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海堤

至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境內北洋海堤長約11.5公里。 1961~1962年,集中力量為北洋外港7公里海堤砌石護坡,加高培厚到9米高程,提高防潮標準。 1986~1989年,先後整修沿海堤防13.7公里,搶修險工堤段33處計47.3公里,加高培厚5處計5.6公里。

唐建中年間(780~783年),吳興組織民眾在境內沿海修築堤防。後經宋、元、明、清朝代不斷整修,漸成體系。至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境內北洋海堤長約11.5公里。其中望江里堤段長2.5公里,延壽里堤段長約1公里,仁德里堤段長約0.5公里,孝義里堤段長7.5公里。清中期後,望江一帶因開墾地和鹽埕不斷擴大,增築海堤約10公里。20世紀40年代末,涵江境內海堤總長約30公里。民國時期,國民黨政府借興建堤防工程之名,倡設涵壩角票局,四處募股,濫發鈔票。事後又組織“查勘督修”,但均流於形式。海堤年久失修,決口時有發生。
1950年起,人民政府年年組織勞力對海堤全面加高培厚。1961~1962年,集中力量為北洋外港7公里海堤砌石護坡,加高培厚到9米高程,提高防潮標準。1962年,北洋海堤工程由晉江地區水電工程局勘察設計,工程分兩期進行。第一期於1962年1月動工,歷時1年零7個月,投入資金130.94萬元,每天投入勞力1.6萬人,共完成土石方55.159萬立方米。鰲山至哆頭的5900米堤段,經全面進行加高培厚後,堤頂寬達3.2~4.5米,堤外種植木麻黃、紅樹林400畝,作為防風林帶。第二期於1963~1964年進行,在1年時間裡,投入資金108.1萬元,勞力118.1011萬工日,完成土石方46.91萬立方米,對8600米長的堤段,提高加寬至3.2~4.5米。1968~1969年,鎮前至陳橋外港3公里海堤外坡乾砌塊石1米高,增強抵擋海浪沖刷能力。1984年10月,根據境內海岸線長、堤身單薄和險工隱患多的情況,區政府組織全區人民投入2.1萬工日,完成土石方1.4萬立方米,其中突擊搶修海堤,完成加高培厚和拋石護岸工程21處,加固堤防1882米,整治水閘4座,加固涵閘3座;1985年,以提高南埕海堤防禦標準為重點,帶動其他堤防工程的全面整治,全年投入資金10.35萬元,投入勞力3.9萬工日,完成土石方2.6萬立方米,其中修復水毀渠道3.2公里,加高海堤6處計2.7公里,搶修險工堤段10處計196米。同時處理堤上違章搭蓋,計拆除房屋6座計83平方米,取締3個堆石場。1986~1989年,先後整修沿海堤防13.7公里,搶修險工堤段33處計47.3公里,加高培厚5處計5.6公里。1990~1992年,發動民眾加固鰲山海堤2處和哆頭海堤12處。1993~1994年,對北洋海堤工程進行達標建設,其中鰲山至鯨山堤段長1790米的防浪牆漿砌,完成石方1168萬立方米。至1994年,涵江海堤達34公里,涵閘31座56孔,排洪閘9座32孔,保護境內所有耕地和10多萬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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