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化煙霧

光化煙霧

光化學煙霧(photo-chemical smog[1] )是汽車、工廠等污染源排入大氣的碳氫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x)等一次污染物在陽光(紫外光)作用下發生光化學反應生成二次污染物,參與光化學反應過程的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的混合物(其中有氣體污染物,也有氣溶膠)所形成的煙霧污染現象,是碳氫化合物在紫外線作用下生成的有害淺藍色煙霧。

簡介

光化煙霧光化煙霧
又稱“光化學污染(photochemical pollution)”。大氣中因光化學反應而形成的有害混合煙霧。如大氣中碳氫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在陽光的作用下起化學反應所產生的化學污染物。
大氣中的有機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在陽光作用下形成的一種有害混合煙霧。其有特殊氣味、刺激眼睛、傷害植物和使大氣能見度降低。刺激眼睛是光化煙霧的明顯徵象,刺激的大小則反映光化煙霧的強弱。1944年美國洛杉磯首次發生光化煙霧,此後洛杉磯、東京、墨西哥城、蘭州上海及其他許多汽車多污染重的城市,都曾出現過,目前已成為許多大城市的一種主要空氣污染現象。

光化煙霧的形成

過程十分複雜,無機和有機化合物都參加了反應,無機化合物為數不多,無機化合物的反應已經明確,有機化合物為數眾多,反應相當複雜。有人說要用 102個反應式來描述整個過程,其複雜程度可想而知。目前可以肯定的是:在對流層可見太陽光作用下引起的光化煙霧,參加反應的污染物主要是二氧化氮、一氧化氮、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等,它們是由汽車煉油工業、石油化學工業排出的一次污染物,還有臭氧、過氧乙醯硝酸酯PAN、等二次污染物。光化煙霧對人體健康有較大危害,除刺激眼睛外,還會引發氣喘病、鼻炎肺炎頭痛噁心等。因此,應當控制污染物排放,避免生成光化煙霧。氣象條件對光化煙霧的形成有重要影響,在有強烈日照的晴日、微風、接地逆溫層存在時容易形成。在這種條件下減少污染物排放是防止產生光化煙霧的一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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