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大臣

南洋大臣

南洋大臣,清官名。南洋通商大臣的簡稱。1861年清政府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下設五口通商大臣。1866年改五口通商大臣為南洋通商大臣,由兩江總督兼任,管理東南沿海及長江沿岸各口岸通商﹑交涉事務。

基本信息

簡介

清朝政府高官:南洋大臣左宗棠南洋大臣左宗棠影視形象
南洋大臣,清朝官名。全稱辦理江浙閩粵內江各口通商事務大臣,又稱南洋通商大臣。為清末專管南部中國沿海通商口岸交涉、通商、海防等事務的欽差大臣,還兼督辦海防、訓練南洋海陸軍和舉辦工礦交通實業等。
南洋大臣始於鹹豐年間,結束於宣統三年,前後50餘年,共有17位大臣任職。南洋大臣在設立之初是為了管理地方的通商和交涉事務,屬地方性的交涉機關,但是隨著形勢的發展,南洋大臣的職權加重,促進了晚清外交體制的變化。

歷史背景

曾國藩曾國藩
南京條約》訂立後,設定南洋大臣,稱五口(廣州、廈門、上海、寧波、福州)通商大臣,由兩廣總督兼任。鹹豐八年(1858年)改由兩江總督兼任,一度曾由江蘇巡撫兼任。
鹹豐十年十二月(1861.1),置三口通商大臣(詳見“北洋大臣”),並沿鴉片戰爭以來舊例,設立五口通商大臣,列於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之下,駐上海,管理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及潮州、瓊州、淡水各通商事務及各項“洋務”,由江蘇巡撫兼任。後改稱南洋通商大臣。同治四年(1866),以兩江總督李鴻章兼任。其後江督例兼遂成定製。同治十二年(1873年)以後兩江總督兼任成定例。

歷任大臣

南洋大臣先後由湘系集團的曾國藩曾國荃左宗棠沈葆楨、劉坤一等專任40餘年,職掌除交涉、通商、海防外,還訓練南洋海陸軍,興辦工礦交通事業,但局限於兩江一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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