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

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

2012年7月11日,中國政法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共建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簽約揭牌儀式在北京市舉行,共同簽署《共建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框架協定》,標誌中心正式成立。 2012年7月11日,中國政法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共建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簽約揭牌儀式在北京舉行。 2、吉林大學參與建設中心的基礎條件是:1、法學國家二級重點學科;2、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理論法學研究中心;3、法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基地概述

為貫徹實施國家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
最高法副院長和教育部黨組成員為中心揭牌
升計畫的意見》(教技[2012]6號)和《“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畫”實施方案》(教技[2012]7號)檔案精神,開展協同創新,中國政法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以下簡稱協同高校)共同建設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中國政法大學為牽頭高校
2012年7月11日,中國政法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共建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簽約揭牌儀式在北京市舉行,共同簽署《共建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框架協定》,標誌中心正式成立。2013年3月8日,中心通過初審。2013年4月11日,中心獲批成為首批通過認定的14個協同創新中心之一。

官方名稱

中文名稱: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
英文名稱:Center of Cooperative Innovationfor Judicial Civilization, 英文縮寫:CCIJC。

組織機構

中心設立理事會,作為重大發展事項的決策機構,理事會由15人組成,由各協同高校委派2人(科研處長、中心主任),其他協同單位和贊助人代表9人擔任。理事任期4年,可連選連任。
理事會設理事長1人,副理事長若干人,由理事會選舉產生。
中心設立學術委員會,作為中心最高學術決策機構,學術委員會由15人組成,委員應具有較高學術造詣和學術聲譽,由協同高校推薦,中心主任聯席會議選聘,任期4年,可連選連任。
學術委員會設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副主席由中心主任聯席會議提名,由學術委員會選舉產生。
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主任由協同高校分別選聘1人,任期4年,可以連任,報理事會備案。中心主任對各協同高校的中心工作負責。
設立中心主任聯席會議和輪值主任制度。主任聯席會議每3個月召開一次,研究決定中心工作,並負責擬定須經理事會和學術委員會審議決定的檔案。輪值主任由協同高校中心主任輪流擔任,任期一年,負責主持中心年度日常工作,主持主任聯席會議,代表中心對外聯繫等工作。輪值主任的輪值順序為:中國政法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

研究領域

1、開展本科生、研究生司法文明相關課程的共同開發,授課教師互聘、學生課程互選等人才培養工作;
2、開展司法領域相關學科和交叉學科建設
3、開展司法文明相關課題的合作研究和協同攻關
4、開展司法文明研究的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
5、定期合作舉辦司法文明全國性學術研討會
6、開展面向政法系統的法律諮詢、人員培訓和成果轉化;
7、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話語體系,提升中國的國際司法話語權,擴大中國司法文明的世界影響力。

協同創新

為貫徹實施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高等學校創新能力計畫的意見》和教育部《2011計畫實施方案》。2012年7月11日,中國政法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共建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簽約揭牌儀式在北京舉行。教育部黨組成員顧海良,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張軍、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孫謙、國家公安部科信局局長厲劍以及來自各協同單位的代表60餘人出席了儀式。儀式由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張保生主持。協同創新的一個要求就是要瞄準國家的重大需求,以問題為中心,通過激活各種因素,把握不同傳統學科專業、不同高校的界限,來推動協同創新,促進高校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等方面的自主創新和質量提高。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的組建,對司法文明的研究、司法文明的人才培養、打破理論與實踐的藩籬具有重要的意義。他進一步指出,創新中心離不開法大自身積極努力和提升,離不開吉林大學、武漢大學和各協同單位的支持和合作,它需要各方通力協作,打破體制機制的障礙,發揮協同創新體應有的重要作用。
中心簽約揭牌儀式在北京舉行
在簽約儀式上,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朱勇、吉林大學副校長吳振武和武漢大學副書記駱郁廷首先簽署了三校共建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協定。這三所大學均擁有法學國家級重點學科,並以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證據科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為培育組建協同創新中心的研究實體,體現了教育部關於“強強聯合”的要求。三校共建的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將通過優勢互補和分工協同,開展司法文明理論、司法文明史、訴訟法學、證據法學、法庭科學、偵查學、檢察學、環境司法、軍事司法、國際司法、司法倫理學、智慧財產權司法鑑定、司法會計學等學科和創新團隊建設。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朱勇、張桂林、馬懷德、李樹忠分別代表該中心的牽頭高校中國政法大學與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套用法學研究所、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北京仲裁委員會國際紅十字會等機構簽約。據悉,除上述簽約單位外,三校共同培育組建的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還將與法務部有關司局,各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律師事務所、公證處、仲裁委等簽訂協同創新協定。該協同創新中心還將與國際訴訟法協會、國際證據科學協會、德國馬普所(刑事)、美國西北大學、美國馬里蘭州法醫局、洛桑大學弗萊堡大學帕維亞大學諾丁漢大學等國外學術機構簽約。

基礎條件

1、中國政法大學參與建設中心的基礎條件是:1、法學國家一級重點學科;2、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訴訟法研究院;3、證據科學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證據科學研究院;4、法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2、吉林大學參與建設中心的基礎條件是:1、法學國家二級重點學科;2、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理論法學研究中心;3、法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3、武漢大學參與建設中心的基礎條件是:1、法學國家二級重點學科;2、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環境法研究所;3、法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建設目標

按照最新教育戰略2011計畫的部署以及“國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以體制、機制改革為保障,開展司法文明協同創新研究,全面提升協同高校在人才培養、學科建設、科學研究等方面的協同創新能力,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構建公正高效權威和諧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推動中國司法文明的傳承與創新提供強有力的理論支撐和人才支持,構建司法理論研究的學術高地和司法理論研究成果向司法文明實踐轉化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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