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理論

價格理論

價格理論是在長期價格實踐中逐漸孕育出的理論,目前已經形成和發展為系統的價格理論體系。其發展過程可以分為古代價格理論的萌芽和形成、歐洲古典經濟學的價格理論、馬克思主義價格理論三個大的階段。現在,價格理論仍在不斷發展。

發展歷程

人類對價格理論的探索源遠流長。早在2000多年前,亞里士多德就研究過商品交換,他認為商品之所以交換,肯定存在某種等同的東西。

從發展階段來看,我們可把價格理論的發展大致分為四個階段:啟蒙階段爭議階段初步統一階段進一步發展和再反思階段。

啟蒙階段

啟蒙階段為16世紀以前。這一階段的主要研究者包括馬格努斯、阿奎那等。這一階段價格理論研究的特點,是提出各種解釋價格的初步思想。例如,阿爾貝圖斯·馬格努斯從勞動和花費角度闡述了價值理論,他認為,產品是依據同勞動的關係來測量的。托馬斯·阿奎那則試圖通過強調人的需求來改進馬格努斯的理論,他認為價格隨需要而變動。

爭議階段

爭議階段為17世紀到19世紀末。這一階段的主要研究者包括配第李嘉圖穆勒、馬克思等勞動價值論者,以及門格爾、傑文斯、瓦爾拉斯、維塞爾等邊際效用價值論者。這一階段的主要特點,是兩個學派之間的對立與爭議:勞動價值論者認為價格決定於生產商品的代價(勞動,生產成本等),而效用價值論者則認為商品價格決定於商品的邊際效用。

初步統一階段

初步統一階段為19世紀末到20世紀中期,這一階段的主要研究者包括馬歇爾、張伯倫、羅賓遜夫人等。這一階段價格理論研究的主要特點,是以馬歇爾的價格理論為代表的供求均衡價格理論得以形成、發展和完善。

完善階段

進一步發展和再反思階段為20世紀中期以後。這一階段的主要研究者包括Stigler、Peter、Friedman、Hirshleifer、Schefold等。這一階段的特點,是在對原有價格理論進一步完善的同時,並進行了反思。例如,Stigler(1946)對不完全信息價格決定進行了研究,而Peter(1960)、Schefold(1985)則對馬歇爾的價格理論進行了深入地反思。

改革開發以來,我國的一些研究者谷書堂(1985)、蘇星(1992)、衛興華(2000)、晏智傑(2001)、曹國奇(2002)、鄭克中(2003)、徐毅(2005)、汪林海(2008)等對價格決定問題也進行了深入的探索。

學派劃分

從學派劃分來看,我們可把經濟學史上的價格理論分為勞動價值論學派、邊際效用價值論學派、供求均衡學派和斯拉法價格論學派等四個學派。

勞動價值論學派

勞動價值論學派的學者有馬格努斯、配第、穆勒、馬克思也可以劃入這一學派。該學派認為,商品價格(價值)決定於生產商品的代價(如生產成本、勞動、社會必要勞動等)。

邊際效用學派

邊際效用學派的主要學者有門格爾、傑文斯、瓦爾拉斯、維塞爾等。該學派認為,商品價格決定於商品的效用(邊際效用)。

供求均衡價格學派

的主要代表人物,是馬歇爾等學者。該學派認為,商品價格是由商品的供給和需求雙方的均衡點決定的。

斯拉法價格學派

斯拉法價格學派的代表人物是斯拉法。斯拉法認為,商品價格是由生產投入-產出關係和勞資分配關係決定的。

馬歇爾的均衡價格理論已經成為當前主流的價格決定理論。例如,當前主要經濟學教科書都認為,在完全競爭市場下,短期內,商品價格是由供求均衡點決定的,長期內(長期競爭均衡時),商品價格等於長期平均成本的最低值。這一觀點,實際上可認為是馬歇爾《經濟學原理》中的“短時期內,效用對價值起著主要的影響作用,而在長時期內,生產成本對價格起著主要的影響作用”的現代版本。

主要研究者及其成果

專門研究價格理論的研究者包括赫舒拉發、弗里德曼、斯蒂格勒、汪林海等,這幾位研究者都有以“價格理論”為書名的學術專著。

中外著作

[美]米爾頓.弗里德曼《價格理論》

價格理論價格理論

《價格理論》一書的作者米爾頓·弗里德曼是當今世界著名的經濟學家之一,貨幣主義的創始人,197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他曾先後在美國芝加哥大學等多所院校任教,參加了美國許多學術團體和組織,是美國經濟協會、數量統計協會、經濟計量協會、蒙特·佩萊林學會的會員。1967年出任美國經濟協會會長,1970年出任美國蒙特·佩萊林學會會長。現在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任高級研究員。1980年和1988年曾兩次來我國訪問,對我國的通貨膨脹問題和價格改革發表了自己的見解。弗里德曼的論文和著作豐厚,《價格理論》是他個體經濟學思想的全面體現,我國經濟學界對他的總量經濟學理論即貨幣理論了解較多,而對他的價格理論所知甚少。弗里德曼始終認為,作為一個真正的經濟學家,應該掌握整體經濟理論,即包括兩個分支:價格理論和貨幣理論,他一直在這兩方面努力探索,而且價格理論是他貨幣理論的基礎。因此,我們要想全面把握弗里德曼的經濟思想,無疑要了解他的價格理論。

弗里德曼是美國芝加哥學派的領袖,他一直遵循芝加哥學派的傳統,主張經濟自由主義,被稱為反凱恩斯主義的先鋒。因此,《價格理論》一書中芝加哥學派的特點十分鮮明,書中多處對其它經濟學派提出質疑和批判。弗里德曼曾對譯者這樣介紹芝加哥學派與其它經濟學派之間的區別,他說:“我相信芝加哥學派與其它經濟學家之間的區別是非常不同的另一種東西。它更多地與對‘價格理論’的態度有關。芝加哥學派在方法上是馬歇爾式的,是把經濟理論看作用於分析具體問題的一部發動機;而瓦爾拉斯學派及其它學派則傾向於強調抽象理論本身的意義。”因此,本書的翻譯出版有助於我們了解經濟學領域中的重要學派——芝加哥學派的基本觀點。在《價格理論》一書中,弗里德曼還引入一些貨幣理論,將巨觀經濟理論套用於微觀經濟分析,因此,該書具有新意。

弗里德曼作為一名西方自由主義經濟學家,站在其自身的立場上,在本書中對馬克思的經濟學理論有幾處議論,讀者在閱讀本書時要注意鑑別。

價格理論價格理論

對《價格理論》在中國的翻譯出版,弗里德曼教授給予了熱情的支持,並給該書的中文版寫了序言,他希望這本書在中國的出版,能對中國正在進行的經濟體制改革有所貢獻。該書各章節的譯者:魯曉龍(序言、第一章、第二章)、邵虹(第三章、第四章)、曹建軍(第五章、第十一章)、李明哲(第六章、第七章)、盧鳳霞(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李黎(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和姜潤宇(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本書後的附錄未譯出。全書的譯文校訂由過庚吉、李黎、魯曉龍負責。

[中]汪林海的《價格理論》

中文《價格理論》一書的作者汪林海現任《亞洲經濟評論》主編。汪林海是嶄露頭角的華人經濟學家,也是近年最活躍的理論經濟學研究者之一,《價格理論》一書代表了汪林海的主要個體經濟學思想。

汪林海的《價格理論》全書20萬字,分為九篇三十一章。該書對現有價格理論的研究成果進行了綜合,完善了消費者選擇理論,建立了二元價格理論,並詳細介紹了房價理論。該書內容全面、語言通俗,可作為學習價格理論的教材。

[美]斯蒂格勒與《價格理論》

斯蒂格勒(George Stigler),在美國經濟大蕭條即將到來之時,他進入了華盛頓大學,並於1931年獲得工商管理學學士學位。大學畢業後,來到西北大學攻讀碩士學位,畢業後,斯蒂格勒進入芝加哥大學。1936年離開芝加哥來到艾姆斯地區的依阿華州立大學任助理教授。

在斯蒂格勒的早期學術生涯中,他對經濟學的許多領域都感興趣。他就著手撰寫他的第一本專著《競爭價格理論》(1942)。1946年,他又推出了《價格理論》。

斯蒂格勒是芝加哥學派在個體經濟學方面的代表人物,他是信息經濟學的創始人之一,他認為,如果消費者在獲得商品質量、價格和購買時機的信息成本過大,那么,使得購買者將既不能,也不想得到充分的信息,從而造成了同一種商品存在著不同價格。斯蒂格勒認為這是不可避免的、正常的市場現象,並不需要人為的干預。斯蒂格勒的觀點更新了個體經濟學的市場理論中關於一種商品只存在一種價格的假定。在研究過程中,斯蒂格勒還把這種分析延伸到勞動市場。這些研究開創了一個被稱“信息經濟學”的一個新的研究領域。

斯蒂格勒在價格理論上的重要著作是其《價格理論》。在其《價格理論》中,斯蒂格勒對不完全信息下的消費者價格搜尋活動進行了詳細的分析。斯蒂格勒指出,在不完全信息下,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價格受到價格分布和消費者的搜尋成本的影響,在不完全信息下,同樣的商品的實際售價可能不同,而在完全信息下,同樣的商品之間的價格偏差將接近於0。

相關閱讀:人類歷史上的價格理論

1、中國古代春秋戰國時期的價格理論。撇開中國遠古時代關於交換與貨幣的種種傳說不算,至遲到商代,中國的商品交換已經發展到出現專門商人的程度,並且以海貝作為貨幣,商代晚期還出現了銅貝。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由於商業的發展,出現了各種形態的銅鑄幣,並且黃金已經在交換上大量使用。與此相聯繫,有關商品交換、商業、貨幣和價格的理論也逐漸增多,在古代世界價格理論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2、古希臘時代的價格理論。古代希臘在歐洲和世界發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關於商品交換和價格的理論也相當豐富,源遠流長。公元前12世紀到公元前8世紀的希臘歷史稱為“英雄時代”,因荷馬史詩的流傳又稱為“荷馬時代”。當時以物物交換為主,商品交換時的主要“價格標準”是家畜,如全套青銅甲冑值牛4頭,而全套黃金甲冑值牛100頭,女奴隸視其技能和美醜的差異很大,一個普通女奴值牛4頭,而一個出色的女奴值牛20頭。公元前7世紀,古希臘農民詩人HESIOD在其史詩《工作與日曆》中提出了人們在經濟生活中值得注意的缺少性,選擇和資源配置等三大問題,並鼓勵“善良的競爭”。這在古代經濟思想史上是非常罕見的,雖然他沒有進行具體的分析,也沒有直接對價格問題進行探討,但他的這一卓越見解對近代西方經濟學有著不可磨滅的影響。

3、歐洲古典價格學理論。西方古典經濟學在價格理論方面有了重大突破。歐洲自古希臘時代以後,又經歷了羅馬時代、中世紀時代、重商主義時代,價格理論又的到進一步發展。較有影響的如13世紀義大利神學家托馬斯*阿筌那的公平價格理論,16世紀至17世紀英國重商主義者托馬斯*孟在貿易差額理論和價格競爭理論等,但總的說來,在價格理論上並沒有什麼重大的進展。17世紀中葉至19世紀初葉西方古典經濟學的產生和發展才是價格理論有了突破性的進展。古典經濟學的代表任務有配第、斯密、李嘉圖等,其中尤其以斯密和李嘉圖的影響更大。

[中]何全勝的《新價格理論》

《交易理論》(何全勝,2010)一書,從傳統價格理論的謬誤之中,重新去尋找價格的形成機制,並根據價格形成的不同方式,將價格分為內生價格和外生價格,從而建立了“新價格理論”。

從交易的角度來說,由供求雙方經過自由交易所形成的價格,稱為市場價格,這種價格實質上是一種內生價格,是由交易雙方在在一個市場內部經過自由競爭後而形成的。也就是說,內生價格是由供求決定的,因此,供求決定價格,當供給不變,需求增加,價格將會上漲;當需求不變,供給增加,價格將會下降。其中,需求是指實際購買量,供給是指實際生產量,那么,就有:需求=供給—庫存。

與市場價格相比較,管制價格則屬於外生價格,是由交易雙方以外的因素所形成的價格。

外生價格不是由市場競爭而形成的,不是交易雙方自由意志的體現,因此違背了自由市場的交易原則,對需求者和供給者都有影響,因此,外生價格對需求者有“需求效應”,對供給者有“供給效應”。外生價格不是由供求決定的,因而會對供求產生影響,也許正是基於這一點,傳統經濟學家認為價格能夠決定供求,顯然是不明白內生價格與外生價格的區別和聯繫。

外生價格的作用是以內生價格為基礎的。

當外生價格高於內生價格時,需求者收入和替代品的價格不變,會提高需求而降低其他替代物品的需求,反之亦然,這種情況稱為外生價格的“需求效應”。在這裡需要注意“需求效應”與傳統價格理論的區別。當外生價格低於內生價格,即使提高外生價格,如果提高后的外生價格依然低於內生價格,需求依然不會降低,如:自來水的價格。因此,價格上漲,需求可能增加,也可能減少。傳統價格理論認為價格上漲必然導致需求減少,顯然不能很好的解釋自來水的價格。

外生價格同樣會對供給者產生影響,如果外生價格高於內生價格,供給者的成本不變,同樣的銷售量會降低利潤,因此,供給者會減少供給,這稱為外生價格的“供給效應”。同樣,“供給效應”與傳統價格理論中的供給理論也有本質的區別。傳統價格理論認為價格上漲,供給會增加。但是,當外生價格低於內生價格時,如果外生價格提高后仍然低於內生價格,供給者在這個價格下可能還是處於虧損狀態,只是比提高價格前虧的少些而已,因此不會增加供給量。這同樣也可以解釋自來水價格。

外生價格的“需求效應”和“供給效應”同時產生作用,那么,實際交易量會增加還是降低就是不確定的,也就是說,外生價格對實際經濟的影響是不確定的,我們不能認為外生價格提高或者降低,經濟就會一定出現什麼情況。

因此,管制價格作為一種外生價格,關鍵要看它和內生價格的關係,要以內生價格為基礎進行分析。而傳統價格理論沒有進行區分,一味的認為只要價格上漲,需求就會減少,顯然是不科學的。

“新價格理論”的內生價格和外生價格的作用原理,可以很好的解釋市場價格和投機價格等經濟現象,也可以用來分析勞動力價格管制、糧食價格補貼、利率管制、匯率管制等政府管制價格的情況,從而為分析“市場”和“政府”相互作用奠定了一個微觀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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