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懷市人民政府關於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循環經濟技改建設項目徵收土地及供地方案的公告

二、徵收土地所有權人 三、徵收土地位置、地類 八、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

2007年12月12日,貴州省人民政府以《關於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循環經濟技改建設項目用地的批覆》(黔府用地函〔2007〕303號)批准將我市二合鎮玉坪社區集體農用地29.112公頃(水田18.591公頃,旱地10.311公頃;林地0.21公頃)轉為建設用地,並連同該社區集體建設用地0.922公頃和集體未利用地0.83公頃合計30.864公頃土地征為國有後,連同國有建設用地0.303公頃、國有未利用地2.352公頃總計33.519公頃土地一併出讓給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用於循環經濟技改建設項目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和《徵用土地公告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第10號令)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循環經濟技改建設項目
二、徵收土地所有權人
二合鎮玉坪社區居民委員會
三、徵收土地位置、地類
徵收土地位於二合鎮玉坪社區燈盞沱組、光明組、玉坪組;地類為水田、旱地、林地、其他農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設用地。
四、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按照市人民政府《關於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循環經濟技改建設項目征地補償標準的批覆》(仁府函[2007]174號)進行補償。
五、被徵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採用一次性貨幣補償安置、農業安置和勞動用工安置相結合的安置方式對被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員進行安置。
六、凡被徵收土地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請在本公告規定的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期限內,持《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證》到市農業局申報核減承包土地面積;持《林權證》到市林業局申報核減占用林地面積;持《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許可證》、《非耕地使用權證》等權屬證書到市國土資源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受理地點:二合國土資源所,聯繫電話:2410616;請相互轉告。
自本公告之日起,搶建的建(構)築物、搶種的農作物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七、被征地範圍內的經濟林木在有關部門清點登記後由農戶自行監管至土地交付使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進行砍伐;對未盡到監管義務的農戶不給予勞動用工安置,對擅自砍伐涉嫌犯罪的人員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
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為2008年1月10日至2008年4月10日,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徵收土地的實施。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視為放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依法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居民委員會)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九、供地方案
根據省國土資源廳、省監察廳黔國土資發〔2007〕58號檔案精神,本次徵收的土地採用協定出讓方式有償出讓給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作循環經濟技改項目建設用地。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二OO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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