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信託內容
動產信託功能
動產信託二是處置閒置設備。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由於國家產業政策的調整、企業內部產品結構調整以及企業改制、重組等行為,常導致仍具有生產能力的動產設備不適應新的企業發展規劃,進行變現處理又難以取得滿意的現金回報。通過信託投資公司將上述閒置的動產設備按類組合,補充配套,開發功能,提升生產盈利能力,再進行出租或出售,即解決了動產所有人閒置資產的浪費,節約了維護、儲存等管理費用,又能創造新的價值。這一信託品種適用於信託投資公司所在地的企業、事業單位之間實現閒置動產設備和其它財產的相互調劑,互通有無。
種類
動產信託管理動產信託:是由信託機構對動產設備進行適當的管理,並將動產設備出租給用戶使用,所獲收入扣除信託費用後作為信託收益交給受益人。(與傳統的設備租賃相似)
處理動產信託:是指信託機構在接受信託的同時,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將動產出售給用戶(類似於抵押貸款方式)。它與管理信託的區別在於:第一:信託目的是出售設備及收回貨款;第二:動產設備的所有權一開始就轉移給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根據買賣契約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償付貨款。
管理和處理動產信託:(又分為:a.出讓“受益權證書”方式;b.發行“信託證券”方式)是指將動產以出租的方式經營,信託終結時由使用單位購入的一種信託形式。它結合了管理動產和處理動產信託的特點,信託機構不僅負責動產設備的出租管理,而且還負責出售設備。
方式
動產信託的方式一般可分為三種:管理處理方式、處理方式和管理方式。(1)管理處理方式動產信託在這種動產信託中,受託人(信託機構)在一個信託協定下承擔對信託財產(動產)進行管理和處理兩項任務。例如,某項動產的所有者(機械設備製造商)和信託機構、設備用戶簽訂信託協定。設備所有權轉移給信託機構,由信託機構出租給用戶使用,信託期滿再出售給用戶。在信託期間,信託機構在一個信託協定項下,先後承擔了屬於管理性的代出租和屬於處理性的代出售兩項業務。這種動產信託方式稱為管理處理方式動產信託。
(2)處理方式動產信託在設立信託時,動產(如機械設備)所有者(委託人)把設備所有權轉移給信託機構,由信託機構代為出售給設備用戶,設備用戶向信託機構分期支付貨款和利息。
(3)管理方式動產信託在信託期間,動產(如電子計算機)所有者(委託人)根據信託契約把動產所有權轉移給信託機構,由信託機構受託出租給用戶使用,並通過向用戶收取租金收回設備全部價款,信託期滿收回設備。
目的
動產信託基本協定
動產信託⑴製造商或銷售商與信託機構間簽訂信託契約的預定。
⑵信託機構與動產設備使用者間關於出租和買賣設備的契約簽訂的約定。
⑶與信託契約、租賃契約相伴的轉移方法。
⑷轉移之後,如果發現動產設備有毛病,製造商或出售商有在一定期間內無償修理的義務和負損害賠償的責任,信託機構不負責任(瑕疵擔保責任的規定)。
⑸轉移之後,動產設備由於天災、不可抗拒力等原因造成損失或其他一切損害,除製造商或銷售商、信託機構負有責任外,使用者也負有責任(損害負擔的規定)。
2、處理方式。處理方式與管理方式的最終目的相同,即都是為了出售動產設備。但兩者在下面幾點上不同:
⑴信託機構與使用者之間的買賣及抵押權設定契約簽訂的約定。
⑵與信託契約、買賣契約相伴的轉移方法。
3、管理方式。在管理方式中,信託機構與使用者之間也要簽訂“出租及關於保養的契約”,但與管理處理方式有所不同,即製造商(或銷售商)與使用者之間的製造契約一般是在基本協定簽訂的同時或之後簽訂的,但在管理方式中,製造契約有可能先簽訂。這時就要求籤訂製造契約的變更契約。
基本程式
⒈出讓“受益權證書”方式什麼是受益權證書?受益權證書是一種由信託機構根據設備廠商轉移的信託財產開立的有價證券,持有者可以在金融市場上轉讓,到期可憑此證書要求信託機構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
⒉發行“信託證券”方式
什麼是信託證券?由信託機構向社會投資者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籌措的資金用於支付生產廠商的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