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化

內部化是指特定團體或社會中的個體把該團體或社會的期望和要求吸收為指導自身行動的規範的過程。

內部化

正文

特定團體或社會中的個體把該團體或社會的期望和要求吸收為指導自身行動的規範的過程。人們在長期的社會相互作用中發展和保持了對適當行為與不適當行為的共同期望和要求,表現為公認的準則,包括共同認可的價值觀態度、行為方式、禁律等。它們具有某一特定團體或特定社會的特點。當團體或社會的新成員開始與他人發生相互作用時,就有可能逐步地接受公認的準則並使之轉化為自我準則。這種內部化過程有兩個重要意義:一是使個體按照外部的期望和要求來塑造和調節自身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等,從而決定了個體的價值體系和行為準則的社會性;二是通過對個體的社會行為進行比強制性約束範圍廣泛得多的非強制性調整,有效地維持了社會秩序。
內部化的觀點首先由精神分析學派和認知學派提出,行為主義和社會學理論也承認內部化過程的存在。但在解釋其過程時各派有不同的側重點。在S.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說中,內部化常被用作認同的同義詞,被用來解釋他的人格發展臆說和所謂人格的3個組成部分(本我、自我、超我)之間的關係,表示把他人的各種特性結合到自己的人格中去的過程,行為主義論者雖然也接受內部化的假說,但認為它也不過是個體的一種學習過程。社會學習理論一般不承認內部化的重要性,簡單地認為內部化只是表明了兒童的某些行為是否受到獎勵而學習到某種特定刺激會引起哪種反應,而不是把外部期望轉化為自己的標準。L.科爾伯格的認知論則用內部化來著重說明兒童道德發展水平的模式。
內部化的內容包括有價值體系內部化、社會態度內部化、道德內部化、行為準則內部化、角色認同等。有人認為,內部化的發展是一個漸進的長期的過程,它可分為3個水平:①特定行為之所以發生,是為了避免懲罰、獲得獎勵。這是初級水平。②由於認同榜樣的作用成為了盡義務滿足社會或他人的期望而選擇某一行為。這是次級水平。③不僅為了盡義務,而且充分了解準則的正確性並把它們視作自己的需要,從而有原則地調節自己的行為。這是最高級水平,這時候完全的內部化得以實現。內部化的實現要通過兩條途徑:一是角色認同,包括性別角色認同和社會角色認同;二是獎勵與懲罰,包括施行獎勵或懲罰過程中所產生的初級強化和施行時的附加刺激在停止施行後繼續起作用而產生的次級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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