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檢察官辦公室

命名檢察官辦公室是由全國檢察機關於2017年3月28日成立的。

基本信息

簡介

2017年3月28日,全國檢察機關首創的“命名檢察官辦公室”在浦東新區檢察院正式成立,首批命名的4名檢察官選拔可謂優中選優,其中包括上海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上海市優秀公訴人、全國未成年人檢察官業務競賽標兵等優秀人才。

職責

命名檢察官將在檢察長的授權下,以辦理專業化類案和部門重點案件為主要職責。命名檢察官依法獨立行使辦案決定權,獨立承擔辦案責任,直接對檢察長或檢委會負責。在辦案中,除了明確由檢察長決定、副檢察長決定的事項,其他均由命名檢察官自行決定。

機構

命名檢察官辦公室由命名檢察官、檢察官和檢察輔助人員組成。其中命名檢察官由政治素質過硬、業務能力突出、檢察經驗豐富的檢察官領銜,並在全市檢察機關遴選,先行在公訴和未檢條線設立。命名檢察官將實行任期制,同時建立退出機制。
除了命名檢察官,檢察官辦公室中的其他檢察官由具有5年以上相關業務條線工作經歷、業務能力較強的檢察官擔任,並配備優秀青年幹警擔任檢察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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