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編審

介紹關於作為副編審的條件,如何才能做到副編審。

專業副編審應有較強的文字寫作和編輯加工能力,能對稿件的質量提出重要修改意見,能較好地解決書稿編輯加工過程中的疑難問題。

評定標準

副編審須系統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有較廣博的科學文化知識,對某學科有較系統的研究,有較高的理論水平;熟悉新聞出版法律、法規、政策,有較豐富的編輯出版工作經驗,策劃並組織實施省重點出版物選題,或獨立負責的報刊版面(欄目),在為兩個文明建設服務中產生良好的綜合效益,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跟蹤、掌握國內外相關學科的學術動態和編輯出版信息,公開發表、出版較高水平的論文、著作;有組織和指導本專業業務工作和培養專門人才的能力;熟練運用外語獲取信息和進行學術交流;恪守宣傳工作紀律,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適用範圍

副編審資格條件,適用於本省經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成立的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期刊、學報、專業報紙(指不以發布新聞為主的報紙)等出版單位中,從事文字編輯(含書刊宣傳)、美術編輯(含美術創作、裝幀設計、封面設計、美術攝影)、音像、電子出版物編輯、技術編輯(含版式設計、插圖設計、繪圖、發稿、發排、發印、剪輯)和圖書校對等工作的在職在崗出版專業人員。

學歷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獲得博士學位,取得中級資格(文字編輯、美術編輯、音像、電子出版物編輯、技術編輯、一級校對,下同)後,受聘中級職務(文字編輯、美術編輯、音像、電子出版物編輯、技術編輯、一級校對,下同)2年以上。

(二)獲得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中級資格後,受聘中級職務5年以上。

(三)獲得大學專科畢業學歷,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中級資格後,受聘中級職務5年以上。

(四)雖不具備上述學歷(學位),但取得中級資格後,受聘中級職務5年以上;或具備上述學歷(學位),取得中級資格後,受聘中級職務3年以上。任現職期間,並具備下列條件之兩項者:1、獲省以上有突出貢獻專家或優秀中、青年專家或優秀中、青年出版工作者稱號。2、獨立擔任組稿和責任編輯的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或主編的報刊,獲得國家級獎1個和全國性專業獎1個;或獨立擔任封面裝幀設計或技術設計的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其封面裝幀設計或技術設計獲得國家級獎3個;或獨立擔任終校的圖書,獲得國家級校對質量獎2個。3、正式出版的個人專著獲得國家級二等獎1個或省(部)級一、二等獎各1個;或公開發表的個人作品累計獲得省(部)級一等獎3個;或個人創作的美術作品被中國美術館收藏1件(幅)或被省美術館收藏2件(幅)。

外語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參加全國或全省統一命題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二)1977年恢復高考統考前入學的大中專畢業生,現從事古籍、古漢語、古典文學、古代史、地方史志工作者,可選考外語或古漢語,參加全國或全省統一命題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1、獲得博士學位。2、任現職期間公派出國留學或工作,出國前通過國家出國人員外語水平考試,並在國外學習或工作1年以上。

 繼續教育條件:任現職期間,按照《廣東省科學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結合實際專業技術工作需要,參加以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為主要內容的繼續教育,達到規定的要求,並提交完成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

資歷條件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從事文字、音像、電子出版物編輯工作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實際承擔國家或省重點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的編輯工作;或實際負責報刊重要版面(欄目)的編輯工作。2、策划過省級以上的重點選題,在其中擔任主要策劃者,並經實踐證明具有較強的選題策劃能力。3、完成過重要的編審任務,複審過重要稿件,並提出過有重要價值的書面複審意見。4.制訂過重要選題計畫、組稿計畫和參與制訂過一個單位或部門的中、長期選題規劃,並在組織實施過程中起主要骨幹作用。5、指導過專業技術人員的學習和工作。6、蒐集和研究相關學科的學術動態和編輯出版信息,提出過改進編輯出版工作的有參考價值的建議和方案。

(二)從事美術編輯工作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實際承擔國家或省重點圖書(美術類)的編輯工作,並在其中擔任責任編輯;或實際負責報刊的美術編輯的主要工作。2、策划過省級以上的重點選題(美術類),在其中擔任主要策劃者,並經實踐證明具有較強的選題策劃能力。3、完成過重要的編審任務,複審過重要稿件,並提出過有重要價值的書面複審意見。4、制訂過重要選題計畫和組稿計畫,並具體組織實施。5、指導過專業技術人員的學習和工作。6、蒐集和研究相關學科的學術動態和編輯出版信息,提出過改進編輯出版工作的有參考價值的建議和方案。

(三)從事技術編輯、校對工作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獨立承擔過古籍、工具書、辭書等各種不同書稿的技術設計工作;或終校過上述各類不同書稿;或獨立承擔過技術難度較大的音像、電子出版物的剪輯工作。2、獨立承擔過國家和省重點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的責任技編或責任校對。3、根據各種特殊的、重要的或複雜的稿件的要求,提出過技術設計或校對方案。4、指導過專業技術人員的學習和工作。5、蒐集和研究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技術設計或校對的信息,提出過改進技術設計或校對的有參考價值的建議和方案。

業績成果條件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獨立策劃的選題,並擔任組稿和責任編輯的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或主編報刊,獲得國家級獎1個或全國性專業獎及省(部)級獎各1個或省(部)級一等獎2個;或獨立擔任封面裝幀設計的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其封面裝幀設計獲得國家級獎2個或省(部)級一等獎3個。

(二)擔任責任編輯的國家或省重點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出版後有3種各被2家省級報刊選載或評論,並獲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或主編的報刊在全國有較大的影響,擔任責任編輯的文章有20篇被省級報刊轉載或評介。

(三)擔任責任編輯的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不含教材、教輔讀物)的重印、重版率達到50%及以上。

(四)擔任責任編輯的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被評為全國優秀暢銷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2種或省級優秀暢銷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3種。

(五)獨立策劃並擔任責任編輯,列入國家的重點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出版規劃,並在任期間出版1種(套)。

(六)獨立策劃並擔任責任編輯的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向海外及港、澳、台地區轉讓著作權3種(套),並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七)獨立擔任責任技術編輯的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其技術設計獲得國家級獎及省(部)級一等獎各1個或省(部)級一等獎3個;或獨立擔任責任校對的圖書獲得國家級校對質量優秀獎1個或省(部)級校對質量優秀獎2個。

(八)發現並解決技術設計或校對工作中1個重大疑難問題,其書稿設計有較高水平,得到國內2位同行專家撰文發表好評或被2家省級報刊評介,或擔任終校的圖書有3種為優秀品。

(九)提出改進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技術設計或校對工作的建議和方案,並被本系統或本行業採納、推廣。

著作條件

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

(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公開發表論文、出版著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出版有價值的著作或譯著1部,並在省(部)級報刊(不含本單位主辦的報刊,下同)發表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論文2篇。

2、在國家級報刊發表有較高學術水平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論文3篇。

3、在省(部)級報刊發表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論文3篇,並在國家級報刊發表2000字以上的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評論文章2篇。

(二)撰寫與本專業有關的業務資料,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為解決稿件的重大問題撰寫的審稿意見1篇。

2、起草指導本專業工作的檔案或專項技術報告2份。

3、為書報刊撰寫的前言、後記、序、跋、發刊詞等4篇。

4、指導專業進修的講稿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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