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多,N.
正文
英國經濟學家,新劍橋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以提出與經濟成長論相溶合的收入分配論和建議以消費稅代替個人所得稅著稱。 生平和著作 卡爾多出生於匈牙利布達佩斯一個比較富裕的猶太家庭,父親是律師。中學畢業後在柏林大學聽課。1927~1930年就讀於倫敦經濟學院。1932年起,任該學院的助理講師、講師、副教授,直至1947年。1947~1949年,去日內瓦任歐洲經濟委員會研究及計畫組主任。1949年回英國後,在劍橋大學經濟系任講師,1952年升為副教授,1966年晉升教授,1975年退休,轉為名譽教授。在此期間,他先後擔任過印度、錫蘭、墨西哥、加納、英屬蓋亞那、土耳其、伊朗、委內瑞拉等國政府的稅務顧問,也出任過聯合國拉丁美洲經濟委員會的經濟顧問。他還兩度擔任英國工黨政府財政大臣的特別經濟顧問。1974年,因其參政有功,被授予男爵爵位,成為上議院的終身議員。
卡爾多的經濟研究領域很廣,從廠商理論到福利經濟學,從資本理論、國民收入分配理論到經濟周期、經濟成長理論,從國際貿易理論到貨幣政策、稅收政策。從30年代起寫作的大量論文和報告,在1960~1979年間先後編成八卷經濟文集:《價值和分配論文集》(1960)、《經濟穩定與增長論文集》(1960)、《經濟政策論文集》(兩卷,1964)、《經濟理論論文續集》(1978)、《套用經濟學論文續集》(1978)、《稅收報告》(兩卷,1979)。
卡爾多,N.J.M.凱恩斯的《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出版後,卡爾多的理論興趣逐漸由個體經濟學轉向總量經濟學。1940年他發表一篇題為《經濟周期模型》的論文,運用凱恩斯的投資-儲蓄分析,建立新的經濟周期的理論,這是卡爾多轉向凱恩斯陣營的一個標誌。之後,他寫了大量有關巨觀經濟問題的論文,成為英國後凱恩斯經濟學派(新劍橋學派)的一個重要成員。其中最著名的一篇是他在1956年發表的《兩種不同的分配理論》。傳統的收入分配理論,以邊際生產力決定各生產要素的價格說明國民收入的分配,這屬於個體經濟學範疇。卡爾多以凱恩斯的投資-儲蓄分析為基礎,從巨觀入手,結合經濟成長來說明國民收入的分配。他把國民收入 Y分為利潤(或財產收入P)和工資(或勞動收入W)兩大部分;認為利潤在國民收入中的相對份額 P/Y取決於投資率(投資對國民收入的比率 I/Y)和利潤的儲蓄傾向(利潤中的儲蓄比率sp)與工資的儲蓄傾向(工資中的儲蓄比率sW)之差。在通常情況下,工資的儲蓄傾向等於零,即sW=0,則利潤的相對份額就取決於投資率和利潤的儲蓄傾向
。投資率愈高,利潤在國民收入中的份額就愈大。利潤的儲蓄傾向愈高,則利潤在國民收入中的份額就愈低。如果利潤全部用於儲蓄,則利潤的相對份額將與投資率一致。利潤在國民收入中的份額確定了,餘下的即為工資的份額。這個分析是對邊際生產力決定收入分配的傳統理論的否定。卡爾多以後提出的經濟成長模式,在分析方法上和他的巨觀的收入分配理論是一脈相承的。按照卡爾多的模式,若工資的儲蓄傾向等於零,利潤的儲蓄傾向小於1(即不全用於儲蓄),則經濟成長率必須保持同利潤率的利潤和儲蓄比率之乘積相等,才能使經濟不斷地穩定增長。 卡爾多的稅收政策主張,也和他的收入分配理論有關聯。1955年他發表《消費稅》一書,主張從現行的按個人收入課稅的制度改為按實際支出課稅的制度。他認為資本主義社會中的收入分配是不公平的,在稅制上應讓富者多付,貧者少付。他在兩度擔任工黨政府財政大臣特別顧問期間,積極建議利用資本收益稅以實現收入的再分配,和利用有選擇的就業稅來鼓勵勞工轉移到製造業部門。
此外,卡爾多十分關注開發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和國際貨幣制度的改革問題,寫了不少有關這方面的富有創見的論文和報告。這和他多次在一些開發中國家擔任財政經濟顧問的實踐活動是分不開的。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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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Pasinetti, Rate of Profit and Income Dis-tribution in Relation to the Rate of Economic Growth, in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vol.XXIX, October 19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