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大炮

佛山大炮

佛山大炮,事件是指22歲的廣西男子林某,2010年3月以來在佛山等地70多次嫖娼,他將70多篇嫖娼心得和171張照片發在“佛山大炮”的“吃喝嫖賭”部落格網頁里任人瀏覽,共有124000人次點擊。從南海警方獲悉,林某因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於11月21日被抓獲,隨後被刑事拘留,目前被該院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正式逮捕,該案正處於移送公訴階段。南海檢察院還表明,在作出批捕的同時,他們還在積極引導偵查機關,就本案嫖娼日記中透露的嫖娼賣淫線索開展相應的社會治安治理整頓。

簡介

“佛山大炮”的“吃喝嫖賭”部落格

佛山大炮佛山大炮

22歲的廣西男子林某,今年3月以來在佛山等地70多次嫖娼,他將70多篇嫖娼心得和171張照片發在“佛山大炮”的“吃喝嫖賭”部落格網頁里任人瀏覽,共有124000人次點擊。記者昨日從南海警方獲悉,林某因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於11月21日被抓獲,隨後被刑事拘留,目前已提請南海檢察院批捕。

網曝“佛山最牛嫖娼日記”

11月份,佛山本地網站一論壇上現一帖子:“強!網上驚現佛山最牛嫖娼日記之佛山大炮。”該網友說,他上網發現佛山一牛人叫“佛山大炮”,把每次去髮廊的經歷都寫成日記放在部落格上,並且附有自拍照。該帖上還轉了一篇日記,日記里林某對他嫖娼經歷過程寫得非常詳細,不但有嫖娼的場所名稱,還有具體體驗時間、服務項目、服務價格、技師評分、特色服務等。該帖子一出,立即引起眾多網友圍觀,但隨後被刪除。該帖反映的內容地點發生在佛山各地。

順藤摸瓜抓獲“佛山大炮”

有關負責人表示確有其事。11月4日,警方注意到了本地論壇上的《網上驚現佛山最牛嫖娼日記》的帖子,經偵查,11月21日,獅山派出所民警發現有一名男子以“佛山大炮”網名在部落格上發布一些自己每次嫖妓後的“嫖妓心得”,並上傳一些淫穢圖片。掌握該男子發布日記和圖片的時間及規律後,21日下午6時許,獅山派出所所在南海區獅山鎮一公司電子閱覽室5號電腦處,將正在上網的林某當場抓獲歸案。因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林某被刑事拘留。

每次嫖娼後都要寫部落格

林某,22歲,國中文化,廣西南寧市橫縣新福鎮人,目前在獅山一公司上班。經審查,2009年3月份,林某在家鄉沙坪鎮的一間黑網咖開通了部落格。他交代,僅從2010年3月起至11月期間,他共嫖娼70多次。每次嫖娼後,他用手機拍攝嫖娼時的照片並寫嫖娼心得,然後在公司的員工電子閱覽室內電腦上,將其發到“佛山大炮”的“吃喝嫖賭”部落格網頁里。

到11月21日其被抓獲時為止,林某已發布了171張圖和70多篇嫖娼心得,他的部落格共有124000的點擊率,發表的淫穢照片和淫穢博文共有11524的點擊閱讀數。經相關部門對部落格相冊的相片和嫖娼心得審查鑑定,部落格中9張照片和70多篇日記、網文鑑定為淫穢物品。

目前,嫌疑人林某對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已供認。12月6日,南海警方以林某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提請南海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5年嫖娼300次“性癮大”想當和尚

林某表示,一個人安靜下來時會感覺很空虛

據林某交待,他的第一次嫖娼是5年前在梅州的一個偏僻小鎮上,那年正好17歲,一個仲夏的夜晚,一位茂名大叔帶他走進了髮廊,從此以後,他就一發不可收。覺得嫖娼就像吃飯一樣平常,從2005年到今年,他一共嫖娼大概300次。

2010年8個月嫖娼70多次

2009年3月份,林某在老家沙坪鎮一間無名字的黑網咖中註冊了名叫“佛山大炮”的部落格。沒有加任何密碼,只要上網在任何搜尋引擎輸入“佛山大炮”見到他的部落格網頁“吃喝嫖賭”,任何人員都可進去瀏覽裡面的相冊照片和博文。

為何要開通部落格?林某說他想記錄一些自己覺得有趣的事情。2009年3月份開始,他突發奇想,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寫他的嫖娼心得。他還記得,他上傳部落格的第一篇嫖娼心得日誌是“談性講愛”。此後他只要有機會,就在工廠周邊嫖娼,有時外出出差也要嫖娼。每次都是一樣:嫖娼後將“心得”用手機編寫好然後發到部落格上。最近的一次嫖娼是在2010年11月14日,當時他在佛山一出租屋裡以100元的價錢嫖宿了一個賣淫女。11月20日,他再次將這次嫖娼經歷寫成網文發布到部落格上。

他說,2010年3月份來他在各地就嫖了70多次,他已將48次嫖娼的經歷和心得寫成日誌發布到部落格上。同時,他還用手機拍攝嫖娼時的171張照片,也發布到部落格上,照片上有他和賣淫女的合照。

“失去自我,有要崩潰的感覺”

從林某上傳的日記中發現,他一天嫖娼一兩次很常見,有一天甚至嫖娼了3個小姐,也有連續5天嫖娼!雖然生活如此,但當他一個人安靜下來時,他也會突然感覺很空虛

林某在日記中寫到,一個人在夜裡孤單,經常難以入睡,真的好想找個人來陪,但生活中並不是人人都有另一半……今天下了一天的雨,現在還在下,今晚的心情又是如何呢?也許又要出門趕走空虛了……

林某表示,這種(空虛)感覺最近很強烈,越來越失去自我,有要崩潰的感覺。“看來我性隱(癮)真大”。或許,女人可以安慰一下空虛的靈魂,也許要過濾下曾經的人生。現在我有點迷茫,有時甚至有想出家當和尚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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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專家:有“性癮”需治療

為什麼林某對嫖娼這么有興趣?廣東省中醫院一心理醫生獲悉林某的情況後表示,林某很可能有性癮。患“性癮”者,一般都自我感覺良好,不承認自己有什麼不對,在中醫界,所謂的“性癮”被稱為“性慾亢進症”。

患“性癮”主要有兩種原因:內因是先天性的,自身的染色體有問題;外因則是在心理發育出了偏差,這與家庭、社會環境的影響有關。如色情書刊、影視的誘惑,長輩的不良示範等。記者了解到,林某在交代案情時就曾說他的父親也有過類似的行為。醫生建議,若屬先天性的“性癮”應及時就醫,消除病根,性癮即可淡化。

法律根據

傳播淫穢物品可處二年以下刑罰

律師表示,傳播淫穢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為目的,在社會上傳播淫穢的書刊、圖片 等 其 他 淫 穢 物品,現在利用網際網路傳播淫穢電子信息也屬於該罪。傳播既可以是直接傳播赤裸裸的淫穢物品,也可以改頭換面,譬如在小說中故意加入淫穢描寫等。

行為人的動機可能是多種多樣的,有人是為了使他人分享刺激,或者以此討好他人或引誘他人墮落等。而該案件中的林某,雖然沒有故意,但他在部落格上沒有設定任何密碼,任何網友都可以觀看,況且點擊率很高,造成嚴重的後果,應該構成該罪。如果他將這些日記放在自己的電腦上不外流,那就不構成犯罪。一旦罪名成立,林某將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處罰

1988年9月3日出生的“佛山大炮”文化程度僅為國中,他從2009年3月開始炮製自己的“嫖娼心得”,並發布在網上引來瘋傳,最終被判刑一年。“佛山大炮”或許沒有想到,自己寫“嫖娼心得”這么得心應手,怎么會淪為一個罪人?因為大炮同學是否知道有傳播淫穢物品這項罪名很難說。

“佛山大炮”的那些事兒

佛山大炮”林成龍。

林成龍出獄後首度接受媒體專訪講述如何成“資深嫖客”和“網路紅人”

因在部落格中撰寫“嫖娼心得”而被判入獄一年的“佛山大炮”又活躍在網上,再次成為人們茶餘飯後談論的熱點話題。經過多天聯繫,中午“佛山大炮”林成龍出獄後終於首度開腔,接受媒體專訪。在採訪中,他透露很多自己鮮為人知的故事,以及自己是怎樣一步一步走上嫖娼之路而不可自拔的故事。

那些年,他學習不錯有過一段美好的“初戀”

當過學習委員四大名著看了三部

很多看過“佛山大炮”部落格的人都會有一個深刻的印象:他還是有一些文采的。寫博文時,他會時不時地引經據典,比如在博文“李白絕筆詩”中,提到“遇林而開”,與《水滸傳》中洪太尉“伏魔之殿”放走三十六天罡星、七十二地煞星那一章節中提到的“遇洪而開”等處。

據了解,“佛山大炮”林成龍1988年出生在廣西南寧市橫縣新福鎮。因為家在農村經濟條件比較差,初二上學期他就輟學了。“雖然我唯讀到初二,但從小我學習就特別好。”林成龍告訴記者,在國小時他還當過很長時間的學習委員,因為在學校讀書好,他還把很多獎狀捧回家。

“我很喜歡讀書,中國古典四大名著中,只有《紅樓夢》沒有讀過,其他都讀過!”林成龍說,此外他還經常關心時事,他在寫部落格時,經常會引用一些名著中的文段。

17歲時曾戀上房東的女兒有過一段青澀的“初戀”

2003年,那一年林成龍15歲。他第一次離開家鄉跟著一幫廣西老鄉外出打工,林成龍記得那個時候他還沒有申領身份證。他當時在東莞市長安鎮的一家手袋廠工作,因為經常加班,他做了不到半年就離開了。沒過多久,他又在建築工地找了一份工,做了一年左右的時間。那時,雖然對“找小姐”有所耳聞,但因為剛走出農村,加上年齡小,年齡稍大一點的老鄉並沒帶他出去“找”,在東莞的那段時間裡,他並沒有沾染上“嫖娼”的習氣。

2005年,他又來到梅州打工,遇到了一個他永遠都忘不了的女孩。“在梅縣我遇到了一個好姑娘,他是我房東的女兒”,林成龍說,女孩比他小一歲,大家都到了情竇初開的年齡,他開始了青澀的“初戀”。那個女孩送了他一個玻璃馬,他送了她一把口琴,兩個人發展到最親密的行為僅停留在接吻階段。但這段美好的“初戀”因女孩父母的原因,只持續了一個多月就結束了。林成龍搬出女孩家後,還偷偷地給她寫信,一年後他還回梅州去看望過她一次。

談開博寫“嫖娼日記”

因為沒能和房東女兒在一起,林成龍一直覺得是一個遺憾。不過這種情感遺憾隨著與廣西老鄉在一起混跡開始慢慢變得淡漠。

在與老鄉混跡的日子中,林成龍看到老鄉們在一起談論的話題不是賭博,就是找小姐。實際上也是這樣,“那時很多和我年齡差不多的老鄉,基本上都沒有女朋友,大家都到街邊的髮廊、如意城、保健城找‘小姐,林成龍說,就在那一年的夏天,在老鄉的慫恿下,他們一起出去偷嘗了一次“禁果”。

否認是為賺點擊率

此前,媒體曾報導稱“佛山大炮”在部落格上發布“嫖妓心得”,並拍攝淫穢圖片主要是為了來賺取點擊率。“佛山大炮”並不認同這一說法,絕對不是為了賺取點擊率而將自己嫖娼的內容發到部落格上。“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私人空間,我自己喜歡寫作,放到部落格上以後自己可以拿來回味”。

林成龍說,“佛山大炮”的部落格是在2009年3月份在家鄉附近的沙坪鎮一家黑網咖開的,從2009年3月開始開部落格到2010年11月,很少有網友去關注他的部落格。直到2010年11月的一天,突然幾萬人來瀏覽“佛山大炮”的部落格,當時他還十分納悶,怎么一夜之間增加那么多人氣。“有人在網上給我留言,這樣寫警察肯定要抓你的,但我當時也沒有太在意”,“佛山大炮”告訴記者,不過看到那幾天每天都有上萬人來看自己寫的“作品”,心裡確實有點洋洋得意,因為自己寫的東西得到廣大“狼友”的認可。

“我對電腦不是很熟悉,所寫的內容都是我在手機上一個字一個字打出來的,然後再複製到網上”,林成龍說,之前部落格上的內容雖然全部刪除了,但接下來他還會寫部落格,不過自己會掌握分寸,不會寫得那么露骨了,更不會隨便貼照片了。

“佛山大炮”這樣走上“嫖娼之路”

“大家都去,當時並沒覺得不好意思!”林成龍說,都是單身漢,在外面打工,平時沒有其他的業餘愛好,除了吃喝之外,就剩下嫖和賭了。其中幾乎每一個外來打工者都有對“性”的需要,“白天干活掙錢,晚上就非常寂寞,沒有什麼事,大家就出去找個小妹”,林成龍。

自從有了第一次嫖娼經歷之後,林成龍便一發不可收拾,尤其是2008年到了佛山南海之後,更是經常獨自到外面找“小姐”,最多的時候一晚曾經找了四個。而初戀的房東女兒他已經忘到了九霄雲外。當記者問起,哪有那么多的嫖資呢?林成龍說,他其實並不是每天都去,一個月平均大概去10次左右,多數都是去髮廊。

林成龍承認,這幾年下來,具體嫖了多少次,自己也不記得了,至少有幾百次。但他否定自己患上了所謂的“性癮”,平均3天過一次性生活算是上癮嗎?據他透露,在他的老鄉當中,出去嫖娼次數比他多的大有人在。

讓他內疚的事

牽連“髮廊女”被抓願意去補償她們

林成龍因為部落格“佛山大炮”中含有大量的淫穢內容在2010年11月21日18時許被南海警方抓獲。6月30日,南海法院一審以犯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他有期徒刑一年。

對此,林成龍說,之前確實不知道這也算犯罪,不過自己放上部落格的照片確實尺度大了點,法院認定是傳播淫穢物品罪他也沒有話說。

出獄後,林成龍聽說因為自己部落格中貼出了一些女孩子的照片,警方按圖索驥將一些人抓了起來。“說實話,我有點對不起他們。如果有機會我願意去補償她們”。

林成龍透露,雖然出獄後自己仍然有去嫖過,但次數少了很多,父親也因此罵他,希望政府能再多管教他幾年。而在服刑這一年當中,他也思考了一些問題,因為在看守所中看到很多和自己年紀差不多的人犯罪,他也覺得特別難受,他希望國家能在發身份證的同時,發一本《刑法》,提前做好普法教育。

記者手記:

“佛山大炮”到底中了什麼“毒”?

“佛山大炮”被報導後,我除了想八一八他的情史外,我其實更想知道,佛山大炮是怎樣淪為一個被世人稱之為“淫棍”的人。

在與他的訪談中,他談到了17歲的初戀,當初他後悔沒有和女孩終成眷屬,而今他則遺憾沒有和女孩“結合”;談到現在的生活,他則沾沾自喜甚至不時炫耀;談到以後的生活,他說沒有太多的打算,家人讓他成家,他則表示還沒有打算……

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他“中毒”如此之深?

我想這和他周圍充斥著的環境,和他年幼輟學不無關係……當初15歲的他還是懵懂少年,對外面的一切都十分好奇,當時的他還處於青春的叛逆期,而可惜的是,在這人生的關鍵幾步沒有人正確引領他,而他就這樣一步一步走上岔路。外來工在“性生活”嚴重缺乏的情況下,出去找“小姐”成為排解性壓抑的主要方式。耳濡目染,他也做出了這個選擇並不能自拔。

記得曾經有人做過外來工“性生活”調查,並呼籲通過各種方式解決外來工的“性壓抑”的問題。但這個問題到目前並沒有一個好的解決辦法。我想,這個極端的案例會給我們一些更深的思考。

被判刑

2011年6月在部落格上發表自己的“嫖娼心得”、引來6萬多網民圍觀的“佛山大炮”林某,被南海法院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有法律專家表示,林某鋃鐺入獄,其實與法制宣傳的缺失及網站和網友的推波助瀾均有一定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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