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曹

十三曹是相權的高峰時期
西漢時設立的六尚十三曹 西漢時期,官僚政治制度繼續發展。從皇帝和宰相各自的秘書設定可以看出,宰相當時權力之大。皇帝設“六尚”為自己的秘書,即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與尚書。宰相設“十三曹”為自己的秘書,即:
一西曹,主席史署用。
二東曹,主二千石長吏遷除,並包軍吏在內。
三戶曹,主祭祀農桑。
四奏曹,管理政府一切奏章。
五詞曹,此屬法律民事訴訟部分。
六法曹,掌郵驛科程。
七尉曹,主卒曹轉運。
八賊曹,管盜賊。
九決曹,主罪法。
十兵曹,管兵役。
十一金曹,管貨幣鹽鐵。
十二倉曹,管倉谷。
十三黃閣,主簿錄眾事。
由“六尚”、“十三曹”可見,全國的政務都集中到宰相,而並不是歸屬於皇帝。事實上當時的宰相不僅負責全國的行政事務,而且又可以管官員的任用以及賞罰,有時還參與軍事行動的指揮策劃。相府在當時是中央政府最龐大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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