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項主張

八項主張

199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江澤民在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等單位舉辦的新春茶話會上,發表了題為《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講話。

背景

江澤民這一重要講話繼承和發展了鄧小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思想,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團結兩岸同胞,共同完成祖國和平統一大業的決心和誠意,是解決台灣問題的綱領性檔案,對發展兩岸關係、推動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具有重大歷史意義和現實指導意義。江澤民在這一講話中,就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若干重要問題提出了八項看法和主張。

主要內容

(一)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

中國的主權和領土決不容許分割。任何製造“台灣獨立”的言論和行動,都應堅決反對;主張“分裂分治”、“階段性兩個中國”等等,違背一個中國的原則,也應堅決反對。

(二)對於台灣同外國發展民間性經濟文化關係,我們不持異議。

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並依據有關國際組織的章程,台灣已經以“中國台北”名義參與亞洲開發銀行、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等經濟性國際組織。但是,我們反對台灣以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為目的的所謂“擴大國際生存空間”的活動。一切愛國的台灣同胞和有識之士都會認識到,進行這類活動並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使“台獨”勢力更加肆無忌憚地破壞和平統一的進程。只有實現和平統一後,台灣同胞才能與全國各族人民一道,真正充分地共享偉大祖國在國際上的尊嚴和榮譽。

(三)進行海峽兩岸和平統一談判,是我們的一貫主張。

在和平統一談判的過程中,可以吸收兩岸各黨派、團體有代表性的人士參加。我在1992年10月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說:“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包括就兩岸正式談判的方式同台灣方面進行討論,找到雙方都認為合適的辦法。”我們所說的“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當然也包括台灣當局關心的各種問題。我們曾經多次建議雙方就“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逐步實現和平統一”進行談判。在此,我再次鄭重建議舉行這項談判,並且提議,作為第一步,雙方可先就“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定。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的發展進行規劃。至於政治談判的名義、地點、方式等問題,只要早日進行平等協商,總可找出雙方都可以接受的解決辦法。

(四)努力實現和平統一,中國人不打中國人。

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決不是針對台灣同胞,而是針對外國勢力干涉中國統一和搞“台灣獨立”的圖謀的。我們完全相信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僑胞理解我們的這一原則立場。

(五)面向21世紀世界經濟的發展,要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以利於兩岸經濟共同繁榮,造福整箇中華民族。我們主張不以政治分歧去影響、干擾兩岸經濟合作。我們將繼續長期執行鼓勵台商投資的政策,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不論在什麼情況下,我們都將切實維護台商的一切正當權益。要繼續加強兩岸同胞的相互往來和交流,增進了解和互信。兩岸直接通郵、通航、通商,是兩岸經濟發展和各方面交往的客觀需要,也是兩岸同胞利益之所在,完全應當採取實際步驟加速實現直接“三通”。要促進兩岸事務性商談。我們贊成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商談並且簽訂保護台商投資權益的民間性協定。

(六)中華各族兒女共同創造的五千年燦爛文化,始終是維繫全體中國人的精神紐帶,也是實現和平統一的一個重要基礎。兩岸同胞要共同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

(七)2100萬台灣同胞,不論是台灣省籍還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國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要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生活方式和當家作主的願望,保護台灣同胞一切正當權益。我們黨和政府各有關部門,包括駐外機構,要加強與台灣同胞的聯繫,傾聽他們的意見和要求,關心、照顧他們的利益,儘可能幫助他們解決困難。我們希望台灣島內社會安定、經濟發展、生活富裕;也希望台灣各黨派以理性、前瞻和建設性的態度推動兩岸關係發展。我們歡迎台灣各黨派、各界人士,同我們交換有關兩岸關係與和平統一的意見,也歡迎他們前來參觀、訪問。凡是為中國統一作出貢獻的各方面人士,歷史將永遠銘記他們的功績。

(八)我們歡迎台灣當局的領導人以適當身份前來訪問;我們也願意接受台灣方面的邀請,前往台灣。可以共商國是,也可以先就某些問題交換意見,就是相互走走看看,也是有益的。中國人的事我們自己辦,不需要藉助任何國際場合。海峽咫尺,殷殷相望,總要有來有往,不能“老死不相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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