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教育局

六安市教育局

六安市教育局,研究擬定全市教育發展戰略和教育工作的政策、規定;監督、監察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以及教育法律、法規。

基本信息

機構職能

1、研究擬定全市教育發展戰略和教育工作的政策、規定;監督、監察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以及教育法律、法規。
2、研究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協調、指導、實施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工作。
3、管理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高、中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規劃、管理社會力量辦學、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實施中等、初等和學前教育的課程計畫、課時改革,規劃實施地方教材建設。
4、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組織對中國小收費檢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市直學校和全市教育系統的各級各類學校進行紀檢和監察工作。
5、負責市屬學校領導班子的建設;協助縣區委做好縣區管理的省、市示範普通高中、重點職業高中、師範學校、教師進修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工作。
6、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教育系統的統戰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和市屬學校文明創建工作,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德育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安全、國防、禁毒教育工作。
7、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市屬學校師資的綜合管理。
8、管理直屬學校、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師範學校和市屬學校的學籍
9、管理全市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全市高中階段教育的各類招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職高專、普通高中、職業中專招生計畫;歸口管理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意見;負責畢業生就業推薦工作。
10、指導辦理外援項目的申報及協調服務工作。
11、主管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水平測試工作。
12、管理和指導教育系統的教育學會、協會工作。
13、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職能

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重要檔案、報告的起草;負責重要事項的監查督辦;負責文電處理、檔案、信訪、信息、保衛、保密、計畫生育及教育法制和新聞宣傳等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外事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教育系統的統戰工作;負責市直學校文明創建工作;參與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人事科(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市屬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歸口管理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會同人事部門擬定就業指導意見並負責推薦工作;負責市屬學校師資的綜合管理;負責全市中國小校長崗位培訓工作;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職能部門的安排和指導,做好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市屬學校黨的建設工作;承擔和指導全市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承擔局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科

負責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和本局相關科室擬定全市高職高專、普通高中、職業中專學校招生計畫;指導制訂教育系統學校基建投資計畫;指導中國小危房改造工作;監測各地教育經費執行和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統計;指導管理教育外援經費和教育貸款;會同有關部門檢查各級各類學校的收費情況;負責局屬事業單位及直屬學校經費預決算;協調國家高等院校學生助學貸款有關工作。

基礎教育科

管理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含特殊教育和學前教育以及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中國小和幼稚園)工作;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布局、結構調整及課程改革;指導中國小思想政治工作及德育教育工作;指導中國小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安全、國防、禁毒教育工作;指導辦好示範高中、國中、國小、幼稚園;會同有關科室編制普通高中招生計畫並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指導全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及市屬學校學籍管理;監督基礎教育教學計畫執行和中國小教材、教輔用書、教學用具的使用情況;研究制定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規定及評估標準;參與中國小教師與教育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

職業和成人教育科

統籌規劃、協調全市職業和成人教育工作並指導實施;管理全市職業高中學籍;負責職業學校、成人教育學校(含電大六安分校)教育教學管理;研究擬定全市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教育綜合改革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工作;組織、實施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

電教館(師訓辦公室)

宣傳貫徹電化教化教育方針、政策,制定本地區的電化教育發展規劃;發展和建設衛星電視教育網、點和遠距離教育為各類教育對象服務;發展本地區學校電化教育,為推進學校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服務;編制鄉土電教教材,搞好電教教材的收、錄、引進、管理、編目和交流工作,建設本地區的教材服務網路;對本地區電教進行檢查、指導、管理,定期總結、交流經驗,培訓電教人員;指導電化教育教學研究工作。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教師繼續教育規定和政策,開展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根據本地區實際,指定中國小繼續教育培訓計畫,分期、分批完成每周期的教師培訓任務,會同有關科室做好中國小教師管理和校本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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