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判

語出:(1).剖析;評斷。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文學》:“三乘佛家滯義, 支道林 分判,使三乘炳然。”《陳書·宣帝紀》:“自今應尚書曹、府、寺、內省監、司文案,悉付局參議分判。”(2).分離。 宋 陶穀 《清異錄·鷹觜香》:“ 番禺 牙儈 徐審 與舶主 何吉羅 洽密,不忍分判。”

解釋

1.剖析;評斷。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文學》:“三乘佛家滯義,支道林分判,使三乘炳然。”《陳書·宣帝紀》:“自今應尚書曹、府、寺、內省監、司文案,悉付局參議分判。”
2.分離。宋陶穀《清異錄·鷹觜香》:“番禺牙儈徐審與舶主何吉羅洽密,不忍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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