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義

十一義

緣起十一義,是佛教對於宇宙真理的討論,是不同於其他宗教的教義,是佛教理性、辯證、自由思想的體現。

大乘《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將緣起的義理分為十一義。十一義為緣起法的十一種要義。一、無作者義:沒有造物主。二、有因生義:一切現象必有其產生的的原因。三、離有情義:一切眾生實際上只是各種因緣的和合,因緣之外別無一個實體叫做眾生。四、依他起義:一切現象必須依賴其他的條件才能生起和存在。五、無動作義:因緣和合中沒有啟動者。沒有所謂的第一起動者,和造物主,只有各種條件的集合六、性無常義:一切因緣所生現象的本性是無常。凡因緣和合而生起,存在的現象,皆處在生滅變易中,不能永恆常住,這是一切現象常住不變的本性。七、剎那滅義:即便分析到最短的時間單位,事物都處在即生即滅中。因緣和合,便產生特定的作用、功能。但這是因緣和合所成,緣盡即滅。八、因果相續無間斷義:雖然剎那滅盡,然因果相續,沒有間斷。九、種種因果品類別義:各種現象的因果各自不同。十、因果更互相符順義:什麼因生什麼果,因與果永遠相一致。十一、因果決定無雜亂義:因果之間的關係為自然法則,有條不紊,不會錯亂。這十一義:大體可以分為兩大方面,前七義講的是一切現象普遍共具,不變不動的本性、本質,即佛學所謂“法性”,法性的內在真理,稱為“真諦”後四義講現象中表現出的因果關係。佛學稱為“法相”,此內在的真理名為“俗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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