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生春

劉生春

劉生春,是個多義詞,一指原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二指磴口縣文化體育局副局長,又指邵武烈士。

原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劉生春(1911.5~1995.12),原名宗逑,江西省贛州市興國縣鼎龍鄉人。1932年5月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同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歷任紅軍排長、政治指導員。參加過中央蘇區第四、五次反“圍剿”戰鬥。參加了長征。抗日戰爭時期,歷任陝甘寧邊區慶環軍分區司令部警衛連政治指導員、三分區獨立騎兵營政治委員,關中分區警備一旅幹部股股長,東北三十旅六十八團副政治委員。解放戰爭時期,先後任冀熱遼軍區熱北分區騎兵團政治委員,騎兵第五師、步兵一一六師政治委員。新中國成立後,歷任遼東省公安總隊政治委員,遼寧省軍區政治部副主任,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1995年12月在瀋陽逝世,享年84歲。

劉生春劉生春

磴口縣文化體育局副局長

劉生春(1962.1-)男,河北石家莊人。大學文化,磴口縣文化體育局副局長。1983年7月畢業於內蒙古師範大學,被分配到磴口縣體育運動委員會工作。歷任群體股股長、辦公室主任兼政工。1986年深入學校主抓訓練工作,當年帶隊參加巴盟中學生足球賽,奪得全盟第一名。1995年任縣文體局副局長,分省民眾文化和體育工作。改變了全縣文化體育工作的落後局面,鄉(蘇木)文體工作站從無到有,並全部進入全盟達標文化站行列。1998年,在全盟文化體育工作評比中,磴口縣各項工作均進入先進行列。

體育局長劉生春體育局長劉生春

邵武烈士

劉生春(?-1942)男,福建省邵武縣衛閩鄉人。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鬥爭,為邵光順(邵武、光澤、順昌)游擊隊戰士,參加了閩北游擊根據地的抗日反頑游擊戰爭。1942年2月,國民黨頑固派調集重兵對邵武、建陽等閩北游擊區發動為期四個月的第二次軍事“清剿”。劉生春在反“清剿”鬥爭中被敵抓捕,在獄中受酷刑折磨,壯烈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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