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佛教

原始佛教(primitive Buddhism)是部分西方部派佛教學者提出的概念,指稱釋迦牟尼創教及其弟子相繼傳承時期的佛教。並認為自己所在部派的佛教即是正宗原始佛教。由於年代過於久遠,而古印度的書面佛經記載在印度現也基本失滅殆盡,佛陀時代的書面記載更無有發現,目前,系統保留下佛經最完整的是中國的三藏經典。

原始佛教簡介

日本《》對於“原始佛教”定義如下:“相對於後世發達之大乘佛教,指釋尊在世時代至二十部派開始分裂前之佛教。此時代之經典,包含佛教教說最古之原型。原始佛教一詞,系依明治以後佛教研究者而使用。”日本學者對於這個詞的定義尚有爭議。 最新的觀念為烏帕沙瑪比丘在《相應菩提道次第》所提出“原始佛教”這個概念,指的是釋迦牟尼在世時的佛教,此時教法一味合和無諍。佛入滅後一百年部派根本分裂之前的佛教稱為“根本佛教”,此時已經受到佛陀本生故事的影響,造成神話佛陀的觀念產生,蘊含佛教分裂的遠因,各地的教團已然有後來各部派的概念雛形。 在現代的【原始佛教】一詞的使用上有兩種意義: 一、在宗教學的意義上表明最初始的釋迦牟尼佛所說的核心教義,有別於後續發展出來的其他佛教教義。 二、另一個部份是在信仰者的認知意義上,代表原始佛教信仰者試圖追尋出釋迦牟尼佛陀所發現的真理,並實踐佛陀主張的教義目標(苦的永滅)。尊重但不跟隨"發展佛教"(部派佛教,上座部佛教,大乘佛教,秘密佛教...等)的其他論述,主張"原始佛教"代表佛陀所說的真理,能達成苦之滅除的目標。
原始佛教(original Buddhism),佛教術語,源自於現代西方及日本佛教研究學者,將佛教發展史的最初階段,泛稱為原始佛教初期佛教,意指釋迦牟尼初過世直到部派分裂前的佛教及其教義。近代華人佛教大德印順法師認為此一時期的佛教應分為前後兩的階段,前階段是釋迦牟尼在世時的佛教,後一階段是釋迦牟尼入滅直到部派分裂前的佛教[1]。印順法師延續西方及日本學界的概念,將釋迦牟尼過世一直到部派分裂前的佛教稱為原始佛教,另用根本佛教來稱呼釋迦牟尼在世時的佛教[2] [3]。根據印順法師研究發現第一次結集的經說集成,是在目前漢譯《雜阿含經》及南傳《相應部》兩部經典當中“七事修多羅”——‘因緣相應’、‘食相應’、‘聖諦相應’、‘界相應’、‘五陰(蘊)相應’、‘六處相應’、‘四念處等道品相應’。
此外,華裔隨佛尊者Bhikkhu Vūpasama(烏帕沙瑪比丘)在編著的《相應菩提道次第》中提出的“原始佛教”概念,則有新的定義。隨佛尊者認為“原始”是有最初、最早或起源的意涵,主張原始佛教應是指釋迦牟尼佛在世時的教義,而佛滅後百年間教說有所增新,經由佛滅百年第二次結集將古新傳誦整編集出四部阿含,成為日後部派佛教各部派共傳的根據,所以隨佛尊者主張自釋迦牟尼佛過世一直到部派分裂前的佛教,才應當稱為根本佛教。
中華佛教圈的中道僧團及中華原始佛教會是依據近兩百年來佛教學界的研究為依據,隨佛尊者再進一步的根據漢譯《雜阿含經》及南傳的《相應部》兩部經典當中“七事修多羅”——‘因緣相應’、‘食相應’、‘聖諦相應’、‘界相應’、‘五陰(蘊)相應’、‘六處相應’、‘四念處等道品相應’的共說,還原了佛教的原說教義,並在台灣、馬來西亞、美國等地推廣。他們依據近兩百年來佛教學界針對經史考證成果,依“第一次經典結集”集成的經說教法,還原釋迦牟尼佛陀教示的教法、禪法、菩提道次第,並實踐佛陀主張的教義目標——正覺、慈悲喜舍、解脫、三藐三菩提。此時的教義與釋迦牟尼佛的原說教義契合,被認為是最初始的佛教核心教義。

教理與實踐

現代原始佛教信仰者將佛入滅“第一次經典結集”後至佛滅後116年佛教發生部派分裂之前的佛教稱為“根本佛教”,此時已經受到佛陀本生故事的影響,造成神話佛陀的觀念產生[4] ,蘊含佛教分裂的遠因,各地的教團已漸有神化佛陀概念的雛形。“第一次經典結集”後至佛滅百年間的佛教,被定位為“根本佛教”的主因,是因為佛滅後百年的佛教僧團舉行了“第二次結集”,將“第一次經典結集”集成的教法和百年內增新的傳誦,加以重新整編為《相應部》、《中部》、《長部》、《增支部》等四部聖典,這古新合集的四部傳誦,遂成為後世部派分裂後各部派的共傳。因此,整編出後世諸部派共同傳誦之四部聖典的佛教,隨佛尊者將其定義為“根本佛教”。
根據印順法師的研究,佛陀最初的教義,是在漢譯《雜阿含經》及南傳的《相應部》兩部經典當中的“七事修多羅”——‘因緣相應’、‘食相應’、‘聖諦相應’、‘界相應’、‘五陰(蘊)相應’、‘六處相應’、‘四念處等道品相應’,既不包括佛滅後百年內增新編集的‘祇夜’(八部鬼神的歌詠偈頌),也無有附會“聖弟子所說”、“如來所說”的‘記說’。隨佛法師在此歷史探究的基礎上,進一步的還原了佛陀的原說教法。
根據“第一次經典結集”集成的經法,也就是目前漢譯《雜阿含經》,以及南傳的《相應部》兩部經典當中的“七事修多羅”——‘因緣相應’、‘食相應’、‘聖諦相應’、‘界相應’、‘五陰(蘊)相應’、‘六處相應’、‘四念處等道品相應’,探究佛陀住世時的教法核心,即是十二因緣[5]。依“十二因緣”開展出來的實踐方法是“八正道””[6][7],“十二因緣”與“八正道”統合稱為“四聖諦”,完整的修證菩提次第就是“四聖諦三轉、十二行”[8]。充份體現“十二因緣”、“八正道”與“四聖諦三轉、十二行”的禪修方法,就是“七覺分(又稱七菩提支)”,達成的成就包括正覺、離貪、慈悲喜舍、解脫、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9]。
至於被貶稱為小乘部派佛教(目前的南傳佛教即是部派佛教當中的一派),以及公元前一世紀才傳出的大乘菩薩道、後續的秘密大乘菩薩道(或稱金剛乘、密續乘)則是屬於後世發展出來的教派學說,是一種“持續發展演變中的佛教”。從原始經說來看,佛陀入滅後為了回應世俗的需要及期待,流傳自後世的佛教,多是出自後世學人的教導,可說是眾生的佛教,不是釋迦佛陀的親說教導。原始佛教信仰者尊重但不跟隨這些“發展出來的佛教”的其他論述,主張“原始佛教”代表佛陀在世時的教法,能達成解脫、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原始佛教之阿含經中,隨處皆述及因緣說,依因緣的正覺,斷除“世間恆常、五陰是我、生死不可滅”等妄見。[10]通俗佛教多以為佛法的中心思想是無我,或以為無我是佛教思想的精義,這多是出自部派佛教以來的誤解。因為現存的初期佛教聖典,皆由部派佛教所傳,而部派佛教多有捨去原始佛教的立場,而採用自部見解立場的學說。
目前廣傳佛教界慣稱的無常、無我、涅槃寂滅,並不是原始佛法的中心理論,而是經由“十二因緣”的修學後,斷除“世間恆常、五陰是我、生死必然”等妄見的說法[11]。在原始的經法中,無常、無我、涅槃寂滅,是不被稱為“法印”,將“無常、無我、涅槃寂滅”稱為法印或三法印(公元後二,三世紀,龍樹論師在《大智度論》提出的意見),或是將“無常、苦、無我、涅槃寂滅”稱為四法印的說法[12],都是出自後世的部派佛教及大乘菩薩道的見解。
原始佛教時期,當時沒有菩薩的語詞及概念,也無有自利與利他兩者分流的思想,佛陀與聲聞阿羅漢的修證,都是依十二因緣法的明見,開啟八正道的正見”[13] ,接著修習出世間八正道,最後成就離貪、解脫”[14],整個修證次第就是“四聖諦三轉、十二行”[15]。,成就正覺、離貪、慈悲喜舍、解脫、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16]。在釋迦牟尼佛的原說教法導中,佛陀與聲聞阿羅漢的修證是一致無別,差別只在佛陀是“未曾聞法,能自覺法”,聲聞阿羅漢是“受教而覺”[17] 。佛陀、菩薩、阿羅漢修證有別的觀點,純粹是出自部派佛教時代才有的見解及信仰,不是佛陀的教導,而異於三十七道品的“六波羅蜜”(或是“四波羅蜜”、“八波羅蜜”、“十波羅蜜”),也是出自部派佛教的新說教法。大乘、中乘、小乘的見解,則是公元前一世紀“大乘菩薩道”傳出以後,才有的新說法。

大乘佛教與小乘佛教

佛祖釋伽牟尼涅盤後,佛教分成了大乘教和小乘教。小乘佛教(目前主要為南傳佛教或上座部佛教,現代學者用此概念僅用於分類,無褒貶之意)目前主要傳播地區在南亞的泰國緬甸、錫蘭一帶,中國南部雲南等地也屬該系佛教。該派經典為巴利文經典,強調佛陀為唯一偉大導師。小乘教主張恪守戒律,托缽乞食,注重禪修,精密照,以羅漢的解脫為目標,強調修煉自我的聲聞乘。小乘佛教通過“八正道”等自我修持,達到最高第四果阿羅漢果(斷盡三界煩惱,超脫生死輪迴)和辟支佛果(觀悟十二因緣而得道),然不認為除釋尊外其他眾生能成就佛果。大乘佛教的主要傳承為北傳佛教,公元前後傳入中國後,主要繼承者為中國的漢傳佛教,現代很多學者一般專指漢傳佛教,但中國的漢傳佛教實際也包含小乘教法。該派經典古印度時以梵文經典為主,該派強調以佛陀的一生行持為榜樣,以成佛為修行的最終目標,追求菩薩道的普渡眾生。大乘佛教按照佛陀的眾生平等,人人本來均有如來智慧德相的理念,強調通過佛法無量劫的修持,眾生都能成佛。通過菩薩行的“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等的修習,歷經52道菩薩道階位的修持(稱“菩薩”,意為具有大覺心的眾生),最終成就佛果。大乘僧人基本食素,小乘僧人可食“三淨肉”。大乘僧人和小乘僧人雖然都是虔誠的佛教徒,但卻因宗派不同,一直爭論不休。 公元12世紀左右,佛教在古印度衰落,但佛教的影響並沒有消失,它在有著深厚文化底蘊的中國早已深深紮下了根,當佛教的世界中心轉移到中國後,它發展成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

"原始佛教"的含義

原始佛教

指的是“核心的佛教”,又稱“初期佛教”,系指釋迦牟尼在世,至佛入滅後一百年部派根本分裂之前的佛教。至於被稱為小乘的“部派佛教”及後續的大乘佛教、秘密大乘佛教(或稱金剛乘、密續乘)則是屬於“發展的佛教”。 最早使用這個分類法的,是日本的佛教學者,如日本《廣說佛教語大辭典》對於“原始佛教”定義如下:“相對於後世發達之大乘佛教,指釋尊在世時代至二十部派開始分裂前之佛教。此時代之經典,包含佛教教說最古之原型。原始佛教一詞,系依明治以後佛教研究者而使用。”日本學者對於這個詞的定義尚有爭議。 目前較被廣為接受的說法,則是印順法師在《》提出的定義:“我以為,佛陀時代,四五(或說四九)年的教化活動,是‘根本佛教’,是一切佛法的根源。大眾部與上座部分立以後,是‘部派佛教’。佛滅後,到還沒有部派對立的那個時期,是一味的‘原始佛教’。”

教義

佛教主要教義是比較確定的,主要集中於佛說的“四諦”。四諦即四種真理,分別稱苦諦、集諦、滅諦和道諦。苦諦是說人生在世,有生老病死等八種痛苦。集諦解釋苦的根源在於有欲望,想長生打不到,想不死總要死,這就產生苦。而且,有欲望就會有言行,結果便造了業(指活動的結果),只能不斷輪迴轉世,不斷經受生老病死等一切苦。滅諦是說要消滅苦,就要消滅造成苦的欲望,消滅欲望就能達到“不生不死”的最高境界,佛教稱這種境界為涅盤。道諦是指要達到不生不滅的最高境界,就要修道,包括學習教義,遵守戒律,打坐靜修,參禪念佛等。佛教修道講究“八正道”,分別是正見(正確的信仰)、正思(正確的思考)、正語(正確的言論)、正精(正確的努力)、正業(正確的行動)、正命(正確的生活)、正念(正確的思想)、正定(正確的自我專心)。此外修行以“五戒”為主,包括戒殺、戒盜、戒淫、戒妄語、戒飲酒。另外,佛教不承認婆羅門教的經典和宗教特權。佛教認為,不論人出生於哪一個瓦爾那,只要自己按照佛德教訓修行,就能達到不生不滅的涅磐境界。佛教這種不承認瓦爾那區別的態度,吸引了很多下層民眾。

當今南北傳佛教的分化

素食: 這也是其中最大差別之一,前者大力提倡素食而後者沒有進行(這不是必要的)。北傳說人吃肉有促成殺生的罪,在他們的因果經甚至提到一個人吐血是因為他吃肉。 佛陀允許肉食,如果符合以下的三淨肉條件:(1)那隻禽獸不是親自或叫他人殺(給於比丘:那隻禽獸不是特地被殺來供養他的)。(2)沒有見到那禽獸被殺時的情況。(3)沒有聽到那隻禽獸被殺時所發出的叫喊聲。佛陀和他的出家眾全都非素食者,因為這個原因(可以從經中找到)使到很多外道組織(素食實行者)時常都在毀謗他們。佛陀也允許出家食用一切的肉類,除了指定的十種禁肉,有病出家眾也被允許食用清肉及喝幾種的動物油等。 為什麼佛陀,最慈悲的眾生,和他的弟子眾(很多本來是從小就開始素食的婆羅門徒)沒有實行素食呢?首先,“比丘”(佛教出家眾)真正意思是“乞食”(比的意思是乞)。乞食是比丘修行的基礎,因為這可鎮壓“我”,最主要的輪迴之緣。比丘不被允許向在家眾要求任何東西,更不可說甚么飯菜才適合他。乞到余飯菜等也是平常的。如果要限制自己食素就很難實行乞食了。雖然比丘食蕈,他決定不會鼓勵殺生,假如他懷疑這些肉類是為供養他而被殺的,那么他就不被允許接受和食用。 雖然佛陀戒殺,卻沒有鼓勵素食。佛陀說既然沒有動念或行動上想殺,所以食用三淨肉並沒有罪。同樣的,在法句評論中,有一位比丘請教佛陀:[》口果有一位獵人的妻子每清晨都拿守獵的武器呈交給他的丈夫,她是否有牽涉到殺生的罪行?]佛陀解釋說:[當她把這些獵器交給她的丈夫時,她並沒有叫她丈夫去殺生的念頭,所以她是無罪的。] 有些素食者覺得食肉是鼓勵殺生。應該了解,普通凡夫的一世生存中,不可能完全沒有牽涉到殺生。現代科學展示植物也有“生命”及試驗到一些樹的恐慌或害怕,當附近的樹被亂砍時。連砍植物之罪都不想牽涉到,那么就應該學“耆那”(Jalns),居在印度的外道宗派,不但是素食者,而且不被允許吃鮮菜和其他動物的產品(如奶,油,等等),只吃乾枯的菜,時常拿塊布蓋上口和鼻,提防昆蟲飛進而被殺。 生存在這“弱肉強食”的世界上,自然的就傷害到其他眾生。農夫掘地種菜就殺傷蟲,蚯蚓和昆蟲,過後再噴射殺蟲劑在菜上。如果我們吃菜,是否在鼓勵他們殺生呢?當我們在花園掘地時也不能避免殺傷蟲類,蚯蚓,昆蟲,等等。對佛陀來說(佛說“乾闥婆”(Gandhabba)的神居住樹皮,木髓,根,葉子,花,等)草,植物和樹是鬼和神的鄉村。如果我們割它,不但是砍了樹命,也破壞了居在裡邊神鬼的居所。我們從樹上采了果子,是否剝奪了鳥,松鼠,猴子,等的食物?只是散步,尤其是在草上,就殺傷了螞蟻,昆蟲,蟲類,等。找兩餐來活命也剝奪了別人的工作,“霸了座位”或在商場上,不能避免的搶了別人的生意。生活可以比喻如森林之樹。高大的樹先長向天空,受了陽光展開枝葉,無意中遮蓋了短小的樹,它們得不到陽光而枯燥。相同的,一切眾生為生存掙扎,強者存在。 食物對我們是生存的必需品。得了這個人生,最主要工作是盡力修道使到我們脫離輪迴,那么我們就可以幫助別人。即使在修行時(激起別人的道心)或證道果之後。佛陀引用一對夫婦帶著孩子要越過一片沙漠。半途中,他們都用盡了所帶來的糧食。他們再堅持苦撐至孩子被餓死。那對夫婦才決定以孩子的肉來充飢,以求能越過沙漠。然而,他們吃這些肉不是為了享受,只是為了能夠生存,至到越過沙漠。同樣的,我們應該吃用食物(肉類,素菜,等等),不是為了享受,只要足夠使我們越過生死輪迴的沙漠,至到彼岸(涅架)。 佛陀在他的大智慧中觀到最難的掙扎只是心,它有如我們要越過的大沙漠(貪嗔痴)。我們須要專心於八正道來帶我們越過生死輪迴的沙漠。很不幸,一些人錯把素食當為一種修道,又很慶幸的計算多年的素食,這些離佛陀所教之道還很遠。 脫離或常住於生死輪迴 北傳教義提倡發願成菩薩(例:地藏菩薩)或佛(例:阿彌陀佛)常住於生死輪迴至到一切眾生都證涅架而南傳教義是儘快修證脫離生死輪迴。 我們再次提及佛陀,他說過我們從無始以來就在這生死輪迴打滾,應該盡力修道,儘快脫離生死輪迴,如他本身,在證果位時,他高興的呼喊再也沒有生死了,這是他的最後一生了。在增支部(AnguttaraNikaya)佛陀說:IL匕丘們,就是一小點的糞都有戾氣的臭,所以我不會貪戀短暫的再生,就算最短如彈指。] 是否適當,常住於世(生死輪迴)至到一切眾生都得到解脫,這就是永恆?北傳教義說到文殊和觀音菩薩都是過去佛的化身,而阿彌陀佛是無量壽的佛。這一類的“覺悟菩薩和佛”在北傳經典中都是常住於世至到一切眾生都成了佛。這些說法相反於釋迦牟尼佛陀的教法,一切的名(心)色(身)都是無常的(anicca);一切的有情都要生,老,病,死,除非生死已了。一個證了果位的眾生,已了生死,這就是說他再也不會(不能)倒回來化成任何種類的身形,因為一切的出現(生命,物質,有形)都是“無常”,“苦”和“無我”,北傳教法中的“覺悟菩薩和佛”出現在幸福和無痛苦中(例:極樂世界的淨土)。這也相反於釋迦牟尼佛陀的教法,一切的名色都是苦的(dukkha)。這些都可以清楚的從釋迦牟尼佛陀身中看到,他時常受多餘的風之苦,.瀉肚,渴和其他的病痛。還有北傳教法中的常住於世,無盡的再輪迴中渡化其他眾生含有“實在物”或“我”。這也相反於佛陀教的一切的各色都是無我的(anatta)。有一次,佛陀的弟子生起一種見解,同樣的一個識在經過輪迴中旅遊。佛陀徹底地責備他在邪曲佛陀的教法,才提醒他一切(六種)的識都是因緣和合而生,其中沒有實際眾生的存在:眼識的生起是緣著眼和色的和合,耳識的生起是緣著耳和聲的和合,等,它們在連續的生滅中。但是在北傳教典中說一切眾生都有著一個佛性,在南傳教典中這是不正常的。 在北傳教法中說他們的菩薩和佛可以自由來去自如和隨意選擇在卅一界中的任何一界出世(例:地藏菩薩在地獄)意思是說這些眾生不必受到因果支配。相反於佛陀的教法。佛陀說證了第一果位(須陀洹)再來世七次;證了第二果位(斯陀含)再來世一次;證了第三果位(阿那含)不再來世但在四禪天證涅盤。證了涅架果位(佛陀,辟支佛,阿羅漢)再也沒有來生。在北傳教典中相信佛有三身(化身,報身和應身),這相同於基督教教義,很可能的他們都是起源於印度的婆羅門。這種教義在南傳教典可找不到。 靠自力或他力 北傳教典提倡,除了靠自力也可以靠他力,而南傳教典說,除了自己沒有人可以幫我們。因此北傳教徒禮拜阿彌陀佛,希望依靠阿彌陀佛的願力往生淨土。他們在困難時都在求觀音菩薩,等,在普門品里說觀音會馬上製造奇蹟來圓滿一切的乞求。 一次,一位在家居士請教佛陀,佛陀是否時時刻刻都是萬能。佛陀說:[華加(Vaccha),那些人若這樣說:瞿曇(Gotama)比丘是萬能的,對一切事情無所不知、無所不見,那就等於說,不論我在走路、或站著、或睡覺,或醒著,我所知道的是連續不斷。]這並非我所說,而他們並不代表我,況且這也是不正確。]提衛呀華加枯他經(TeviijavacchagottaSut·ta)。佛陀的萬能是當他想知道的,他才能知道。有如阿難尊者在山達卡經(SandakaSutta)中提到。還有,佛陀說沒有可能有任何一位眾生可時時刻刻都是萬能的。所以我們可以想像得到,我們所向一切萬能的菩薩和佛求拜他們給與我們馬上的感應,那只是我們幻想中的幻像。如果有所感應,佛陀教法說那是因為我們本身的功德,我們所積的功德,才能使我們得到所想要求的。如果一個人沒有積功德,他所想要求的是得不到的。還有,我們也可以知道一切的觀見或聽聞到這一類“聖賢”只是一個幻想(幻像)從我們潛意識的浮像一有經驗的修禪,行者會很清楚的明白這些。 在南傳教法中一個佛世間只有一位佛陀出現,如果兩位佛陀同時出現在一個佛世間,個別佛陀的第子眾就會拿起個別教主的教法來諍論。因為這個理由,所以在南傳教典沒有阿彌陀佛的出現。而且阿彌陀佛被說為有無量壽,極樂的淨土,等都不符合三法印,一切眾生無常(anicca)苦(dukkha)和無我(anatta)。 在法句經,276句,佛陀說:[他們應當精勤,如來僅是說示者,有禪思的修行者,解脫魔王的繁縛。)160句中:[自己為自己的所依,他人怎可為所依?自己能制御自己,是獲得了難得的所依。]這是否說明佛陀的意思。 一乘或三乘? 北傳教義提倡只證一種果位,那就是一切眾生都會在將來一起證到圓滿果位(三藐三)佛陀。而南傳教義倡導有三種解脫的果位———佛陀(圓滿),阿羅漢和辟支佛。佛陀是開始一個佛世間者,把遺失了的佛法帶回世間,阿羅漢是當佛法還住世時,多聞佛法而證果者。辟支佛是在世間上已經沒有佛法存在時,靠自力而證果位者,他們沒有教法於人(不同於佛陀與阿羅漢)。 有一次,佛陀被問起他與他的阿羅漢弟子的差別。佛陀說,他是“道的發現者”,他“顯示被遺忘的道”,而他的弟陀的眾稱號中他也被稱為阿羅漢(雖然北傳轉用詞為“應供”,這只是阿羅漢之一個含意)相同於弟子眾;但是每個阿羅漢都有不同圓滿的程度,佛陀是其中最圓滿者。佛陀形容他的弟子所證得為:[生死已了,入聖者性,所作皆辦,不受後有!]如果阿羅漢像北傳教義(例:妙法蓮華經)所說生死沒了,就是說佛陀沒有渡化到眾生。一切佛都是自渡自證的,既然一切眾生都成佛,那么佛陀的出世又有何用呢?根據南傳的教法,佛陀是一種非常稀有的眾生而且非常少的眾生有希望成佛。既然一個佛陀的出世,指導很多的眾生上道證果,所以一切眾生不一定要成佛,就像一個國家只須要一個人來成為領袖(很多人會渴望得到那個地位,但是只有一位能成功)。 因為教法是一切眾生都要成佛,所以北傳教徒承認提婆達多為一名菩薩。但是在南傳教典中,提婆達多受到九個月嚴重病痛的折磨後才覺悟到本身的重罪。他叫信徒們用擔架把他帶去向佛陀謝罪,當他們來到離佛陀居所不遠時,佛陀的弟子來告知佛陀有關提婆達多的到來。但是佛陀表明提婆達多的罪業太重,他不會再見到佛陀(或別的未來佛)。當他被帶到祗樹給孤獨園(Jetavana)的外邊時,他覺得很口渴,叫信徒們去拿水給他。把他的擔架放在一邊後,他們去拿水。提婆達多坐起來後把雙腳放在地上。地面裂開,他跟著跌進去。後來佛陀告訴他的弟子眾,提婆達多已出世在無間(阿鼻Avici)地獄。無間地獄是一千里長而提婆達多的色身也是一千里高。他的頭被裝進鐵頭顱到耳朵,他的腳被裝進鐵地至踝部。三支鐵條如椰樹一樣粗,從三個不同的方向穿過他的色身。不能動他受無間的苦(沒有時間不受苦)。過了一百千劫後,他會成為一位辟支佛名亞底殺拉(Atthissara)。非常有趣的聽到北傳教徒相反的說提婆達多出世在地獄了,但是他很自由和快樂,因為他是菩薩。 龍是否可以成佛? 北傳教典中,提到龍可以成佛而南傳不接受這種說法。不少的北傳經典被說為從龍宮取得,但是南傳不承認,為佛經。 在律部中提到,有隻龍變成人形來受比丘戒修行。後來被發現而佛陀叫它離去,雖然它再而三的悲求,佛陀解說龍不能證到什麼果位當它還是龍族的時候(貪嗔太重)。因為有了這個情況,佛陀才設下這個戒,誰如果想受比丘戒,必須坦誠他不是非人。這就非常清楚表明龍不能成佛。 慈悲殺 北傳教義倡導慈悲殺,在特別情況下,就是人,當他企圖殺害數乾(大數目)的人(例:在儲水池下毒),那他就應殺。相反於南傳教法,北傳教徒認可對情況,不必嚴守戒條的意義,只當戒為嚮導。有個故事提到一位中國禪師,在不能得到其他人的解答他的問題之下,把一隻貓砍成兩邊。南傳教義中,不管在什麼情況之下,不允許有意的殺生。 比丘(包括比丘尼等)或在家眾之戒律嚴格的表明不可有意殺生(佛陀親身教法)。一位聖者(證了四種果位之一者)是不會有意的殺生,這是在南傳教典有表明的。佛陀說一位阿羅漢是不會有意的違反或做九種事:(1)殺(2)偷盜(3)淫慾(4)妄語(5)收藏物品以待他日享受(6)因貪而犯錯(7)因嗔而犯錯(8)因痴而犯錯(9)因懼而犯錯。 很多華裔都相信濟公和尚是位聖者;但是他習慣上殺狗和鴿子來吃又喜歡喝酒等。從佛陀的說明,我們可以推論他在殺生就不可能成為一位聖者。 在法句評論中,提到威突他拔(Vidudabha)王向殺掉釋迦族(Sakyan)。在三個不同時刻他帶兵攻向釋迦族,佛陀在半途中等待使他氣餒。在第四次時,佛陀觀到因果成熟,他沒有再阻止國王去攻殺釋迦族。因為了解到因果的原理佛陀並沒有去傷(更不會殺)到國王來救回他的家族。不同於其他馳名的“聖人”,佛陀並沒有到處去救人(醫病或絕症),起死回生,等。這就是因為他明了因果在控制我們的命。 在家眾是否可以證到相等於出家眾的聖果位。 北傳教義倡導,在家眾可以證到相等於出家眾的聖果位,例如維摩吉經(VimalakirtiSutra)中的一位已經證了菩薩果位的在家居士,所證的果位高過於一切的阿羅漢果位。在南傳教義中,一位在家眾,最高也只可以證到第三果位(阿那含),而且一位菩薩是不能證果位的眾生(證了果位的菩薩,就是佛,生死已了,入大涅盤後也不受後有)。如果一位在家眾證到阿羅漢果位,他就要出離世間,在一天之內成為一位比丘或比丘尼,不然他的色身就要入滅(可能他或她了解到成為一個在家眾對他來說再也無意思)。證據可從閣瑪(Khema)皇后證阿羅漢果位中說明,而且佛陀告訴她應該馬上受比丘尼戒不然就要入滅了。這也可從米玲拉邦哈(MilindaPanha)中的阿羅漢那嘎杜那(Nagasena)也有證明這些。 菩薩戒 菩薩戒———由十個重戒和四十八個輕戒所組成———特別為北傳傳統所有。被說為從龍宮所取得“梵綱經”(BrahmajalaSutra)中。南傳教徒認為這不是佛陀教的戒,而且,它們是在佛陀入大涅盤之幾百年後才開始面世。 在大涅盤經(MahaparinibbanaSutta)中,佛陀說:[眾比丘,若不增新戒文,亦不減舊文,力行原文,佛教增輝,永不後退。]有證據說佛陀在世時並沒有設下菩薩戒也沒有菩薩戒的存在。 有幾個菩薩戒條是不符合佛陀設下的在家眾和出家眾的戒,例如,菩薩戒不允許吃肉,蔥,韭,但是在家或出家眾戒並沒有禁止(那就是允許)。菩薩戒也不允許外交官的工作,但是佛陀設的在家眾戒內並沒有禁止。菩薩戒不允許居住在清靜適宜隱居處(例:森林),但是這種居所是佛陀最鼓勵的。 北傳教法鼓勵殘身或斷肢,例如燒香疤在身上或頭上,斷或燒手指,等等,來供佛。根據南傳,佛陀不允許這樣的作法,律部有提到,如果一個人身有殘缺是被佛陀所不允許受比丘戒。 宗教儀式和程式 宗教儀式和程式,在大體上北傳比南傳多。每天北傳寺廟裡,都要打很多的法器,例如,故,大磬,引磬,木魚,等等,來配合他們的誦經,但是在南傳寺廟裡,誦經卻不必樂器。北傳誦經是以唱法,南傳誦經就不是這樣,歌唱和樂器是佛陀所不允許的。北傳寺廟,每天也要供佛和一切眾生,放小蒙山(施食)等。北傳寺廟,有實行複雜的喪事儀式來“超渡”眾生,從他們出世的苦處,而且骨灰又要放在一些寺廟的壁龕與安上神主牌希望能為亡者帶來利益。 有一次,佛陀被問起,親屬為逝世者作功德,他能夠受嗎?佛陀答,如果他出世在天堂、人間、畜生界或地獄,他不能受到供養的利益(因為他們都不知道)。就是餓鬼界,只有住在靠近人間的餓鬼,才能受益所為他供養的功德。這說明,要幫助到剛逝世親屬的機會是非常少。收藏骨灰與安上神主牌是不必要和無利益的,既然這是沒有功德的做法,那么會使在家眾更加的混亂和迷信。 為什麼北傳和南傳的教義會相反,為什麼多數的北傳經典不能在南傳中找到,但是有種南傳經典的譯文卻可以在北傳中看到? 要明了這些,我們就應該研究佛陀的兩個預言。在律部,我們可以看到佛陀被亞難勸服接受比丘尼後說:[…….亞難,如果女眾沒有被接受,從在家到真理髮現者所宣布的經律中的出家生活,亞難,神聖的生活會住世長久,正法會住世一千年。亞難,既然女眾已被接受…….經律中的出家生活,亞難,現在神聖的生活不會再住世長久了,正法只住世五百年。…….亞難比如那些家庭,男眾少而女眾多,很容易就會被強盜所搶,小偷的上樑,亞難,同樣的,在什麼經律中接受女眾為出家眾,那些神聖的生活不會長久…….。]這意思是說在佛陀入大涅盤(公元前543年)後的五百年中,佛陀的原本的教義不會被偽經律所染,大約至公元前43年;過後,偽經律會出現。 在增支部(AnguttaraNikaya),佛陀再次提到,當偽經現世時,人們再也不能分別真經或偽經,他們會同時都不接受一切的經。同樣的,當偽法出現時,眾生都不能分別正法或偽法,所以他們也一樣會同時都不接受一切的法。這些已經發生在印度,當偽法出現之後,使到正法在佛陀祖國完全消失。 根據世界馳名於研究佛經的已故英國寫作家,萊斯·大衛博士(TW.RhysDavid)(F.B.A英國學會會員,D.Sc.科學博士,Ph.D.哲學博士,LI.D.文學博士,D.Litt.時代文學博士),有正確證據指明南傳的巴利經典是唯一的佛教原文在世至公元零年,(大約500佛年)。這可以用幾個真相來推論,包括佛陀所講得語言也很接近巴利文;亞育王柱子(大約公元前250年)上的銘文只記載五部巴利文經典;至到公元零年的幾個佛教派系都有各自的巴利文經典譯文,卡沓哇土(KathaVat·零年所著作的。這兩本書中的所有佛法或佛學上的問題和疑問都是根據在這期間只承認的巴利文經典來化解;就是到了第一世紀在迦膩(色)伽(Kanishka)的佛教僧伽會議,也只承認佛陀所講的話是在巴利文經典。再看在印度以外,最早成為佛教國家的,斯里蘭卡,泰國和緬甸,都從亞育王(大約公元前250年)接受過來的全冊佛教經典,它們都完全相同是巴利文經典,沒有梵文本(Sanskrit)。 根據萊斯,大衛博士,大約在公元零年才開始使用梵文,這個時候佛教梵文經典開始出現。為了使這些梵文經典突然出現有個充分的理由,有一部分被它的作者說為是取自龍宮,一個天界等。 一切的北傳經典差不多都是用梵文本,很多都是在第七世紀由偉大的朝聖和尚玄奘從中國行腳到印度去取到的,這大約是在佛陀入大涅盤後的一千兩百年。密宗或西藏佛教在第八世紀才開始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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