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水文

區域水文

一定地域內水體的形態特徵、水文情勢及地理分布的規律。區域有按行政單位劃分的,也有按自然地帶水文條件或流域劃分的。按水文條件劃分可分為乾旱區(包括半乾旱區)、濕潤區、熱帶雨林區、喀斯特區、河口區、極地區、平原區、高寒區等,相應的有乾旱區水文、濕潤區水文等。

正文

任何一個地區水體的水文情勢,是當地氣候及其他自然地理各要素間相互作用的產物,它具有強烈的地帶性規律和特徵。因此,區域水文與區域氣候、區域地質、區域地貌、區域生物、區域海洋等一樣,都是區域自然地理的一個部分。
迄今為止,對區域水文的理解不完全一致。有些學者認為區域水文就是水文地理,也有些學者認為區域水文是對區域內水體進行一般性的描述和對徑流的簡單分析計算。現在區域水文已發展成為水文地理學的一個分支學科,其任務是研究一定地域的水文規律及其與自然地理諸要素間的關係,旨在為區域開發服務。
區域水文的傳統研究方法以野外實地考察為主,內容偏重於對各個水體形態的描述。隨著現代技術的發展,區域水文的研究也從表面的、定性的描述發展到研究水文現象內在機制和定量分析。水資源的估算、評價、合理開發利用,防止水體污染,保持生態平衡等,都已成為區域水文的重要研究內容。

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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