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筠(?~778)

唐代道士。 玄宗乃詔於岳觀為其別立道院。 詩文大多收入《宗玄先生文集》。

吳筠(?~778)

正文

唐代道士。字貞節(一作正節)。華州華陰(今屬陝西)人。少通經,善屬文。舉進士不第,乃入嵩山師事潘師正為道士,傳上清經法。開元(713~741)年間,南遊金陵,訪道茅山;後又游天台,觀滄海,與名士相娛樂,文辭傳頌京師。玄宗召見於大同殿,令待詔翰林。問以道法,答以“道法之精,無如《五千言》,其諸枝詞蔓說,徒費紙札”。又問神仙修煉之事,答以“此野人之事,當以歲月功行求之,非人主之所宜適意”。天寶(742~756)中,他堅求還嵩山,屢請不許。玄宗乃詔於岳觀為其別立道院。後復歸茅山。既而中原大亂,乃東遊會稽,隱剡中,逍遙泉石,與李白、孔巢父等相酬和。大曆十三年(778),卒于越中。弟子邵冀元等私謚為宗玄先生。著有《玄綱論》上中下三篇,自謂因“重玄深而難賾其奧,三洞秘而罕窺其門,使向風之流,浩蕩而無據,遂總括樞要,謂之《玄綱》”,“冀循流派而可歸其源,闡幽微而不泄其旨”。又著《神仙可學論》一篇,謂“遠於仙道”者有七,“近於仙道”者亦有七,採取“七近”,避免“七遠”,始能走上成仙之路。既批評佛教“以泯滅為真實,生成為假幻”和修來世之論,又指出但知追求名利聲色,不知養身修道者為非,認為只要能“懲忿欲,齊毀譽,處林嶺,修清真”,“以攝生為務”,“虛凝澹泊怡其性,吐故納新和其神,高虛保定之,良藥匡輔之”,表里兼濟,形神俱超,便可“揮冀于丹霄之上”,成為神仙。還著有《形神可固論》、《心目論》各 1卷。對道教理論和修煉方術作了闡述。他運用詩、賦來表達其道教思想,對後來的道教徒也有一定影響。詩文大多收入《宗玄先生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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