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積極推動、協調和管理我校與港澳台地區在教育、科研和學術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三、積極配合併完成各項有關港澳台地區來訪的接待任務。
具體職責:
1、組織並實施全校對港澳台交流工作的發展規劃,為學校提供相關諮詢;
2、統籌協調全校性的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計畫和項目,推動全校與港澳台地區大學和教育機構建立廣泛的交流合作關係,審核管理舉辦雙邊或多邊的學術研討會、報告會;

4、協調做好全校港澳台學生、研究學者和講學教師的日常生活管理。
5、辦理教職工和學生因公長短期赴港澳台地區及邀請港澳台地區人員來校相關手續;
6、負責學校的涉港澳台接待活動的策劃和實施
7、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涉港澳台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