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
拼音:zhǐxǔ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xǔbǎi xìng diǎn簡拼:
近義詞:反義詞:
用法:
解釋:【出處】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五:“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游觀,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解釋】指反動統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 【示例】~的
出處:
例子:
謁後語:
謎語:
成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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