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威伏熊

分威伏熊,分威要效法行將偷襲的熊。所謂分威,就是要把自己的神威隱藏起來。

簡介

計源
分威法伏熊。分威者,神之覆也。
計譯
威要效法行將偷襲的熊。所謂分威,就是要把自己的神威隱藏起來。
計評
此計名出自《鬼谷子·本經陰符七篇》。此計在分散敵人的威勢時,首先要象猛熊撲人前那樣靜付靜藏,我方早有準備而讓敵手毫無防備。這是分人之威的第一步。敵人像瞎子一樣什麼也看不見,毫無防備,我方象猛熊那樣猛撲過去,像猛熊那樣一屁股把獵物坐在腚下,壓倒獵物,這是分人之威的第二步。
分人之威而制人的關鍵在於迷惑對方,使對手看不透我方,折服在我方的威勢前。此計如今在商戰中也多有套用。

運用

威爾遜的“伏熊術”
20世紀40年代,威爾遜從父親手裡繼承了美國塞洛克斯公司。一天,德國籍發明家約翰。羅梭同威爾遜談到自己正在研製中的乾式複印機,兩人一拍即合,同意雙方合夥共同開發。
經過反覆研製,塞洛克斯公司終於製作出乾式複印機樣機——塞洛克斯914型複印機!當時,市面上所有的複印機都是濕式的,使用前必須用專門塗過感光材料的複印紙,印出的是濕漉漉的檔案,需要乾透才能取走,用起來麻煩極了。對比之下,乾式複印機則便利多了。
威爾遜決定把此產品作為“主力產品”推出。起初,威爾遜打算把首批貨以成本價銷售,以圖開拓市場。他的律師提醒說:這是傾銷,是法律不允許的。於是,威爾遜將價格定為2.95萬美元。其實,乾式複印機的成本僅2400美元,他卻喊出了相當於其十多倍的高價。這可把副總經理羅梭嚇呆了。
當時的法律禁止高價出售商品,威爾遜卻信心百倍,他解釋道:“我不出售成品,而是出售品質和服務,這就夠了。”
不出威爾遜所料,這種新型複印機因定價過高被禁止出售。但由於展銷期間已經向人們顯示出它獨特的性能,消費者莫不渴望能儘快套用這種奇特的機器。
威爾遜已經獲得了複印機的專利權,“只此一家,別無分店”。所以當他把新型複印機以出租服務的形式重新推出時,顧客頓時蜂擁而至。儘管租金不低,由於受以前高定價潛意識的影響,仍然認為物有所值。
1960年,威爾遜的黃金時代到了。乾式複印機很快流行起來,公司加快了生產速度,產品仍然供不應求。
由於產品被塞洛克斯公司獨家壟斷,加上原有的高額租金的影響,所以塞洛克斯914型複印機仍以高價出售,大量的利潤像潮水一樣滾滾而來。這一年,公司營業額高達3300萬美元,市場占有率已達15%;五年後,公司營業額上升至4億美元,市場占有率達到66%,大大超過了濕式複印機;到了1966年,營業額上升到5.3億美元。
塞洛克斯公司被美國的《財富》雜誌評為十年內發展最快的公司,從此邁入巨型企業的行列。
威爾遜的成功在於他很好地運用了“伏熊術”。表面上看是法律禁止了威爾遜高價出售,實際上是威爾遜借法律威勢,封住了消費者購買之門,把他們逼向威爾遜為其準備的租借之路。同時,威爾遜還制定了高租金,打消了消費者廉價租用的念頭,為以後高價出售做好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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