的單一稅取得了非常正面的效果。
俄羅斯財政部2006年徵收的個人所得稅收入達到了9304億盧布(1美元等於24.4盧布),比2005年的7070盧布增長了31.6%。如果按照2006年度消費物價指數9.0%調整後,2006年個人所得稅收入實際增長了22.6%。
在2001年施行單一稅制之前,俄羅斯個人所得稅的最高邊際稅率是30%。實踐表明,低稅率導致了資本外流的下降,納稅人遵從度的提高和稅收收入的增長。

牙買加的單一稅

單一稅改革主要覆蓋地區是中東歐。現在,單一稅也波及到了中亞和非洲。但我們長期以來忽略了已經採納了單一稅制的牙買加。
牙買加的第一個一般所得稅制是在1920年生效的。該稅種包括了小幅度的免稅和從1—10%的累進稅率。戰後的現代所得稅是在1955年頒布實施的,對應納稅所得的第一個7000牙買加元徵收30%,對超過14000元的全部收入適用57.5%的高稅率。16個各種數量的抵免項使牙買加實際稅率很低,納稅人的部分所得實際上逃避了個人所得稅。
1986年,牙買加進行了重大的稅制改革。這次改革將所有的抵免項目用一個標準扣除額8580元(1985年改革初期的匯率是1美元等於5.56牙買加元)取代。稅基包括按照該國貨幣換算出來的額外福利和各種費用。利息所得也要按照30%的稅率繳納。以前的累進稅率結構被單一的33%的稅率取代。
1993年1月1日,牙買加將單一稅率降低到了25%。為了應對通貨膨脹,牙買加幾乎每年都對標準扣除進行調增。從2007年1月1日起,對收入中的第一個275000元施行免稅(按照2008年1月3日的匯率等於3567美元)。對從銀行和人壽保險公司獲得的利息稅率為25%。  

保加利亞今年實施單一稅

保加利亞從2008年1月1日起加入中東歐國家的單一稅俱樂部。
保加利亞10%的個人所得稅取代了以前的20%、22%和24%的累進稅率。
保加利亞政府在2006年將本國的公司所得稅稅率從15%降低到10%。其現在的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統一實行10%的稅率。為了儘可能地廢除雙重徵稅,對股息和資本利得徵收5%的稅率。獨資企業是按照其淨所得的15%徵收單一稅。
據了解,政府下一個目標是將社會保險稅的稅率也降低到10%。

瑞士瓦爾登州實施單一稅

瑞士實行的是三級所得稅制,聯邦、州和地方政府都徵收所得稅。總的來說,儘管在26個州和2900個市存在很大的差異,但每一級政府徵收的個人所得稅收入大體都是三分之一。瑞士聯邦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檔次目前有9級,從第一個25000瑞士法郎的0%到最高稅率的13.2%(1美元等於1.13法郎)。
瓦爾登州在2006年1月設計了一種隨應納稅所得額的增加稅率下降的個人所得稅制。但是,但有關方面裁定這種安排是違反憲法的。瓦爾登州採取的對策是,提出了一個1.8%的單一稅率個人所得稅,對第一個10000法郎免稅。在公投中,90.7%的瓦爾登州選民批准了這項措施。新的單一稅制在2008年1月1日生效。同時,該州還將公司所得稅稅率從6.6% 降低到了6%。  

加拿大智囊團建議實施單一稅

按照加拿大智囊團佛里色研究院在2008年初發布的新研究報告,假如加拿大採納了15%的單一稅,大多數加拿大納稅人將使用明信片大小的表格在大約5分鐘內完成其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填報任務。
美國胡佛研究院的稅制改革專家,也是《加拿大的單一稅》合作者之一的艾爾文·拉布希卡博士認為,納稅人在大約五分鐘內就完成納稅,不需要成堆的收據和幾十頁的表格,更不需要聘請費用高昂的會計師和律師,這是一件非常享受的事情。他估計,加拿大每年為遵守本國稅法的年支出大約300億加元,其中大部分是時間的花費、獲得和提供各種收據、準備和提交納稅申報表,以及聘請專業律師會計師的花費。
拉布希卡的建議是基於徵收的收入不發生變化,而政府開支的下降就有降低稅率的空間。他主張將同樣的稅率適用於企業所得。他主張用一個低稅率取代現在的四個聯邦所得稅稅率,這可以消除人們對儲蓄、投資或工作的抑制,提高其努力工作和提高生活水平的積極性。
他認為,實行15%單一稅,實現了對儲蓄和投資的全額免稅,將鼓勵更多的儲蓄和投資。同時,單一稅制使加拿大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和國際競爭力。單一稅制會對儲蓄和投資的激勵實現革命性的改革,使加拿大成為已開發國家投資的首選場所。
另外,拉布希卡提出的報告還建議將單一稅制擴展到各個省份,實行從6.1% 到15.5%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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