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

指為達保密目的而採取一定手段和防範措施等。 大部分的保密工作都在政府重要機關中進行,各種資料,文獻都有一定的保密級別 這些並不是一般老百姓可以隨便知道的,級別越高,能夠閱讀的難度就越大,一般來說沒有保密級別的檔案是可以被查閱的,而那些關於幹部升遷,就需要一定的許可權了,比如一些上級部門,而更高級別的保密檔案就需要更加高級別的官員才可以閱讀。 一般來說一些重要的,涉及國家穩定的事件都要做好保密工作,比如建國初期的天安門重建工作,在當時就是保密工作。這些保密工作都有保密的年限,一般來說超過年限以後就會解除保密的限制,可以被公眾所知。 辨析:在很多情況下,涉及國家安全,領土完整,主權,社會穩定的事情都要做好保密工作。 一般來說,為了實施保密工作,可能會採取禁閉,軟禁,暗殺知情者和燒毀資料,自殺,等等極端手段。 但是為了保密工作的進行,這是十分重要的。 根據歷史資料顯示,前蘇聯克格勃特工和日本忍者,對於保密工作非常敬業。

基本信息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保守國家秘密關係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國家工作人員的義務和職責,各部門工作人員必須嚴守黨和國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則,按照《保密法》規定程式依法辦事。

2、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做到: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檔案、資料;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不攜帶秘密材料遊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3,建立健全收發文制度,各科室要有專人負責履行檔案登記、管理和清退工作,發現屬於國家秘級檔案資料丟失、被竊、泄密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追查,力挽損失。

4,各部門年終清退與本部門無關的並無保存價值的檔案和一些刊物,必須進行銷毀或碎紙處理,不得擅自出售。

5、檔案專、兼職管理人員對秘密檔案材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如需借閱者,須經分管領導批准,並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檔案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利用範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6、計算機房要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進入機房必須進行審批和登記制度,確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的套用管理。凡秘密數據的傳輸和存貯均應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錄有檔案的軟碟信息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範圍:財務室、電腦室、檔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黨政一把手對本單位要害部位管理負全面責任。

②與本職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要害部位,因工作關係需經單位領導同意後,才能借閱有關資料和進行公務活動。

③貴重物品、現金、票證落實專人負責,責任人要認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盜、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對要害部位認真按安全保衛保密要求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範於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報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記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責任追究制度,並建立要害部位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⑤建立各要害崗位保密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安全保衛保密檢查,針對存在隱患及時整改不留後患。

⑥按規範要求對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用電。結合業務工作中涉及國家秘密的各個環節,制定嚴格的保密防範措施,並組織實施。

⑦加強計算機系統的保密安全管理。對涉密與非保密計算機予以明確區分,涉密機必須完全與區域網路脫離連線,並禁止上網際網路以防泄密。並採取身份認證、存儲傳輸加密、配置防視頻泄密干擾器等措施加強保密防範。

3、責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責任人或單位因失職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追究,並採取通報批評、黃牌警告,一票否決及經濟處罰等方式對責任人及單位進行處罰,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責任。

檔案保密管理制度

1、建設綜合檔案是本單位的規劃、工程招投標、工程質量監督站、房產管理所、環衛處、行政辦等各科室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檔案的總和。它包括規劃選址、放線、建築施工許可證發放、“兩書兩證”發放、財務憑證和黨務、政務和群團工作等方面的檔案。

2、建設綜合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原則。各科室新增檔案材料,由各科室兼職檔案員負責收集本部門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檔案材料送交檔案室,進行鑑定、編號、歸檔,並按規範程式辦理移交手續。

3、檔案庫房必須具備衛生的環境和良好防範措施。

4、定期進行庫存檔案的清理核對工作,做到賬、檔、卡相符,對破損或載體變質的檔案要進行修補和複製,保證檔案的完整。

5、應根據國家和有關部門制定的檔案分類編號辦法和保密規定,嚴格、科學、規範地進行檔案分類編號,確定保管期限和檔案鑑定工作。

6、借閱檔案資料要注意保護和保密,不得擅自複印、拍照,更不得塗改或在檔案上做任何標記、抽換、損壞,必須保證檔案的整潔,不得丟失泄密,如發現丟失泄密現象,應按保密規定立即向相關部門或保密機構報告,並採取相應防範措施。

7、檔案保密範圍:

①歷史檔案資料和編研材料中,涉及到領土歸屬、邊界勘定、民族關係的檔案資料;

②批量運輸檔案的時間、路線的保衛方案;

③檔案庫的收藏檔案內容、數量以及保衛方案、措施;

④歷史檔案及其編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種工藝、技術決竅、秘方及涉及中外產權的內容;

8、檔案管理不得擅自擴散的範圍:

①未經公布的檔案工作統計數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結論的幹部調配、內部評議問題。

③歷史檔案及其編研材料中涉及個人隱私的部分。

9、對秘密檔案資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如需借閱須經領導批准,並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不得檀自擴大利用範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送閱、傳閱檔案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領導人指示的檔案,應進行登記,領導人批示後,應退還辦文部門,領導人之間不得橫向傳批檔案,不應把批文直接交承辦單位。

2、傳閱檔案一律採取直傳方式,經管檔案的人員應逐件登記送閱文人,閱後退回,要清點份數,閱文人之間不得橫向傳閱。

3、傳閱檔案一般每次不得超過兩天,急件閱後即退,不得任意積壓與延長時間。

4、傳閱夾內的檔案,不許隨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須經收發人員同意,並辦理借閱手續。不得擅自擴大檔案的傳閱範圍。

5、檔案閱畢後,必須簽注姓名(全稱)及時間。

6、傳閱檔案必須注意保存與愛護,不得污損或丟失。

7、凡發給領導幹部私人圈閱的各類檔案,在年終必須按規定清退。

會議保密管理制度

1、召開秘密程度較高的重要會議,會前應與保衛、 保密部門聯繫,共同採取安全保密措施,並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規定保密紀律。

2、涉及國家秘密內容的會議,應選擇具備安全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嚴禁使用無線話筒傳達密件和向室外擴音。

3、凡傳達秘密檔案,—定要按檔案規定和上級指標辦理,不得擅自擴大傳達範圍。

4、嚴禁無關人員進人會場,對需要列席會議的人員,應將名單呈報主管會議的領導同志審定。

5、凡規定不準記錄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並不得攜帶錄音機進入會場錄音。

6,嚴禁複印會議秘密檔案、資料, 確因工作需要複製的,必須經過批准,並標明密級,到指定地點複製。

7、會議期間複製的秘密檔案,必須統一編號,登記分發,發給與會人員的檔案,必須妥為保管,不得遺失。

8、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秘密內容, 新聞部門不得公開報導會議秘密事項。

9、會議結束後,要對會議場所進行保密檢查,查看有無遺失的檔案、資料、筆記本等。

領導幹部保密工作責任制

為保守黨和國家秘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局領導幹部保密工作責任制。

1、局領導必須模範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和下列保密責任制。

①不泄露知悉的黨和國家秘密。

②不在無保密保障的場所閱辦秘密檔案、資料。

③不使用無保密保障的電信通信傳輸黨和國家秘密。

④不在家屬、親友、熟人和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涉及黨和國家秘密事項.

⑤不在私人通訊及公開發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內容.

⑥不得攜帶秘密檔案、資料參加社交活動。

⑦不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秘密檔案、資料。

⑧不在接受來訪和採訪活動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

⑨閱辦完畢的秘密檔案、資料應按規定及時清退、歸檔。

2、現職地、縣級幹部閱辦秘密檔案、資料和辦理其他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事務,應在辦公室進行。

3、局領導因病住院,某些急辦秘密文電確需送醫院辦理的,應指定專人隨送隨辦並及時收回,不得泄露與擴散。

4、局領導及其身邊工作人員發生泄密問題,應主動及時向機關和保密部門報告,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避免和減少損失。

5、局領導幹部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186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凡違反《保密法》規定,泄露國家秘密,不夠刑事處罰的,單位有權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保密崗位工作職責

為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切實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秘密,保障機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保密崗位工作職責如下:

(一)領導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中央保密委員會、國家保密局有關保密的規定, 把保密工作列入布置、檢查、總結工作的內容。要對所屬工作人員經常進行保密教育,真正做到業務管到哪裡,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裡。

2、禁止用普通電話和無線行動電話交談保密事項。

3、閱批檔案要認真做到“人離文入櫃”,“人離門上鎖”。 閱讀完畢的檔案、資料隨時退還機要、秘書人員或承辦人。密碼電報及絕密檔案要當天退還機要室。對記有秘密事項的筆記本、辦公用紙等,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4、參加會議接到的秘密檔案、資料,用後要及時交機要、秘書人員登記保管,不準擅自擴大傳閱、傳達範圍。

5、不準將涉密檔案、資料帶回家中; 按照有關規定確需在家中辦公、閱讀檔案的領導同志,要有存放檔案的保密設備;不準讓家屬、子女、親友閱讀秘密檔案、資料;取送檔案由秘書或機要人員負責。

6、審校、簽發檔案、刊物稿件時,要同時審核標密情況, 把好定密關。

7。不在出國訪問、公共場所、社交活動中攜帶秘密檔案。

8,本人發生泄密問題後,要及時向組織和保密委員會報告, 並採取補救措施;下級發生泄密問題後,要及時匯報,設法補救,不準掩蓋包庇。

(二)秘書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1、嚴守紀律,忠於職守,認真執行各項保密制度和規定。

2、一切秘密檔案、電報、檔案、資料、錄音帶、錄像帶和領導同志的筆記、信件等,必須嚴加保管。密件與普通件要分類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險柜,離崗時要上鎖,關好門窗。

3、因特殊情況代收秘密檔案、密碼電報和檔案材料時,不得私自拆閱,並及時辦好移交手續。

4、收到密件要認真核對、登記,及時送領導閱批,或按保密規定妥善處理。

5、傳閱秘密檔案、資料要嚴格實行簽收制度,按規定範圍單線傳閱,不得橫傳,隨時掛號銷號,及時催閱;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轉載、公開引用。

6、秘密檔案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視同正式檔案登記、保管、歸檔或銷毀。

7、發現密件丟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報告保密部門,並抓緊查找,採取補救措施。

8、尚未公開的涉密的領導同志講話、談話和批示,以及尚未公開的涉密的會議時間、地點、與會人員、內容及會議檔案、資料、記錄、錄音、錄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檢查、清理、清退、銷毀檔案。銷毀檔案要執行登記、審批、監毀制度。嚴防將秘密檔案、資料和檔案底稿隨同舊報紙等出售。

10、對會議記錄和有關檔案、資料要嚴加保管,及時立卷歸檔。

11.工作調動時,應將負責保管的檔案、電報、資料、保密本等載體移交給組織指定的人負責接收,不準帶走。

(三)機關工作人員保密工作職責

1、應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規,依法履行保密義務,爭做學法守法的模範。

2、應嚴格遵守《國家工作人員十條保密守則》。

3、要懂得複印國家秘密檔案、資料,必須辦理審批手續,複印件要同原件一樣妥為保管。

4、嚴禁攜帶或郵寄涉及國家秘密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確因工作需要,應按有關規定到所在地保密局辦理手續。

5、在對外交往和涉外活動中,既要熱情友好,又要注意內外有別,未經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員提供黨和國家的秘密。

6、不將秘密檔案堆放在桌面上,人離開辦公室時,應將秘密檔案收藏在抽屜或櫥櫃,並隨手關門。

7、個人不得保存秘密檔案,閱辦完畢後應及時清退。

8、起草檔案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稿紙,不準隨便亂扔,應投入廢紙簍集中燒毀,重要的要當即銷毀。

(四)文印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1、凡帶密級檔案,沒有領導簽字不得私自複印。複印的秘密檔案:絕密級的,需經原制發機關批准後才能複印;機密、秘密級的要有縣團級以上單位的主管領導批准方能複印。要嚴格控制份數,複印件要按原件一樣管理。

2、嚴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資料及有秘密內容的磁碟。

3、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列印、複印的涉密文稿的內容不得傳播,不得讓無關人員閱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列印的密件廢頁、蠟紙應及時處理,不得讓無關人員閱看。

5、印刷車間、文印室、計算機房內,禁止無關人員逗留、參觀,嚴禁會客。

(五)機要收發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1、切實做好秘密檔案的登記、傳遞和管理工作。

2、對收件要認真進行核對,及時登記、分發並履行簽收手續。

3、嚴格遵守明電明復、密電密復的規定,嚴禁明密電混用。

4、分發檔案要直送有關機要、秘書人員或領導同志簽收,不得找人捎帶或代收。

5、遞送檔案要直達收文單位,不得托人捎帶,嚴禁攜帶機要檔案到公共場所。

6、凡領導親啟密件,送親啟者簽收;如親啟者不在,要交領導指定的專人代收。

7、外出遞送絕密檔案要堅持二人同行,做到檔案不離人,人在檔案在。

8、禁止無關人員在機要室、收發室停留,嚴禁無關人員翻閱檔案、信件和其他檔案。

9、辦公室內無人和下班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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